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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遂昌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57W)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2017年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浙江遂昌縣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物件、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範圍、物件和條件

(一)招聘範圍、物件

1.具有遂昌縣戶籍(含:現戶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員,以2017年5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大學聯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國家“211”、“985”工程重點院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7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

3.本縣參加大學生“村官”專案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以及任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本縣大學生“村官”招考崗位。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

4.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需在2017年2月28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方可按社會人員報考。遂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6.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浙人才[2007]184號檔案中第三十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 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18至35週歲(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間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等相關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資訊釋出平臺。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資訊,統一在“中國遂昌”入口網站()和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釋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採取網路方式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報名。報考人員上網註冊個人真實資訊後,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4. 下載並列印准考證。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6月6日-6月10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 ()下載列印准考證。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和新媒體編輯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新聞專業寫作》)。各科滿分為100分,兩門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9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入圍面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四)確定面試物件

筆試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物件,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面試物件。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物件。

(五)資格複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資格複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社會人員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複審時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資格複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六)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遂昌縣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籃球教練員職位面試形式為專業能力測試)。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

(七)確定體檢、考察物件

面試結束後,按考生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物件。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九)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統一資訊釋出平臺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畢業並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5 年。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佈。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2.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於2017年5月23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覆印件交給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7辦公室,經稽核後免除其考試費。

4.考生在參加筆試時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計劃表中涉及的時間統一截止到2017 年5月19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8-8520347

舉報投訴電話:0578-8122345

舉報受理單位:中共遂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遂昌縣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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