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事業單位招考>

2017年貴州省榕江縣林業局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57W)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林業執法隊伍建設,增強林業執法力量,維護林區社會穩定和提高林業生態建設能力,經縣林業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縣人民的政府同意,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臨聘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榕江縣林業局2017年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2017年貴州省榕江縣林業局招考公告

  一、招聘計劃

招聘 20名,其中:榕江縣森林公安局10名,榕江縣林業綜合執法大隊10名。

  二、招聘物件及條件

(一)招聘物件:大、中專畢業未就業畢業生及復員、退伍軍人。

1、學歷要求:詳見《榕江縣林業局2017年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崗位一覽表》。

2、戶籍要求:榕江縣戶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在20週歲及以上(1997年7月 1日以前出生),30週歲及以下(1987年7月 1日以後出生)。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

4、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以上。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罰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按有關規定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相關資格條件的;

4、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偵查、調查的;

5、有法律、法規、紀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資訊

通過榕江縣人民的政府網釋出、榕江縣電視臺播出、張貼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招聘職位、計劃、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7 月 10日— 2017年 7 月 12日(計3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榕江縣林業局人事教育股。

4、報考職位: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5、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③復員退伍軍人退伍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

④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⑤考生根據要求填寫《榕江縣林業局2017年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報考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資訊,對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核准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資訊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採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協勤崗位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的再入闈筆試。駕駛崗位先進行駕駛技術測試,駕駛技術達到要求的再入闈筆試。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7年 7月 13日—2017年7 月 14日。

2、體能測試由縣森林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駕駛技術測試

1、駕駛技術測試時間:2017年 7月 13日—2017年7 月 14日。

2、駕駛技術測試具體由縣林業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四)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內容為林業政策、法律、法規和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 7月 1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待定。筆試考生須持《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准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進入筆試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

(五)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招考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未達到1:2比例崗位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由招聘領導小組臨時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面試時間: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開始。

面試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 + 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後,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式和條件及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物件。

(二)體檢標準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如某崗位出現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時間由縣林業局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

通過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簽訂聘用合同)手續,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

  八、待遇

工資待遇每月2000元,由單位負責繳納養老、醫療等保險。出差、出勤等補助按照本單位正式職工同等標準執行。

  九、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第二紀工委負責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式,嚴格把關,嚴格執行迴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及舞弊等不良行為的發生。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嚴格追究責任進行處理。

十、未盡事宜由榕江縣林業局人事教育股負責解釋。

聯絡人:李仁標(0855—3921775)

楊文軍(0855—39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