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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玉環市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18W)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玉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玉縣委辦〔2009〕68號)等有關規定,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玉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浙江省玉環市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9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玉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或登入下列網站查詢:

1、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玉環人力網()

3、台州人事培訓考試網()

其中,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釋出相關資訊的指定網站。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願意履行事業單位義務。

3、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④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⑤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⑥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2、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玉環戶籍指具有玉環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7年7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和玉環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台州戶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和台州生源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浙江戶籍指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和浙江生源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大學聯考且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學歷(學位)”欄要求“本科(學士)及以上”指的是同時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部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崗位,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的學歷專業要求與崗位所列專業相對應,在“其他資格條件”欄另行要求的除外。

部分面向我市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選聘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群)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專案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②選聘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專案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三、招聘程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註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7月21日9時—7月24日24時。

報名系統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註冊個人資訊後,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註冊不報崗位,報名無效。註冊報名期間,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7月25日9時—7月27日24時。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報考人員填報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失的內容,請報考人員補充後再報名。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7月28日9時—7月30日24時。

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7月31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7月28日9時-8月2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入網路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並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檔案規定,每一科目考試費為4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指定網站上公佈。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須在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玉環市人力社保局事業科進行改報,逾時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6、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時間:2017年8月15日9時—8月19日1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網路報名系統,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二)考試

考試一般採用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模擬上課,下同)的方式進行。各崗位筆試科目及分數比例、面試形式及分數比例詳見附件1。筆試和結構化面試考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筆試

(1)筆試科目: 詳見《2017年玉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科目包括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寫作等;《職業能力測試》科目題型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的題型;《專業知識》科目主要考查相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各科目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19日。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職業能力測試》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面試資格。

2、確定面試物件

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綜合成績(筆試綜合成績=《筆試科目一》×分數比例+《筆試科目二》×分數比例+《專業科目》×分數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物件。各崗位的筆試綜合成績組成比例詳見附件1,如面試物件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資格複審

面試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負責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並確認。資格複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複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網站上公佈。報考人員根據網站上公佈的資格複審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

報考人員攜帶《報名表》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應當向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提交有關申請材料,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資訊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或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專案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證》及與省級專案辦簽署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專案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服務證》。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或錄用資格。報考人員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工作須在面試開始2天前完畢。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全、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或錄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或取消錄用資格。

4、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

面試一般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部分崗位採用技能測試、模擬上課等方式,具體詳見附件1。面試採用技能測試加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結構化面試前組織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列入結構化面試物件。

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物件。

(三)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各項的分值比例詳見附件1。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總成績=《筆試科目一》×分數比例+《筆試科目二》×分數比例+《專業科目》×分數比例+《面試(或技能測試、模擬上課)》×分數比例。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綜合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綜合成績仍相同,以《專業科目》成績優先,《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次之。

各個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物件。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門或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公示、聘(錄)用

體檢、考察後,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將在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被聘(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錄)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錄)用資格的,取消聘(錄)用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根據《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 號)規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原戶籍在農村的農業戶口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變更戶籍服務處所或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等相關資訊。

  四、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等的計算統一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3日,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均指週年。

年齡條件要求30週歲及以下的指1986年7月13日以後出生,35週歲、40週歲、45週歲及以下的以此類推。

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從業(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件、證明)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學歷證書等取得時間截止2017年7月13日,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共治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於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並加蓋公共治安機關印章),以2017年7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2017年7月13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戶籍不限的崗位除外)。請報考人員註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並如實填寫。

3、學歷專業。

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第二專業(輔修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輔修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

4、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範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並負責具體解釋。

5、按照《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6、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註冊報名。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並加蓋公共治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7、報考人員在初審、複審中提交的所有註冊資訊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資訊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註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如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有權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環節取消其應聘資格。

8、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於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資訊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的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裝置或者具有計算、儲存功能電子裝置;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幫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蔘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佈。希望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汙點。

9、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系統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

10、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複習參考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1、各崗位招聘的有關資訊、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絡,諮詢電話詳見附件1 。

12、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佈的相關資訊有異議的,可在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或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電話:0576-87221225。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會同人力社保部門酌情研究處理。

本公告由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其他資格條件等報考條件設定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附件:點選下載

2017年玉環市事業招聘計劃表

工作經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