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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富順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19W)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人事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富順縣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上半年富順縣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四川富順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考範圍及物件

(一)招考範圍:面向全國招考。

(二)招考物件:2017年高校及中專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考崗位所規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及相關資格證,有關證明及相關手續須於資格複審截止時間即2017年7月25日前提供。2017年高校及中專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 月 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2017年7月3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於此次公招的範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迴避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凡招考條件中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和申請加分的,其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2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考名額

2017年上半年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共計245名,具體招考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為拓寬用人單位的選才範圍,方便考生報名參加公開招考,報名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網址

1.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2日(22日截止到24:00時止)。

2 .報名網站: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

(二)報名、資格初審、照片稽核和繳費程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入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瞭解招考崗位所規定的範圍、物件、條件、報名程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對《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中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無法準確把握的,請與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聯絡(聯絡電話見附件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佈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2.填報資訊。報考者按網路提示要求通過註冊,真實、準確填寫《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縣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資訊後的2個工作日內登入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填寫《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同時按網路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模糊照不合格)。

4.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23日截止到17:30時止)。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在網路上填報的《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對照崗位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原則上在報考者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2)照片稽核: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原則上在網上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進行照片稽核,稽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稽核未通過者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5.繳費:經資格初審和照片稽核合格的報考者,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檔案規定的標準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科人民幣50元。報考者務必於2017年6月24日(24日截止到24:00時止)前在網上繳費確認。在繳費最後期限內未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式按網路提示進行。進入面試且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複審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報名時不繳納報名費,2017年6月23日17:00前憑以下手續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富順縣北湖南路395號,聯絡電話:0813-7205009)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影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影印件)。

6. 列印報名表:上傳照片合格並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路提示列印《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供資格複審時使用。

7、列印准考證: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於2017年7月5日至7月7日登入自貢人事考試網,根據網頁上提示列印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列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准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影印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特別提示:

1.考生和用人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和稽核操作,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考生不能對報名資訊進行修改,請考生在填報資訊時儘量做到規範準確,同時在報名系統關閉前及時檢視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確填寫本人聯絡電話,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麵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絡電話無通訊資訊、欠費停機、通訊方式變更等)無法聯絡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 異地考生應提前一天到達考試地點。

4.對於在任何環節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後果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總成績100分,筆試佔總成績的60%,面試佔總成績的40%。

筆試由縣招考主管機關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監督。

(一)崗位調整

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形成差額即可開考;其他崗位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於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縣招考主管機關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聘用名額。崗位調整情況將於2017年6月2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崗位,由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二)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

1.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佔總成績的60%。

2. 筆試內容: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衛生公共基礎》。《綜合知識》具體測試法律、公民道德建設、國情省情、公文寫作、事業單位基本常識、經濟科技文化常識、職業能力測試部分和時事知識部分。《衛生公共基礎》具體測試相關基本知識、醫學基本知識部分。

(2)每個招考崗位具體測試內容詳見《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考試科目”欄。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於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檔案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民政部門)考核合格的志願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週年,可享受在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大學生村(社群)幹部按《關於大學生村(社群)幹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受到表彰獎勵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規範評比達標規定執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專案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於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富順縣北湖南路395號,電話:0813-7205009)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1)申請加分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願者和大學生村(社群)幹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願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專案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各年度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期滿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影印件均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專案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專案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被評為優秀士兵的還須提供《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的原件及影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專案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結果將於2017年6月30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佈。

4.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

5.筆試時間:2017年7月8日,具體時間見《准考證》。

6.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7.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於2017年7月1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該成績同時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上公佈。

8.筆試查分:由於閱卷工作採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於2017年7月18日當天17:00點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到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登記,2017年7月19日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公佈查分結果,考生可於2017年7月20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排名。

(三)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縣招考主管機關、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統籌組織實施。面試資格複審公告以及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將於2017年7月20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公佈。

1.面試物件及人數:

同一崗位實際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高於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的人員;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於3:1的,全部進入面試資格複審,劃定筆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達到此合格線60分(含60分)的按筆試和麵試摺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和麵試摺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擬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併進入面試資格複審。

2.資格複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佈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的人員須於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資料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複審(地址及聯絡電話見附件3):

(1)《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路提示列印);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3份;

(3)有效的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畢業證原件和影印件3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3份。

特殊報考物件須具備以下手續:

(1)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2017年高校、中專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及影印件(無學生證的或學生證無法證明所學專業的,應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並於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的原件和影印件,憑證書原件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截止2017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崗位)的應屆畢業生將取消面試資格。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諮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入中國留學網()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式。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複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複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並按該崗位公佈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資格複審的人員,遞補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將於2017年7月2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佈,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資格複審人員於2017年7月31日(31日截止17:30時)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複審(地址及聯絡電話見附件3),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複審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複審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 面試方式和成績計算: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專業知識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後計入總成績。

5.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後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縣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佈。體檢由縣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專案和標準參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覆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專案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專案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當日、當場複檢只進行一次,以複檢結論為準。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專案,由縣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複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布後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徵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物件,應於接到考察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富順縣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後如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其缺額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八、公示

縣招考主管機關確定擬聘用人員後,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程式碼、姓名、准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縣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後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後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縣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許可權報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稽核確認,對通過稽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若所報考的崗位包含有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擇用人單位。選擇用人單位後,如有考生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縣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選,遞補後不再對崗位進行重新選擇,遞補人員只能在餘下的崗位中進行選擇。

公示期滿後,7日內,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流(調)動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書等書面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式報招考主管機關稽核確認後辦理相關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批後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由縣招考主管機關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業單位流動的,應在招聘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其中聘用到鄉鎮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一、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絡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示無異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17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二、資格審查、政策諮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由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諮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聯絡方式見附件3)。

(一)政策諮詢電話:

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3-7205009

(二)網路報名技術諮詢電話: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三)監督電話:

富順縣監察局 0813-7207520

  點選下載>>>附件

1、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

3、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招考主管部門聯絡人及電話、地址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