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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湄潭縣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79W)

為營造陽光透明的招聘氛圍、搭建公平公正的選人平臺,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規定,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人員充實到湄潭縣部分事業單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貴州省湄潭縣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工作原則及程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工作程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複審、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此次我縣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2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物件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物件

1.2017年及以前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戶籍不限。

2.定向招聘“四專案人員”的職位,限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我縣服務且截止2017年8月底前累計服務滿2週年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截止到2017年8月6日服務期滿(3年)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

3.定向招聘建檔立卡扶貧物件的職位,限本縣建檔立卡精準扶貧物件及其未婚子女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或者具有職位對應的副高階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76年8月7日及以後出生);

5、具有能夠在事業單位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來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在任公務員、或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或在今年的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已經進入了體檢環節的人員;

3、截止2017年8月6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三年)未滿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6年以來在遵義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或在遵義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曾因、、洩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不能在資格複審時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它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有效資格條件資料:資格證書或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印發的任職資格檔案或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不符合招聘物件、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諮詢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8月6日上午9點-8月9日下午17點(報名期間24小時均可報名),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http://www.gzpta.gov.cn),統一在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http://www.gzpta.gov.cn),進入“網上報名”頁面,點選“各市州報名”,選擇“遵義市”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純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報名注意事項

一是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仔細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等資格條件並如實提交本人有關資訊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在專業要求上,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顯示的專業與學歷必須和《職位表》上要求的專業與學歷完全一致(僅是學位證書專業與《職位表》專業一致視為專業不符),同時必須注意《職位表》中專業要求上具體專業與專業型別的區別(例如:要求“歷史學”,表示僅為一門專業;要求“歷史學學科門類”或“歷史學類”,包含了歷史學、世界歷史、考古學、博物館學、民族學、文物保護技術等多門專業)。在報考過程中,考生沒有完全對照個人畢業證書顯示專業進行填寫視為提供虛假資訊,查實後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專業目錄可通過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查詢(網址:)。《職位表》中相關學歷對應的專業處為空白的,說明此處不限專業。

二是報考人員如因專業、學歷、年齡及其它應備條件等不符合《招聘簡章》資格條件,或者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在招聘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政審)、聘用審批等各環節審查(複審)時發現均直接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資訊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三是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一旦報名,須遵守《招聘簡章》各項規定,並確保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報名至聘用審批)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長時間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絡,視為自動放棄。

四是考生在填寫完善報名資訊併成功上傳照片後,必須完成“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選“提交報名申請”按鈕後,稽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資訊進行稽核;考生如未完成“提交報名申請”操作,稽核單位將無法稽核報名資訊。在報名結束前不“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提交報名申請”操作後,報考資訊將不可再修改。

五是稽核未通過的考生,必須修改報名資訊或重傳相片後再次點選“提交報名申請”按鈕,才能視為完成提交報名。修改報名資訊後未點選“提交報名申請”按鈕或未修改任何報名資訊就點選“提交報名申請”按鈕的,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縣招考辦負責。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縣招考辦對已提交報名申請的人員根據其填寫的個人資訊,必須在24小時內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稽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聘單位對經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予以確認;對符合網上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或修改資訊後的24小時內,及時查詢個人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2017年8月9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表資訊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於8月10日下午17:00前及時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縣招考辦須在8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稽核。稽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資訊,視為報名失敗。

4、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期間在“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上通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網銀卡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根據黔價費〔2010〕55號檔案規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網上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8月8日下午17:00,縣招考辦將統計出報名且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並通過“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佈。

8月12日下午17:00繳費截止後,如出現某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鄉鎮事業單位職位招聘人員不限開考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或比例予以調減或取消,並將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佈。職位招考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後,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7年8月15日。此次公開招聘的各個職位最終報名並繳費的人數,將於8月下旬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佈。

5、網上列印准考證。報名並已經繳費的.人員,請於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間,登入“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中的“遵義市網上報名”下載列印准考證。逾期不列印者,視為自動放棄(為防止網路出現異常問題,建議考生列印准考證不要選擇在規定時間的最後一天進行,並應列印多份備用)。准考證列印諮詢電話:0851-23163875。

(三)問題諮詢

在報名過程中,報考人員因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等問題需瞭解請直接諮詢縣招考辦(電話:0851-24227336)。

  五、筆試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步考試。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總分為150分(測算總成績時先按百分制折算後再按所佔比例計入總成績)。

1、考試時間

2017年9月9 日,上午9:00-11:30(具體時間及地點以《筆試准考證》為準)。

2、考試地點

湄潭縣縣城學校。

3、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泛指綜合知識)(150分)。

4、相關事項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佈,請考生注意查詢並在分數公佈期間確保通訊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關機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絡進行資格複審,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縣招考辦具體負責實施。資格複審在筆試結束後採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複審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複審物件範圍:在筆試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人數不足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人員。如遇某職位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僅為1:1或低於1:1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資格複審環節。

縣招考辦根據公佈的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由具體負責的同志在《報名表》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經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以及在規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法聯絡其複審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複審,遞補最多順延兩個名次。在確定的筆試名次以內,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複審的,該職位取消。

資格複審須提交的資料:

1、《報名表》列印件一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4、機關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資訊,查實後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報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群)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專案、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等情況),有服務證書的提供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6、報考定向招聘建檔立卡精準扶貧物件及其未婚子女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縣扶貧辦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或《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原件和影印件。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通過資格複審後考生要及時檢視縣招考辦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釋出的面試資訊(面試方案),確保能夠按時參加面試,領取《面試准考證》時間和麵試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及複審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各個環節如果通過接到舉報等形式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人員為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佈2個工作日以後,如有通過資格複審人員申請放棄面試,在此環節不再遞補人員進入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按照縣招考辦釋出的面試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准考證》按時參加面試。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考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考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於1:1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將考生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二)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結束後,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佔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佔考試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筆試、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選崗及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選崗及體檢物件。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選崗及體檢。

  八、選崗

在此次公開招聘中,同一職位(單位程式碼職位程式碼均相同)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或崗位的,按照該職位招聘計劃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考生放棄選崗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後自動放棄的,不再組織已經選崗的其他考生重新選崗。

  九、體檢

考生完成選崗後,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工作由縣招考辦組織,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後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體檢之後放棄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不誠信人員名單,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

  十、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物件。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複查報考資格條件(招聘單位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證書網站對考生學歷證書進行核實驗證,網址:),確認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經事縣招考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考辦在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辦或授權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招考辦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手續完成以後招聘單位要及時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相關事項。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三、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均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諮詢電話:

0851-24227336(招聘簡章政策諮詢)

0851-23163875(報名操作技術諮詢)

監督電話:

0851-24221467(湄潭縣紀律檢查委員、監察局)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湄潭縣事業單位招考辦。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考辦研究確定並視情況通過湄潭縣政府入口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