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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邑縣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16W)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山東省臨邑縣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2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後出生的)。

(三)報考衛生類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綜合管理類崗位人員須具有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要求(見附件1)。

(五)有工作單位的(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的)人員應聘須徵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3.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臨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其他原因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或不能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37人,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

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計劃和報名人數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 -1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 - 1月17日16︰00

應聘人員登入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入口,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資訊資料,報名與考試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稽核期內可修改報名資訊,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資訊。待稽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資訊算起。報名截止後,稽核機關不受待稽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稽核。考生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後,報名資訊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有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本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聘)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協議書)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後,3年內(指2013年—2015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應聘事業單位崗位的,實行定向招聘,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入伍前取得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後復學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且是我縣接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如符合報考條件,也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 - 1月17日16︰00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機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檢視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資訊資料進行資格審查,並及時公佈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 - 1月18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稽核期滿後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入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入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在2017年3月15日9︰00 - 3月19日14:30期間登入該網站列印准考證,以及《臨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稽核通過後,在繳費時間截止前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到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股(北樓317室)辦理減免考務費稽核確認手續。稽核成功後,考生確認完成。

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影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影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影印件)。

(四)資格複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進入面試範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材料進行資格複審,包括《臨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以上證件要求稽核原件,並留存影印件)。

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暫時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的,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影印件;非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稽核的材料證件須2017年1月12日前取得。

留學回國人員審查時除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在2017年1月12日前取得。

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審查時除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的人員需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專案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

退役大學生除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退役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二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

綜合類:上午9:00-11:30

衛生類:下午 2︰00 - 4︰30

考試地點見准考證。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為本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計劃聘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範圍人員,按綜合、衛生類別,在規定時間內分別向縣人社局、衛計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參加資格複審,提交時間見網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分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並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縣人社局、衛計局網站資訊。

面試人員須持《面試通知書》、《筆試准考證》和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抽籤開始時未到場的,視為自願放棄。

綜合類崗位面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衛生類崗位的面試由縣衛計局根據稽核批准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

1、應聘綜合類崗位的,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

2、應聘衛生類崗位的,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能力素質和專業水平。

面試考官一律從外地聘請。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選。面試設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如同一招聘崗位進入考察、體檢範圍末位成績出現相同者,採取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人選;以上條件相同者,採取增加面試的方式確定。

  五、選崗

報考合併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選”的原則,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開選擇該崗位的具體聘用單位。既未按時參加高分先選,又未宣告放棄應聘的人員,將在剩餘單位中為其隨機分配聘用單位,不服從者,取消聘用。

選崗通知釋出之前,合併崗位的'考生因放棄資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通知釋出之後、選崗過程中因放棄資格出現的空缺,採取先進行完選崗程式,再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的方式進行。合併崗位的考生,在選崗之後各個環節不再遞補。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對應屆和畢業不到一年未就業的應聘人員考察,一般在應聘人員所在學校進行;對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考察,主要在應聘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對畢業超出一年仍未就業的應聘人員考察,主要在應聘人員所在社群進行。

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小組,成員至少2人,以實地考察為主,包括座談了解、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輔之以電話、信函瞭解。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考察其與招聘單位的迴避情況。

考察後要出具考察鑑定報告,分合格、不合格兩種結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工作結束後,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寫出考察報告,簽署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

(二)體檢

根據崗位類別,分別由縣人社局、衛計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一方(或雙方)提出複檢的,安排複檢,複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進行1次,複檢結果即為最後結論,複檢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體檢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處於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體檢的,應提前提出暫緩體檢申請。待身體條件允許時擇日安排體檢,同時重新進行考察。申請暫緩時限不得超過一年,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暫緩者體檢和考察及之後環節均暫不進行,須體檢合格再行安排,參加工作時間以實際聘用的時間為準。

  七、公示

對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在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期7 個工作日。公示人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被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釋出之前,非合併崗位考生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之後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並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後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核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並在兩個月內提供個人檔案交主管機關稽核。未在期限內提供檔案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報到後要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山東省德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事關全縣社會穩定大局,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式,做到“五公開”,即:計劃公開、條件公開、程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全程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他事宜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並及時瞭解網站釋出的最新資訊。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招聘工作由臨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諮詢電話:工作日:0534-8106117

非工作日:18353458707(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34-4222166(臨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網 址:(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