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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潭市專業市場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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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潭市專業市場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自二00一年十一有一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辦法全文:

鷹潭市專業市場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專業市場的物業管理,維護管理企業、業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專業市場的繁榮,根據《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江西省城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專業市場經營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市政府就有關專業市場已作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物業管理,是指專業市場物業管理機構,以有償服務的形式對經營區內的房屋相關的公共、共用裝置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以及對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消防、治安等事項進行管理的活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業主是指市場內物業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第五條 專業市場實行專業化有償服務管理和業主自治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專業市場的物業管理實行行業監督管理。

市政、園林、公安(消防)、市容環境衛生、環保、物價、工商、供水、供電、供氣、郵政、通訊等部門和單位,應按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專業市場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業主或使用人使用物業及在市場內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並服從市場物業管理機構的管理。

第八條 對業主及使用人的違規行為,由市場物業管理機構予以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第二章 物業的使用及管理

第九條 裝修管理

(一)業主或使用人裝修房屋,應先向物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每戶繳納1000元清運裝修垃圾保證金,對不及時清除垃圾的,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為清運,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業主或使用人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2、損壞房屋的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的外貌;

3、佔有、損壞房屋的共用部位,在天井、庭院、陽臺、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地搭建建築物。

(三)裝修時應保護給排水管道,不能造成管道堵塞,嚴禁把裝修後的水泥漿、塗料殘液等汙物排入下水道。

(四)不準在外牆安裝防盜窗,太陽能熱水器等應統一按指定位置和要求安裝,以免破壞房屋外牆面、屋頂的美觀。

(五)裝修時不得隨意在道路上堆放沙石、水泥等建築材料,不得拆動和損壞共用上下水管道、照明電路和其它線路,建設垃圾必須堆放在指定地點並及時清運,嚴禁從樓上往下傾倒垃圾。

(六)因物業維修、裝修造成相鄰業主、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或者其它公用財產損失的,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共用部位、設施、裝置的管理

(一)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覺維護好市場內的共用部位及設施、裝置,未經物業管理機構同意,不得隨意佔用。

(二)業主或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共用電路、給排水管道,如確需改裝增建,應向物業管理機構書面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

(三)業主或使用人房屋內的水電管線發生故障,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維修,涉及到公用部位的,由物業管理機構負責維修。

(四)業主或使用人不得擅自拆裝水錶、電錶,一旦發現,將對業主或使用人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水費由物業管理機構按總表計量收繳,業主或使用人按分表計量,並分攤總表與分表的差量水價,最低用水量按市供水企業的規定執行。

(六)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水、電抄表員的工作,不得無故拒絕抄表員上門抄表,並按規定及時交納水電費。

第十一條 市容環境衛生及綠化管理

(一)業主或使用人對各自門前的衛生、秩序、綠化實行“三包”,並與物業管理機構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

店面的貨物擺設,應當整潔美觀、錯落有致,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覺配合檢查,服從管理。

(二)未經業管理機構稽核、報批,業主或使用人不得在經營區內設定廣告條幅、標語牌等;經批准後設置的廣告條幅、標語牌等過期應及時撤除,業主或使用人的門面招牌,應按物業管理機構的要求製作,做到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適時維護。

(三) 業主或使用人應將生活垃圾按時倒入指定地點,嚴禁亂倒亂拋,嚴禁將瓜皮果殼等雜物丟在路上。

(四)未經批准,經營區內不得飼養家禽家畜。

(五)業主或使用人不得隨意丟棄帶有病菌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棄物,處理時應向環保部門申請,並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業主或使用人損壞環境衛生設施,除責令其恢復原狀外,可按有關規定並處罰款。

(七)經營區內的公共廁所,實行專人管理和保潔,並實行有償服務。

(八)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物業管理機構除責令其糾正外,可按有關規定並處罰款。

1、隨地大小便、亂丟瓜皮、果殼等廢棄物的;

2、亂扔動物屍體,隨意焚燒垃圾的;

3、在建築物、設施和樹木上塗寫、刻畫及未經批准懸掛、張貼宣傳品、拉線涼晒衣物的;

4、在臨市陽臺、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物品的;

5、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汙水、糞便的;

6、佔用公共場地裝卸貨物,未按時清掃、收集廢棄物的;

7、運輸液化、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洩漏遺灑的;

8、業主或使用人的廁所、下水道冒溢,不及時處理的;

9、在經營區內攀折花木,踐踏草坪的;

10、在綠地上倒汙水或投扔雜物,在綠化範圍內堆放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