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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體育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55W)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辦發〔2013〕135號)等有關檔案規定和工作需要,經自治區編辦和自治區人社廳審批同意,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17年廣西體育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共有13個所屬事業單位48個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58名,其中管理崗位33名,專業技術崗位2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類別及名稱、人數、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要求見《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擬任崗位所需的身體要求;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招聘崗位中有年齡、工作經歷及年限等要求的,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畢業生必須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式

(一)釋出公告

經自治區人社廳備案確認後,在廣西人事考試網()、自治區體育局網站()釋出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辦法

報名採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者應根據崗位條件和要求向具體招聘單位報名,因特殊情況無法現場報名,請與報考單位聯絡確定報名方式(如可將報考材料以掛號信、郵政快遞等方式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A4紙):

(1)如實填寫好的《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雙面列印、一式2份),並要求貼上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必須是第二代身份證,且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原件現場核驗,非現場報名的,在筆試開始前2天必須核驗原件)。

(3)報考職位有任職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考察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須對所提供的相關報考證件材料和填報資訊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相關資訊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2.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詳見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聯絡表(附件3)。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訊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在自治區體育局網站公佈,同時公佈開考崗位、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

1.筆試

(1)筆試方式、內容和分值:筆試採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

(2)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應減少招聘計劃至規定開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崗位。個別崗位達不到1:3比例又確需在今年補缺的崗位,需報自治區人社廳核准後才能降低比例開考。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前3天在自治區體育局網站公佈開考崗位、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同時,各招聘單位還應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無法通知到本人的,應做好相關記錄,並有2名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4)筆試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在筆試後一週後登入自治區體育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面試實施機關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並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須報自治區人社廳核准後方可進入面試程式。

(2)釋出面試公告:面試前3天在自治區體育局網站釋出面試公告,面試公告明確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同時,各招聘單位還應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無法通知到本人的,應做好相關記錄,並有2名工作人員簽字確認。面試公告發布後,如有報考人員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或面試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面試。

(3)面試方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教師崗位採用試講試教方式進行,其他崗位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資格複審:面試前2天內,各招聘單位組織開展面試資格複審工作。面試資格複審時,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報名申請材料原件。

(5)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自治區人社廳核准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進入下一程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成績現場宣佈,並在自治區體育局網站釋出。

3.考試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末位四捨五入(下同)。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自願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1.體檢

體檢由自治區體育局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在具備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瞭解考察物件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和報考期間的表現,並核實考察物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資訊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報考迴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不真實,以及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察物件經考察不合格的,應及時將考察結果反饋其本人。考察物件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招聘單位應當進行復核,並作出複核結論。

(六)公示

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自治區體育局稽核後,在廣西人事考試網、自治區體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考職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總成績、崗位排名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因體檢、考察無合格人選或報考人員本人自願放棄而被取消招聘計劃的職位,在公示中註明。

(七)聘用

1.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審批,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凡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

2.辦理聘用手續

各招聘單位擬聘用人員分別報自治區編辦和自治區人社廳批覆後,按規定辦理入編和聘用的相關手續,並按規定程式進行崗位認定,根據稽核認定後的崗位類別等級兌現相關待遇。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按規定要求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管理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771—4835109(自治區體育局機關紀委)、

0771—4817747(駐自治區體育局紀檢組辦公室)

  五、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體育局人事教育處或招聘單位聯絡。自治區體育局人事教育處聯絡電話:0771—4822322、4817861;招聘單位聯絡方式詳見附件3。

  附件:點選檢視

1.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自治區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聯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