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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經濟師《人力資源》考點:就業與職業培訓

職稱考試 閱讀(3.27W)

導語:就業是指一定年齡階段內的人們所從事的,為獲取報酬或經營收入所進行的活動。請大家跟著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就業與職業的考試知識吧~~

初級經濟師《人力資源》考點:就業與職業培訓

1.《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方針是: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助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

積極的就業政策是指我國政府堅持通過發展經濟、調整經濟結構、深化改革、協調發展城鄉經濟,以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就業,並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擴大就業規模,努力把失業率控制在社會可承受的限度內。

政府促進就業是指政府促進巨集觀經濟與就業的協調發展,通過發展經濟,增加就業崗位,制定積極的就業方針政策,健全和發展就業服務體系,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勞動者實現就業。

2.用人單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用 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的自主用人權,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自主決定招用勞動者的時 間、條件、數量和用工形式及工資報酬待遇等。用人單位應依據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行使用工自主權。

3.對特殊就業群體的平等就業措施:①婦女;②少數民族勞動者;③殘疾人;

④傳染病病原攜帶者;⑤退役軍人。

(1) 婦女: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禁止錄用未滿16週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少數民族勞動者:《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企業、事業單位在招收人員的時候,要優先招收少數民族人員,並且可以從農村和牧區少數民族人口中招收。

(3) 殘疾人: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利。國家幫助舉辦殘疾人福利企業。 對於吸納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交納一定數額的殘疾人勞動就業基金,對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就業服務主要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提供,而失業管理通過失業預警和失業登記來實現。

公共就業服務是政府通過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援助。

職業指導是指根據社會需要和各種職業崗位的`從業要求,結合擇業者的個性特點,幫助其選擇合適的職業或專業,以及幫助用人單位選擇合格的勞動者,從而達到人與職業合理匹配的指導過程。

5.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誠實信用、公平、公開的原則。

職業中介實行行政許可制度。

勞動行政部門接到設立職業中介機構的申請後,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理完畢。

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有明確的章程和管理制度;②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③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業中介機構的業務內容:①為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或為用人單位推薦勞動者;②開展職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諮詢服務;③蒐集和釋出職業供求資訊;④組織職業招聘洽談會。

職業中介機構為特定物件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可以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職業中介機構的禁止行為:①提供虛假就業資訊;②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③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④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者向勞動者收取押金;⑤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職業中介違法行為: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從事經營性職業中介活動,向勞動者收取費用的;②未經許可和登記;③職業中介機構提供虛假就業資訊;④職業中介機構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

6.就業援助物件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

《就業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根據失業預報,用人單位和政府部門可採取相應的目標措施,避免較大規模失業的出現。而政府部門可根據失業預警提示,採取財政、稅收、社會保障等綜合性政策措施,預防較大規模失業的狀況。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後,應當於15日內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失業登記範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後可以在常住地登記。

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或者解聘的證明。

7.職業培訓的形式:①就業前培訓;②勞動預備制度;③再就業培訓;④創業培訓。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般企業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我國的職業培訓機構包括: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辦學及企業職工培訓中心。

8.國家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我國技術性職業(工種)的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階技能、技師、高階技師五種。

職業技能鑑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職業標準分為國家職業標準和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兩種。

國家職業標準由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要求為國家職業標準的主體內容。 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技師(二級)、高階技師(一級)。

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是衡量工人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對工人進行培訓、鑑定的基本依據。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是按不同工種、不同等級制定的,包括知識要求、技能要求、工作例項三個部分。

9.我國允許沒有取得定居權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依法就業。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無犯罪記錄;有確定的聘用單位;持有有效護照或能替代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10.下崗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發放由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審批的《再就業優惠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