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愛好>

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有哪些

愛好 閱讀(7.69K)

醫療糾紛是現代常見的糾紛問題之一,當我們遇到醫療糾紛時我們應該怎麼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有哪些

  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醫療糾紛特點

2010年上半年處理糾紛63起,其中2例糾紛是05年前發生的,目前發生賠償24起,半年賠償金額614650.00元,佔半年收入的0.6,鑑定為事故的2起,已處理48起,還有15起未處理結束。發生糾紛主要在外科、骨科等手術科室。有個別科室連續發生多起糾紛,而且存在著嚴重不負責,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認識不足,預後估計不充分,服務不到位、存在過失,應引起警惕。

年初,院長室與臨床、醫技各科室主任簽定了醫療安全責任書,各科主任與各位醫生也簽定了安全責任書,並且召開了全體臨床醫生會議、科主任和醫療組長會議,醫院領導十分重視醫療安全工作,開展了“強基工程”,和“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拉開了基本現代化醫院建設的步伐,並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細則,強調關鍵性醫療制度的落實,並對重點科室進行防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這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

自《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醫療事故處理呈現出“糾紛多、型別廣、索賠高、處理難”的特點,醫療安全形勢比以往嚴峻了。然而,更令人擔憂的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安全意識仍沒有跟上形勢的要求,與患方明顯增強的維權意識有著較大的反差, 醫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准入制度執行不嚴,不重視醫療檔案書寫,違背診療常規、操作規範及工作制度,以及服務態度不好等引發醫療事故爭議的主要問題。

一、醫療糾紛具有以下特點:

1、呈逐年上升趨勢:20世紀90年代以來, 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改革不斷深入, 醫患雙方的主體地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各級醫院都將“以病人為中心”作為醫療服務的根本宗旨, 醫療服務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令人困惑的是, 醫療糾紛的發生率卻迅速攀升。同時, 醫患糾紛已成了新聞媒體報道的焦點、人民群眾議論的熱點、醫療機構和醫療行政部門處理的難點。

2、處理難度逐漸增加:形成這種情況與下列幾種原因有關:①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舉證倒置, 少數人鑽政策的空子; ②患者及家屬要求的經濟補償越來越高; ③法院對個別醫療糾紛判決高額補償及同情弱者對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④醫療糾紛中涉及的人際關係廣、雜。

3、由服務質量不滿意誘發的醫療糾紛逐年增多:醫療糾紛是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傷殘、死亡等不良後果而引發的。而此類糾紛不一定是由醫療事故誘發的, 有可能是醫護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講話不注意場合等因素激惹而致。

4、波及的社會面逐漸擴大:以往醫療糾紛一般能在醫院內部得到妥善解決, 現在許多糾紛由於經濟利益衝突加劇, 患者及家屬為了得到更高的經濟補償, 往往把問題帶到社會上, 企圖利用社會力量加壓於醫院, 而當前少數媒體也十分熱衷報道此類事件, 內容和態度上有明顯同情患者的導向, 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5、民事糾紛向刑事性質轉化:患者及其家屬向醫務人員施暴的惡性案件在各地時有發生, 且呈上升趨勢。據報道,北京市近3年來僅71家二級以上醫院就發生醫務人員被毆打事件502起, 致傷殘90人; 發生嚴重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餘起。

二、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從今年63起糾紛中看,存在以下問題)

1、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技術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據中國誤診文獻資料庫顯示,我國目前總誤診率為27.8%,造成誤診原因有16種,其中很多與醫生的診療水平有關,如醫生經驗不足佔25,醫生問診及查體不仔細佔17.3%,過分依賴輔助檢查結果佔14.7%。

2、病情交代不夠,病人思想上無準備,一旦發生病情變化,病人家屬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屬對醫療知識掌握有限, 對病情發展缺乏認識, 而醫務人員在解釋病情時過於簡單, 或自己對病情發展估計不足, 特別是一些危重患者, 病情變化快, 如果沒有及時將病情向患者及家屬解釋, 或搶救不得力,很容易引起患方誤解而出現糾紛。或者只挑好的說,其他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不說或沒強調,未引起病人的重視。

3、醫患認識上的差異:對疾病的診治,患者總是報著一種治癒的美好願望,同時期望得到像在商店購物那樣熱情周到的服務,可是醫務人員並不這樣認為,一種情況是,疾病產生的原因是複雜的,其診治須按一定的操作規程進行。一些危重症患者,在大家看來,情況相當危急,而醫務人員往往表現出不緊不慢的樣子,不嚴肅,搶救病人還在說笑,沒有同情心;另一種情況是,部分醫務人員不認為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是為患者服務,“服務”意識不強,認為患者有求於他們,“專家”“權威”思想太重,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對患者熱情不起來,工作不精心,久而久之成為一種“職業病”,這種認識上的差異是目前社會轉型,特別是醫療體制改革程序中的一種必然現象,是產生醫療糾紛的原因之一。

4、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不紮實:對疾病的認識不足。病情判斷失誤, 貽誤治療詢問病史不詳, 檢查簡單、粗糙,過分相信儀器或實驗檢查,沒有自己認真分析病情,, 對病情沒有作出正確的判斷, 使病情繼續發展, 貽誤疾病的診治,最後出現問題手足無措,或把問題推給其他科室,造成問題擴大或糾紛。

三、針對上述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明確各級各類醫師職責,實行科主任、醫療組長負責制:一級對一級負責,科主任、醫療組長為醫療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各位醫護人員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位病人,

嚴格執行各項關鍵性醫療制度:如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手術分級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分級護理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臨床用血稽核制度等,有效防範、控制醫療風險,及時發現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使各科室的整體水平有一個大的提高,全院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加強醫患溝通,使病人對疾病的診斷、治療、預後有大概的瞭解,不能盲目的治療,你自己心裡有數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現效果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發生

實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大、中型手術術前討論制度,重點是: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術式、麻醉與輸血選擇、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等。必要時可以請醫技科室一起參加。圍手術期管理措施到位。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明確,術式選擇合理,患者準備充分,與患者簽署手術和麻醉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手術查對無誤;術中:意外處理措施果斷、合理,術中改變術式等及時告知家屬或代理人等;術後:術前診斷與病理診斷相符,併發症預防措施科學,術後觀察及時、嚴密,早期發現併發症並妥善處理。

  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醫療衛生

在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療糾紛很難完全杜絕,一旦形成醫療糾紛,會直接或間接地涉及醫患雙方的權益、道德和法律責任問題。因此,必須重視醫療糾紛的防範工作,只有有效地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才是解決醫療糾紛的關鍵所在。

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改善服務態度,加強責任心,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重點防範以上多發環節,在臨床工作中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規範進行診療操作。我院制定醫療糾紛防範的幾個要點:

1、執行查對制度

要求醫護人員把查對意識和醫療責任結合在一起,貫徹於醫療活動中,使其成為醫護人員的基本素質。

2、執行檢診制度

誤診漏診常常是由於診療經驗、技術和責任心等綜合因素造成的。醫療管理有接診、二級查房、會診以及病案討論等制度,嚴格執行這些制度會使誤診、漏診率大大減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病案管理制度,可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糾紛的'複雜性。病案作為醫療檔案,是醫生對病情分析和處理的真實記錄,當發生糾紛時,它又是出具醫療鑑定和調解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依據。

4、轉變服務觀念

要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醫院和醫務人員必須切實重視患者的權利,轉變醫療作風。

5、嚴格管理,堵塞漏洞

在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的同時,預防醫療糾紛的實際手段主要還是靠加強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不完善,監督執行不力;科室和部門之間銜接協調不夠;個別醫院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病案和其它醫療文書書寫和管理不規範等。

6、告知義務

醫患關係的改變,消費者意識的抬頭,醫療人員在診療病人的過程中,應充分讓病人與家屬瞭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將採行的檢查或治療之原因和可能之結果,讓病人與家屬感覺受到尊重與參與感。對嚴重副作用的藥物以盡到事前告知之義務。

7、不要輕易承諾

對於病情治療的愈後狀況之措辭應較為謹慎,千萬不要向病人保證能治癒或根治,也不要讓病人有錯誤之期待,對於一個可理解的病人,雖然可能確信病人會有好的結果,也不要輕易給予承諾。

8、注意措辭

解釋病情時,醫療人員應該站在病家的立場思考,以病人與家屬能夠理解的措辭與用語,並確認他們已經正確瞭解所要傳達的訊息。

9、醫護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

護理人員必須學法、懂法。對已經發生的差錯和護理糾紛應採取個案分析,對案例進行討論剖析,從法律的角度來認識糾紛產生的原因,使全體護理人員逐漸學法、懂法,並運用到護理實踐中去,提高護士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10、重視臨床護理記錄的法律意義

護理記錄不僅是臨床診治病人病史資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體現了護理質量的高低,是醫療、護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應,可以成為權威性書證材料,所以必須重視護理記錄的書寫與保管。

11、完善病歷和處方的書寫

病歷是醫護人員臨床思維的憑證,是診療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書證作用,是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司法鑑定的重要依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檔案的記錄存在缺陷,勢必使醫院處於舉證不力的境地,因此,規範病歷書寫是防範醫療糾紛的重要措施。各種醫療檔案應按照有關規定詳細記錄、及時完成,特別是搶救、會診、手術、麻醉、上級醫師查房、交接班等記錄。在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不得采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醫療糾紛的工作總結:醫療糾紛防範措施

醫療糾紛是由患者及醫務人員多方面願意產生的,作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也應該持有正常的心態,多做批評和自我批評。在醫療活動中要積極創造良好文化環境,為患者提供優美的就醫環境,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從社會客觀因素上儘量減少糾紛的發生;更應該從既往發生的醫療糾紛中汲取經驗教訓,積極改善自己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還應提高醫療質量避免醫療糾紛的產生,因此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⑴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

⑵加強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行醫,養成良好的服務態度,與病人建立親人般的醫患關係,擺脫“醫家至上,病家求治”的傳統觀念,在診療活動中尊重患者的意願,向患者履行告知義務,使患者及時瞭解有關診斷、治療、預後等方面的資訊,以行使患者本人對疾病診治的相應權利,減少由於病人對醫療行為不理解而引發的糾紛。

⑶醫務人員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範、常規是醫學實踐長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保證;是評判醫療護理工作是否存在過失的準則。因此,醫院應該把建立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和加強對醫務人員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的培訓,作為院、科兩級管理工作的重點,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使醫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的軌道,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 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係。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醫院應該健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狠抓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三級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很抓“三基、三嚴”的培訓,才能確保醫療糾紛不發生或少發生。

3 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病歷是疾病的診治經過及療效的原始記錄,是進行醫學研究的原是資料,也是判斷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得當的法定證據。它不僅涉及到醫學技術問題,還涉及日後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後,病歷將成為認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依據。鑑於病歷在醫療及法律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醫院應成立病歷質量管理委員會,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病歷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認識,加強對醫護人員書寫病歷基本功的訓練,提高病歷書寫質量,確保病歷的客觀、真實、完整。其次,要對病歷質量實行層層負責,嚴格執行三級查房制,主治醫師把關修改,科主任、醫務處、病歷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杜絕有缺陷的病歷歸檔。這些措施將無疑對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初步把關的作用,也對日後可那能發生的醫療糾紛提供抗辯證據。應當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聰明,為掩蓋有過失或有缺陷的醫療行為而違背客觀事實塗抹、篡改病歷資料,否則,很可能會要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責任。法院僅憑這一點(提供虛假證據——舉證不能)就可判定醫方敗訴。

4 重視醫療以外的其他安全問題,減少非醫療因素引發的醫療糾紛。

醫療以外的安全問題在近幾年醫療糾紛的投訴案中佔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請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現意外;患者在醫院內的摔傷、燙傷、自殺;精神病人在院內傷人、或外逃傷人等,依據國家的法律,醫院雖對患者沒有監護責任,但應負有監管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證明醫院完全沒有過錯。所以,重視和防止醫療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的意外情況的發生,是新時期給醫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醫院各部門應協調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項醫療以外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對在院病人的管理,堅持各種“告知、協議”制度,做好入院須知教育,並應取得患者及家屬的支援,堅持“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不僅要滿足病人必須的醫療服務,還要最大限度地滿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醫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