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事業單位招考>

2017浙江縉雲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46W)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檔案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浙江縉雲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計劃

全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7名,具體的招考單位、物件、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2017年縉雲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入縉雲縣政府入口網站()查詢(公告中“網上”就指該網站)。

  二、招聘的範圍、物件和條件

(一)招聘的範圍、物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

(1)縉雲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縉雲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7年5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特殊要求見附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經大學聯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7年5月1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徵得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徵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3.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物件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專案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專案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上述人員戶籍不限。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

4.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的物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在浙江省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縉雲縣戶籍人員;被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縉雲縣戶籍人員。

5.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人才[2007]184號檔案中第三十條所列迴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並符合上述招聘的範圍、物件規定之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齡為18至35週歲(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式如下:

(一)註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採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註冊個人真實資訊後,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四)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入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六)確定面試物件

筆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物件(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並在網上公佈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七)資格複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物件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實施,資格複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雲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資訊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資訊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大學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

資格複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物件。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後,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物件,並在網上公佈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網上公佈遞補人員名單。

考察物件名單公佈後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後,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許可權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週年。聘用期間,檔案等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佈。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2)截止2017年5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4)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於2017年5月23日16: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交至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雲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公務員管理科,經稽核後免除其考試費;

(5)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有關規定處理。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後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資訊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絡電話:0578-3127520。

報考人員可關注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信:縉雲縣人力社保局(微訊號:jinyunrlsbj),相關公告、公示等也將在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釋出。

本公告由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單位: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絡電話:0578-3127520 0578-3127521)

舉報受理單位: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縉雲縣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舉報投訴電話:0578-3127516 0578-3312349

  點選下載>>>附件

1.2017年縉雲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同意報考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