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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蘇省灌雲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53W)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促進我縣經濟社會事業持續發展,根據《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4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江蘇省灌雲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同等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四)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中、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分別放寬至40週歲(1977年1月1日後出生)、45週歲(1972年1月1日後出生)。

(五)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版)。

(六)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灌雲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七)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等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按照《灌雲縣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暨急需人才辦法(試行)》(灌發〔2011〕6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可通過“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閱)。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3日-17日。

(二)報名方式

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填寫《灌雲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傳送至郵箱: ,標題為:“應聘崗位+姓名+所學專業+學歷+聯絡電話”,請以規範格式傳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資訊。郵件接收成功後將於兩天之內回覆確認。聯絡人:趙慶波、趙志婭,聯絡電話:0518-88659212、0518-88658313。

(三)資格複審

網路報名完成後,請於2017年3月24日到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接受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間為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資格複審時須提供:《灌雲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份;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各層次學歷證書,以及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複審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稽核同意後,可降低開考比例。(如涉及降低開考比例,相關資訊將在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佈)。

  四、考試

考試採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內容主要包括: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結束後,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於擬聘用人員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稽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係。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

  八、相關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應聘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以便於招聘單位聯絡。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於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灌雲縣紀委監察局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881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