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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75W)

為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檔案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35週歲以下(1981年7月10日之後出生)。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於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7月13日)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4、報考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類別劃分按《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資格複審時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勞動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應屆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三、招聘程式和方法

本次招聘實行“自願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通過網路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7月10日9:00-7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17年7月10日9:00-7月15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訊後,24小時內即可登入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後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資訊,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區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訊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及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報名資訊未稽核或資訊稽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後,實際繳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7年7月16日9:00-11:00。

(5)未按時在網上進行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

3、網上列印准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時間:2017年7月19日-7月20日;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

列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絡,聯絡電話:0517-83671403。

(二)筆試

報名成功人員須統一參加筆試,筆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報考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單位:區高層次人才儲備中心,單位程式碼:220,崗位程式碼:58-71),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人數5倍(含)的免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17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及要求:筆試地點見准考證,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總分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

4、成績公佈:筆試成績在清江浦區網站公佈。

(三)資格複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後,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擬面試範圍的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通過資格稽核並已繳費的報名成功人員直接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範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佈後保持聯絡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無法聯絡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複審:區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對擬參加面試人選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資格複審時,考生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影印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影印件等。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網上提供虛假資訊的、明確表示放棄的,以及資格複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若資格複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通過資格複審符合條件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清江浦區網站公佈,併發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遞補。

3、面試形式: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要求:

①參加面試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②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面試。

③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免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組織再次答辯,取答辯成績高者)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的人選。

在職人員須在體檢前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許可權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待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相關證明或明確表示放棄的,取消體檢資格並依次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清江浦區網站公佈。若因參加體檢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依次遞補。

體檢由區委組織 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報考國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行業(工種)崗位的考生,其身體條件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特殊要求的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招聘縣區自行組織)。體檢的具體時間、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江浦區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後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待遇按清江浦區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察局:0517-83515207

區委組織部:0517-83515083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3516713

本公告由清江浦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諮詢電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3516714、83516771;

網路技術諮詢電話: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