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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榮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5.96K)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人事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上半年榮縣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四川省榮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考範圍及物件

(一)招考範圍:面向全國招考。

(二)招考物件:2017年高校及中專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考崗位所規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影印件無效)、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及相關資格證,有關證明及相關手續須於資格複審截止時間即2017年7月25日前提供。2017年高校及中專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2017年7月3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於此次公招的範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迴避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2017年上半年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凡招考條件中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和申請加分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2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榮縣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考名額

2017年上半年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共計190名,具體招考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2017年上半年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為拓寬用人單位的選才範圍,方便考生報名參加公開招考,報名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網址

1.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2日(22日截止到24:00時止)。

2.報名網站: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

(二)報名、資格初審、照片稽核和繳費程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入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瞭解招考崗位所規定的範圍、物件、條件、報名程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對《2017年上半年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中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無法準確把握的,請與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佈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2.填報資訊。報考者按網路提示要求通過註冊,真實、準確填寫《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縣招考主管機關將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資訊後的2個工作日內登入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填寫《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同時按網路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模糊照不合格)。

4.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23日截止到17:30時止)。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在網路上填報的《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對照崗位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原則上在報考者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2)照片稽核: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原則上在網上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進行照片稽核,稽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稽核未通過者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5.繳費:經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合格的報考者,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檔案規定的標準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科人民幣50元。報考者務必於2017年6月24日(24日截止到24:00時止)前在網上繳費確認。在繳費最後期限內未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式按網路提示進行。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且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複審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報名時不繳納報名費,2017年6月23日17:00前憑以下手續在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榮縣旭陽鎮榮州大道一段一號,聯絡電話:0813-6106149)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影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影印件)。

6.列印報名表:上傳照片合格並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路提示列印《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供資格複審時使用。

7.列印准考證: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於2017年7月5日至7月7日登入自貢人事考試網,根據網頁上提示列印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列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准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影印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特別提示:

1.考生、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和稽核操作,否則,報名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2.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考生不能再對報名資訊進行修改,請考生在填報資訊時儘量做到規範準確,同時在報名系統關閉前及時檢視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確填寫本人聯絡電話,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麵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絡電話無通訊資訊、欠費停機、通訊方式變更等)無法聯絡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異地考生應提前一天到達考試地點。

5.對於在任何環節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後果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佔總成績的60%,面試佔總成績的40%。

筆試由縣招考主管機關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監督。

(一)崗位調整

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形成差額即可開考;其他崗位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於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未形成差額以及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縣招考主管機關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聘用名額。崗位調整情況將於2017年6月2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告。因報名人數未形成差額或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崗位,由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二)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佔總成績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