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職稱考試>

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中級職稱

職稱考試 閱讀(5.96K)
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中級職稱
考試頻道小編收集職場考試資料,免費提供給大家交流參考。
考試科目

:《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單科總分140分)
人力資源管理1.經濟基礎知識11月3日 2:00—4:30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11月3日9:00─11:30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6月9日至6月19日
2、網上照片稽核時間:照片提交1個工作日後由各報名點負責網路稽核,老考生(指2011年曾報考,且級別專業不變的考生,下同)免審。
3、全省(除廈門)現場資格稽核時間:6月20日至21日(老考生免審),各報名點現場資格稽核由各地負責。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稽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
4、網上繳費時間: 6月9日至7月2日
5、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時間: 10月19日(考前15天起)
6、 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1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
下午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7、成績公佈時間: 2013年1月中旬,考生可通過資訊臺9616893711按2號 鍵查詢或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 )下載成績單。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從2013年2月下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週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諮詢。
二、各設區市考試中心地點
莆田莆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莆田市市政府
1號樓158室
0594-2392266
三、資格稽核要求
1、老考生無需上傳照片,無需進行照片稽核和現場資格稽核。原報考資訊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於規定的稽核時間持有效證件及影印件連同個人申請一併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稽核修改。
2、首次報考人員於網上報名後,須用A4紙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並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貼上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統一於規定的稽核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稽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蓋章(以上均須註明從事經濟工作年限)。
(2)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有關執業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3、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從事環境影響工作年限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影印件。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式
本次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須首先登入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網址: )進行網上報名,首次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照片一個工作日,並通過照片稽核後,列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稽核後,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於規定報名時間內登入福建省人事考試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網上報名流程圖
(二)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請於規定繳費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
1、今年開始增加多渠道網上繳費方式,只需要擁有一張具備“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或者銀行卡本身不具備“網上銀行”支付功能,但只要開通“網上銀行”功能(注:工商銀行的卡,在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同時,還要開通“電子商務”功能),都可以進行網上繳費。
2、如您不方便辦理銀行卡的“網上銀行”功能,也可以選擇全國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操作繳費。您需要到移動營業廳購買到全國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規格:序列號為17位,卡密為18位),神州行充值卡無需開通,可直接刮開充值卡的密碼,輸入充值卡序列號和卡密進行支付。神州行充值卡使用注意事項詳見《考生繳費服務指南》
3、繳費步驟
(1)報名繳費詳見《考生繳費服務指南》。為了方便您的使用,請首先仔細閱讀易寶支付平臺為您精心編制的“繳費必讀指南”,並按照指南描述進行操作。
(2)如遇繳費問題請撥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0110530或登陸易寶支付線上客服
(3)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點選頁面左側網上繳費選單,進行網上繳費。
4、報名費財政、物委核定的標準收費,按每科64元標準收取。
5、繳費查詢。報考人員繳費結束前,可通過查詢修改中的“詳細資訊”檢視本人繳費情況。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為報名成功!
6、領取發票。報考人員於考試結束2個月後憑準考證或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到所屬報名點領取報名發票。
7、不能列印報名表或准考證,請查詢首頁的網上報名疑難問題解答。
五、考試級別、專業和科目
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考試設中、初級。初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中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每個級別設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共12個專業。
六、考試地點
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在報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
七、報考條件
按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檔案規定: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暫行規定》(1993年1月6日)釋出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位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6、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檔案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八、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准考證上的“考場規則”,並按有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在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3、考試科目共2科,均為客觀題,直接在答題卡上作答。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