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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衡東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4.95K)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素質,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檔案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全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省衡東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6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年齡、資格條件等詳見《衡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德才兼備的原則。

  三、招聘要求

(一)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則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認定。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準確填寫報名資訊,以便選擇合適的崗位;

4、招聘崗位要求“大學生村官”的,報考人員必須是在衡東(含在外縣市區服務的衡東籍“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

5、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最高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

5、違反《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

6、本縣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和2017年度教師公開招聘進入考核範圍的;

7、在讀的普通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名,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8、有吸毒史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式

(一)釋出資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東縣黨政門戶網、衡東黨建網上釋出招聘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入“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須於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至7月25日下午5:00期間登入“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證(考生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按相關規定追責。

(2)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後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並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撥打縣人社局諮詢電話(0734-5231109、5231569)。

(3)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併網上繳納報名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其他報名要求:

(1)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為準。

(2)網上報名後,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繳納報名費確定報名後,非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3)報考者提供的聯絡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絡。因提供錯誤聯絡資訊或資訊不暢通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於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對報考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此崗位招聘計劃,在筆試之前進行公告。已報考該崗位的(不含核減招聘計劃的崗位),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4、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17年8月3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下午5:00期間,登入“湖南人事招考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三)筆試

筆試方式:採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8月6日上午(會計類:9:00-11:00;其他類:9:00-11:30)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筆試內容:分為兩大類,每類安排一堂考試:

1、會計類:報考崗位程式碼為174、175、176、178、179的,筆試內容為財務會計專業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其他類: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50分)和《申論》(50分),滿分100分,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四)資格審查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物件。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當即取消考生面試和聘用資格,同時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由監察部門和相關主管單位黨組織嚴肅查處,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通報全縣。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資審物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資格審查物件須提供以下資料:

(1)登入“湖南人事招考網()”下載列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2)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文憑、有效二代身份證、相關資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全日制學歷是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文憑;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以上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認定結果為準;學歷證書和有關資格證明須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縣外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3)參加“大學生村官”專案的,要提供縣級及其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

(4)報考鄉鎮衛生院財務崗位年齡在35週歲至40週歲的考生須提供單位的工作證明和工資發放表(要提供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以來每個月的工資發放表影印件,簽字加蓋公章),其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五)面試

在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下,聘請異地評委,每小組7人,並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兩代表一委員”參與監督。

1、面試人選

資格審查合格後,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面試物件為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於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2、面試方式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每人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單,報考人員憑本人准考證、面試通知單及有效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面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按四捨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

綜合成績將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考生可通過“衡東縣黨政門戶網”查閱成績。自筆試公佈之日起3天內,需查分的考生可到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0734-5231109、5231569)書面申請辦理查分手續。查分範圍僅限於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情形。

(七)體檢、選擇單位和考核

1、體檢。按招聘計劃與體檢物件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物件。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2、選擇單位。報考崗位程式碼為174、175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來選擇單位,除縣財政局要自主選報主管單位的志願(再由縣財政局統一安排到具體鄉鎮財稅所)外,其他要具體選擇到主管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3、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核物件。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同時,核實考核物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資訊和相關資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核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放棄說明),不予聘用。

若出現體檢不合格、選擇單位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1次。

(八)公示與聘用

1、公示。縣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將結果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由用人單位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報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備案後,辦理編制工資和崗位聘用等相關手續。一經聘用,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期限3年,鄉鎮衛生院會計和計算機崗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對不願到所聘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全程參與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許可權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守招聘紀律

1、明確職責,緊密配合,確保各個環節的工作順利推進。

2、嚴格把好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關口。

3、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違反有關規定的,將嚴格依法依紀進行查處。

4、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四)實行迴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自覺遵守迴避制度。

  六、特別提示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指定資訊釋出網站為“衡東縣黨政門戶網”(),有關資訊和工作安排以該網站釋出為準,請報名者密切關注,並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通訊方式不通暢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承擔。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諮詢及監督電話

衡東縣監察局 0734-5230801

衡東縣委組織部 0734-5236281

衡東縣編辦 0734-5188516

衡東縣人社局 0734-5231109 5231569

  點選下載附件

附件1:衡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附件2:衡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簡介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