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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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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是很多公司和企業都有面臨的事情,那麼你知道經濟糾紛怎麼處理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經濟糾紛的處理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經濟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經濟糾紛的處理方法

一、經濟仲裁。這是由國家的仲裁機關對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合同糾紛居中調解,作出裁決的活動。仲裁製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而設立。它的宗旨是為了正確處理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經濟仲裁時效為1年。經濟合同仲裁條例規定:“當事人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應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1年內提出,但侵權人願意承擔債務的不受時效限制。”

經濟仲裁所作的裁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不服時,在收到仲裁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仲裁決定書即發生法律效應,當事人必須執行。一方逾期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濟合同仲裁由各級工商行政機關組成的仲裁委員會執行。

技術合同仲裁的管轄,分別由省級以上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成立的技術合同仲裁機構,省會城市、國務院批准的較大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的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成立的技術合同仲裁機構執行。

智慧財產權的仲裁一般由各級專利、商標、出版等機關執行。

勞動合同糾紛的仲裁由各級政府勞動部門組成的仲裁委員會執行。

二、經濟審判。這是指人民法院對國內經濟糾紛案件和涉外經濟糾紛案件依法進行審理判決的活動。

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我國的經濟審判機關由各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鐵路運輸、海事等專門經濟審判庭擔任。

三、經濟檢察。這是指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對經濟領域裡的犯罪行為進行檢察,開展法律監督,行使監督權的活動。經濟檢察物件是經濟犯罪主體,多數是國家工作人員或依法受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經濟犯罪案件主要包括:貪汙、行賄、受賄、詐騙、敲詐勒索、走私、投機倒把、偷稅、抗稅、挪用國家救災款、偽造國家貨幣等13種。

  經濟糾紛的處理方式

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2、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則與糾紛的性質有關。根據法律的不同規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複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

  經濟糾紛的分類

1.根據合同的種類,經濟合同糾紛包括購銷合同糾紛、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加工承攬合同糾紛、倉儲保管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聯營合同糾紛等型別;

2.根據糾紛引起的原因,經濟合同糾紛可分為因一方締約過失而引起的糾紛、當事人違約而引起的糾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