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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稅務師《稅法I》考試測試卷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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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註冊稅務師《稅法I》考試測試卷答案及解析

(1) :A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採用簡易辦法徵收,進項稅額一般不得抵扣。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應納增值稅=158080÷(1+3%)×3%-(3500+595)=509.27(元)

(2) :A

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收代繳義務人,其城建稅的納稅地點在代收地。本題目應該在加工廠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加工廠

(3) :B

選項A,生產和銷售免徵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按現行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選項C,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宣告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選項D,增值稅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徵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專案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物件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4) :D

選項A,稅法的特點應與其他法律部門的特點相區別,也不應是法律所具有的共同特徵,否則即無所謂“稅法的特點”;選項B,稅法的特點是稅收上升為法律後的形式特徵,應與稅收屬於經濟範疇的形式特徵相區別;選項C,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並不是指稅法沒有規定納稅人的權利,而是說納稅人的權利是建立在其納稅義務的基礎之上,是從屬性的,並且這些權利從總體上看不是納稅人的實體權利,而是納稅人的程式性權利。

(5) :A

捲菸批發企業銷售給捲菸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捲菸於銷售時納稅。捲菸批發企業之間銷售的捲菸不繳納消費稅。

(6) :D

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按受託方所在地確定城建稅適用稅率。應代收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80000+10000)÷(1-36%)×36%×5%=2531.25(元)

(7) :C

代x發票納稅人從事聯運業務的,其計徵營業稅的營業額為代開票上註明的運費和其他價外費用,不得減除支付給其他聯運合作方的運費;自開貨物運輸發票納稅人的聯運業務,以其向貨主收取的運費及其他價外收費減去付給其他聯運合作方運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8) :B

消費稅是按照生產領用數量抵扣已納消費稅的。

(9) :D

用自產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以固體鹽數量為計稅依據;企業以外購液體鹽生產固體鹽,耗用的已稅液體鹽已納的資源稅准予扣除,該鹽場應納資源稅。30×12+150×20-130×10=2060(萬元)

(10) :D

採取哪種形式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同課稅物件的性質有著密切關係。

(11) :B

選項A、C、D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

(12) :D

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並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為基礎確定完稅價格。進口關稅=(8+2.5)×7%×6.82=5.O1(元)

(13) :C

進口關稅=200×20%=40(萬元)

進口環節增值稅=(200+40) ×17%=40.8(萬元)

本月應納增值稅=350×17%-40.8-0.2×7%=59.5-40.8-0.014=18.686(萬元)

(14) :A

選項B,稅收規範性檔案不得涉足的“禁區”具體是指:不得設定稅收開徵、停徵、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事項,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選項C,稅收規範性檔案每2年組織一次定期清理;選項D,稅收規範性檔案適用主體的非特定性,不是以特定的人或事為規範物件,如“批覆”性質的檔案就不屬於稅收規範性檔案。

(15) :C

對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主管稅務機關可比照已核定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徵稅。

(16) :B

選項A,新法優於舊法原則的適用,以新法生效實施為標誌;選項C,法律優位原則在稅法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處理不同等級稅法的關係上;選項D,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

(17) :C

啤酒包裝物押金是收取時不計算增值稅,逾期時才計算增值稅的。增值稅銷項稅=(50000+3000÷1.17+23400÷1.17)×17%=12335.90(元)

(18) :B

對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法的納稅人,當每月開票金額大於應徵增值稅稅額時,徵收稅款的依據是以開票金額為依據徵收稅款,並作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額的依據。

(19) :A

選項B,稅法調整物件是稅收分配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選項C,稅收是經濟學概念,稅法是法學概念;選項D,稅收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餘產品,稅收不能課及C和V部分。

(20) :B

課稅物件是從質的方面對徵稅所作的規定,而計稅依據則是從量的方面對徵稅所作的規定。

(21) :D

該運輸公司應繳納營業稅=(240+60+160+30)×3%+(120+100)×5%=25.7(萬元)

(22) :C

納稅人用於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應納消費稅=40×20×5%=40(萬元)

(23) :B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該個體商店當月應納增值稅=(15000+1800)÷(1+3%)×3%-500=-10.68(元),則當月繳納增值稅為0,購進稅控系統專用裝置支付的費用本月不得抵減的部分10.68元結轉下月抵減。

(24) :C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的、時間在1年內、又未過期的,不併入銷售額徵稅;但對逾期未收回不再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納稅。但對銷售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併入當期銷售額徵稅。增值稅銷項稅=(80000+2340÷1.17+35100÷1.17)×17%=19040(元)

(25) :D

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成套消費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中適用最高稅率的消費品稅率徵稅,因此,乾紅酒與糧食白酒組成套裝的,要按照糧食白酒的規定徵收消費稅。

該企業12月份應納消費稅=(12000×5+7254÷1.17)×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26) :D

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機關是區縣級稅務機關。

(27) :C

外購貨物用於職工福利,不可以抵扣進項稅。該食品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800000×17%-(390000×13%-390000×2÷40×13%)=87835(元)

(28) :C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出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另應將專用裝置和結存未用的紙質專用發票送交主管稅務機關。

(29) :D

加油站檢測用油,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不徵收增值稅。

(30) :D

無法準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自2012年2月1日起,鐵礦石資源稅由減按規定稅率的60%整為減按規定稅率的80%徵收。本題應納資源稅=1000×32×20 ×(1-40%)=384000(元)

(31) :B

超額累進稅率下的稅收負擔的透明度較差;超倍累進稅率計稅基數是絕對數時,超倍累進稅率實際上是超額累進稅率,因為可以把遞增倍數換算成遞增額;是相對數時,超倍累進稅率實際上是超率累進稅率,因為可以把遞增倍數換算成遞增率。

(32) :A

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該旅行社本月應納營業稅稅額=(15-8)×5%+(20-12)×5%=0.75(萬元)

(33) :A

鍍金、包金首飾在生產環節納稅。應納消費稅=(58950+35780)÷(1+17%)×5%=4048.29(元)

(34) :C

稅法的時間效力是指稅法何時開始生效、何時終止效力和有無溯及力的問題。

(35) :D

從量稅=2× 2000×0.5÷10000=0.2(萬元)

酒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2×(1-13%)+4.5+0.2]÷(1—20%)× 20%+0.2=3.99(萬元)

(36) :A

選項B屬於增值稅的特殊銷售行為,不是視同銷售行為;選項C、D屬於外購貨物用於職工福利、非應稅專案,屬於不得抵扣進項稅行為,而不是視同銷售行為。

(37) :D

選項D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稅收法律,效力最高,其餘選項均是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的,其效力低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

(38) :D

選項A,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但是繳納的罰款和滯納金不作為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選項B,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教育費附加。所以2011年該失業人員還可以免徵教育費附加;選項C,進口產品徵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徵收教育費附加。

(39) :C

稅收法律關係的特點:(1)主體的一方只能是國家;(2)體現國家單方面的意志;(3)權利義務關係具有不對等性,納稅人承擔較多的義務,享受較少的權利;(4)具有財產所有權或支配權單向轉移的性質。

(40) :B

對外投資、獎勵的車輛,最終的車主不是汽車製造廠,所以,這兩項業務汽車製造廠不繳納車輛購置稅;自產自用3輛,這是汽車製造廠所有,能取得購置價格,則按購置價格計稅,不能取得該型車輛購置價格或低於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計算徵收車輛購置稅。應繳納車輛購置稅=3×180000×10%=54000(元)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1) :D,E

稅收法規的效力低於憲法、稅收法律,而高於稅務規章。選項A、B屬於稅收行政法規;選項C屬於稅務規章;選項D、E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稅收法律,效力最高。

(2) :A,C,D,E

捲菸廠將自產的菸絲移送用於生產捲菸,移送環節不繳納消費稅和增值稅。

(3) :C,E

選項A,將貨物在不同縣市的機構之間移送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在同一個縣市內移送,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選項B、D,將外購貨物用於投資、分配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行為的,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外購貨物用於抵償債務、集體福利,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4) :A,C,E

選項B、D不屬於低稅率貨物範圍,應適用17%基本稅率。

(5) :A,B,C,D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影印件: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價格證明、車輛合格證明、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6) :B,C,D,E

銷售應稅車輛的行為,不屬於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

(7) :A,C,E

肉桂油和農用汽車不屬於低稅率的範圍。

(8) :A,B,E

選項A,消費稅一般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而非在消費(使用)環節徵稅;選項B,車輛購置稅價外徵收,不能轉嫁稅負;選項E,車輛購置稅的電車主要是指輪式公共車輛和在軌道上行駛的公共車輛。電動小汽車、電動摩托車很顯然不符合上述電車的範圍。

(9) :A,B,D,E

金銀首飾改變徵稅環節後,經營單位進口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由進口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出口金銀首飾消費稅不退;金銀鑲嵌首飾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生產環節已經不再徵收,所以也不允許抵扣已稅的珠寶玉石的稅金;稅法明確規定鍍金首飾不屬於金銀首飾,所以仍屬於生產環節徵收;納稅人以“以舊換新”的銷售方式銷售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款計算消費稅,這是稅法的特別規定。

(10) :A,B,E

按每日(次)計徵的,銷售額的起徵點為300-500元;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條件,可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11) :A,B,D,E

稅收規範性檔案的特徵包括:屬於非立法行為的行為規範、適用主體的非特定性、不具有可訴性、向後發生效力。

(12) :C,D

納稅人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照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但是金銀首飾除外;採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貨物的,雙方都應該作購銷業務處理,如果自對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抵扣換進貨物的進項稅。

(13) :A,B,E

選項C,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選項D,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14) :A,B,D

菸酒經銷商店銷售外購的已稅白酒,不再繳納消費稅;卡丁車不徵收消費稅。

(15) :B,D

選項A,以進口葡萄酒為原料連續生產葡萄酒的納稅人,准予從當期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抵減《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消費稅;選項C,生產企業將自產或外購葡萄酒直接銷售給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不實行證明單管理,按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選項E,境內從事葡萄酒生產的單位或個人之間銷售葡萄酒,實行《葡萄酒購貨證明單》管理。

(16) :A,B,D

殘次品捲菸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捲菸的徵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捲菸應當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牌號規格的捲菸銷售價格確定徵稅類別和適用稅率,沒有同牌號規格捲菸銷售價格的,一律按照捲菸最高稅率徵稅;進口捲菸適用的消費稅稅率有36%和56%兩種情況。

(17) :A,D,E

選項B,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裝置、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選項C,固定業戶到外縣(市)提供應稅勞務並持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18) :A,C,D,E

流動經營等無固定地點的納稅人的城建稅,按納稅人繳納“三稅”所在地規定的稅率就地繳納城建稅。

(19) :A,B,C

選項A,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並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為基礎確定完稅價格;選項B,對於經海關批准的暫時進境的貨物,應當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選項C。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

(20) :B,D,E

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應當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1) :A,C,D

選項B,小汽車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零售環節不繳納消費稅;選項E,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生產環節和進口環節不繳納消費稅。

(22) :A,C,E

選項B,金銀首飾的修理、清洗業務不繳納消費稅;選項D,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按銷售額全額徵收消費稅。

(23) :A,B,C

選項D、E均是法定減免。(24) :A,B,D

選項C,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選項E,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25) :B,C,D,E

選項A,對增值稅實行先徵後退的,不予退還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6) :A,B,D

選項C,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選項E,對公路經營企業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統一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7) :A,B,C

稅收執法的特徵包括:具有單方意志性和法律強制力、是具體行政行為、是有責行政行為、具有裁量性、主動性和效力先定性。

(28) :A,B,C

稅收法律關係的變更是指由於某一法律事實的發生,使稅收法律關係的主體、內容和客體發生變化。引起稅收法律關係變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不以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稅法調整的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在這個關係裡,國家處於主導地位。

(29) :B,D,E

電信部門銷售行動電話併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飯店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菸酒飲料,屬於徵收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

(30) :B,C,D,E

用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抵債、投資,應按最高售價計算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10×2,000×0.5÷10000+10×2000×25×20%÷10000=11(萬元)

應納增值稅=7.48-6.8=0.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