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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尋烏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46W)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於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打好“七大攻堅戰”等戰略部署,鼓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幹事創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尋烏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江西尋烏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過去取得的學歷報考;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迴避關係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迴避。

(三)學歷、專業及年齡條件

詳見各招聘崗位具體學歷、專業及年齡要求。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崗位要求全日制學歷的,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各類人員全脫產參加高校、黨校學習所獲學歷,且高於最低學歷條件的學歷也應為全日制(如,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專的,則本科、研究生學歷也應為全日制學歷,另有說明的除外);考生所學專業以省人社廳《關於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6〕319號)》附件所列專業目錄(可在省人社廳網站搜尋)及教育部門《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綜合性專業分類指導目錄》,(考生自行網上查詢下載)規定為準。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未特別註明年齡要求的崗位為18週歲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

(四)戶籍條件

崗位設定有戶籍限制的,限尋烏戶籍或尋烏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為尋烏籍人員方可報考。

(五)工作經歷要求

有專業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專業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日(如“2年以上”指報名時仍在崗工作,至2017年7月1日時累計已滿2週年)。因部分院校畢業證所標註的畢業時間未精確到“日”,也有的考生畢業後在若干個單位工作過,故只要專業工作經歷包含12個月份的,可視為滿1週年(例如:2016年7月畢業即開始工作,至2017年6月為1週年,以此類推);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等經歷不作為專業工作經歷。專業工作經歷需提供聘用單位工作證明(註明從事何專業工作),並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聘用單位為考生繳交的社保票據、工資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當中的一種或幾種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加以印證。

(六)其他要求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報考,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註明參加工作時間,下同);縣(區)黨委、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對在編在崗人員調動有相應規定以及副科級以上人員報考的,還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轉編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等有服務期要求的人員報考,需出具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與企業或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如擬被事業單位聘用,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本縣在編機關、事業人員不得報考本次事業人員招聘。

  二、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因在報考時已對招聘崗位作了專業限制,此次招聘考試,只進行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及面試,不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公開招聘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面試分數各為100分。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一般崗位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佔總成績40%;公告中註明的特殊崗位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佔總成績30%,面試(採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成績佔總成績70%。

  三、招聘崗位

共招聘105名事業人員,具體崗位、數量、招聘條件見附件《尋烏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四、招聘程式

(一)釋出招聘資訊

2017年7月17日-7月25日,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尋烏電視臺遊字公告、尋烏縣手機報釋出本招聘公告。

(二)現場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28日-7月30日 ,報名地點為尋烏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尋烏縣城北新區東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02室),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的,所有報名資訊無效。考務費按贛發改收費〔2017〕340號檔案規定收取,每人200元。

報名時須攜帶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報考有戶籍限制崗位的還須提供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和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張。下列人員還需提供如下材料: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學校學習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出具報到證或人事檔案存放部門的證明〔須註明是否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崗位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婚報考者須提交縣級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後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訊、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開考比例為3:1 ,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並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佈。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允許改報一個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四)特殊崗位面試

1、特殊崗位界定:鑑於部分崗位的特殊性,根據有關規定,以下崗位作為先面試、後筆試的特殊崗位:①尋烏縣廣播電影電視新聞中心播音主持(專技崗);②尋烏縣革命歷史紀念館講解員(專技崗);③尋烏縣文化館劇團演員(專技崗)限女性;④尋烏縣文化館劇團演員(專技崗)限男性。

2、面試方式:特殊崗位面試採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7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3、面試組織:特殊崗位面試由縣人事考試中心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聘請有關專家命題並組織。

4、領特殊崗位面試准考證時間地點:2017年8月4日,行政中心411室(“特殊崗位面試須知”領證時一併發放)。

5、特殊崗位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准考證。

6、其他事項:如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特殊崗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特殊崗位面試後,按1:3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因面試缺考(含未領面試准考證人員)、作弊取消資格致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有效人數達不到1:3的,如筆試人數與崗位最終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係的,按面試及筆試總分高低擇優確定入闈體檢、考核人選;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即筆試人數少於等於招聘計劃數),筆試成績不低於特殊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根據特殊崗位筆試情況由縣人社局公佈)的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考核環節。入闈筆試人員已達到1:3或能形成競爭關係,但因筆試缺考致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達到1:3或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崗位,仍按總分高低確定入闈體檢、考核人員。僅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8月11日,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特殊崗位入闈筆試人員名單。

(五)一般崗位、特殊崗位統一筆試

1、領筆試准考證時間地點: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行政中心407室。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進行綜合基礎知識筆試。

3、筆試地點:尋烏縣城北新區(羅壩)國小。

4、筆試內容:筆試工作由尋烏縣人事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基礎知識、時事、尋烏縣情等,不指定教材)及作文。筆試結束後,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集中封閉評卷,筆試分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評卷結束後,根據報考人數最終確定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併入闈)。

5、其他事項:如某一般職位報考人數雖達到開考比例,但因筆試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績、考生自動放棄(以規定時間未領取面試准考證為依據)致某職位招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使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1:3;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後仍達不到1:3的,則按遞補一次後(含無人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實有入闈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計劃不核減。因上述情況入闈面試的考生(即面試達不到1:3的考生),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係的(即面試人數多於計劃招聘人數),則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考核物件;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即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計劃招聘人數),該職位所有考生最終面試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試考場進行面試,需計算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核環節。入闈面試人數已達到3:1的職位,如出現考生臨時缺考、違紀取消面試資格致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該職位視為達到面試比例,該職位考生按筆試、面試總分高低確定體檢、考核物件。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試考場面試,該職位考生最終面試成績為按修正係數計算後的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本面試考場得分×同一職位各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職位本面試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僅參加了筆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六)一般崗位面試

8月22日,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筆試成績及一般崗位(相對特殊崗位而言)首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

1、面試方式:一般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崗位適應、綜合分析、人際關係、組織協調、應變處理、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4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2、領一般崗位面試准考證時間地點:2017年8月28日,行政中心407室。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准考證。

4、面試遞補:8月30日,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佈一般崗位遞補入闈面試人員名單。遞補入闈面試人員領一般崗位面試准考證時間地點:2017年9月8日,行政中心407室。

(七)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物件。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一般崗位取筆試高分者,特殊崗位取面試高分者。

2、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體檢醫院等級收取。

3、考核由縣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核可採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人社局備案。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下發聘用批准檔案,並報市人社局備案。捆綁招聘的崗位按擬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選崗,總成績相同的,一般崗位由筆試高分者先選;特殊崗位由面試高分者先選。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核減的具體捆綁崗位招聘計劃,無人選崗的,自然取消。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辭職、調動的將按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諮詢監督舉報電話

政策諮詢電話:0797-2852578

考務諮詢電話:0797-2852578

監督舉報電話:0797-2841437

  附件:點選下載

1、尋烏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尋烏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捆綁崗位說明

3、尋烏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日程表

4、尋烏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