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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慶奉節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72W)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含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017年重慶奉節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5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50名(含貧困大學生6名,詳見附件1)、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含貧困大學生2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週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簡章釋出之日);

2.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體檢標準;

3.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4.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 自願在我縣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同時須在首次聘用崗位服務滿3年方可申請交流轉聘;

6. 僅限貧困大學生報考的崗位,應為2015年及以後畢業,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截止2017年7月24日仍屬於零就業家庭或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或城鄉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7. 本簡章中限定的戶籍指的是招聘物件的戶口所在地(包含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戶口所在地)。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專案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只採用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傳真報名和電話報名。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託報名,但須出示委託人的相關資料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及影印件。

(一)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奉節縣人力資源市場(永安街道少陵路96號,永安街道辦事處對面)

(三)報名要求:

1.報名程式詳見現場報名流程。

2.報考者只能選擇《一覽表》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成功後,不得申請更換崗位,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分別聘用。

3.報考者按崗位所列條件持下列材料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1份;

(2)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在“學信網”上核實驗證)。其中: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但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加蓋鮮章(由高校院系黨支部、團委、學生會加蓋鮮章的,不予認可)的《奉節縣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原件1份(附件3);

(3)有工作單位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4)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及其它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6)符合貧困大學生報名條件者,除提供上述(1)-(5)項報名材料外,還須提交相關材料原件(零就業家庭由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出具、農村建卡貧困戶由縣扶貧辦出具、城鄉低保家庭由縣民政局出具)並由專人審查存檔。

4.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

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如發現報考條件不符合的已繳費考生,通過電話或簡訊息通知取消報名資格並辦理退費手續)。

(四)公開招聘擬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五)領取《准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及准考證號後四位號碼(2017年7月28日20:00後可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考資訊欄查詢)於2017年7月29日下午14:00-17:00到報名點領取《准考證》;愈期未領取者作棄權處理。

  五、招聘方式

(一)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於2017年7月30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准考證》。

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測試。測試內容見《一覽表》。

筆試採用閉卷方式作答,分值各為100分。

《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大綱以2017年2月13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釋出的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二)面試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擬招聘人數在10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1.5的比例、10名以下各崗位按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並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若面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遞減後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達不到面試比例且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不低於同類其他崗位(本簡章同一附件所列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附件1中所列幼教、舞蹈崗位的'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考核,其他崗位的面試方式為模擬片段講課。

附件2中所有崗位的面試方式均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凡未按通知規定時間、地點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捨五入法分項計算,總分及分項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後面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時,加試綜合基礎知識)。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遞補。公示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資訊公佈

筆試成績、面試通知、體檢通知、擬聘人員名單等資訊,將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佈,不再另行通知。

  八、選擇單位

凡是沒有明確具體單位的崗位,由考生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單位。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並列,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實行高者優先選擇。選擇聘用單位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選擇聘用單位前一週將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佈選聘具體學校及崗位,請參加選崗崗位的相關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屆時除網上公佈還將電話通知本人相關選崗事宜。若因考生通訊工具不暢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選擇聘用單位,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在奉節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及以後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7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7年至2022年)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十二、其他

考試考務諮詢電話:023-56551505。

本簡章由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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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1

2. 附件2

3.附件3

4.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