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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省高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82W)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的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高州市道口經濟園區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衛生和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30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廣東省高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物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一般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3)。

4.年齡18-35週歲, 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高州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4日8:30至2017年6月26日17:30;

(二)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方式,高州市教育類應聘者請登入,按提示進行報名。高州市衛生類、綜合類應聘者請登入,按提示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後,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報名資訊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在報名結束後3日內登入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四)列印准考證

列印准考證時間為7月5日9:00—7月7日17:30,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行在網上列印准考證。

(五)注意事項

1. 該次考試,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電白區等四市區聯考,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資格稽核通過後,於7月7日前到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後,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後,筆試成績加10分。

4.在職人員報考需徵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並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6.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於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於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四、招聘程式

(一)筆試及成績公佈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共分為三類,即教育類崗位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衛生類崗位為通用衛生知識和素養,綜合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採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2.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將在高州市人民的政府官方網公佈,考生可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