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稅務複議機關的管轄權。
2、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徵稅行為不服,必須先按稅務機關的要求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方可在實際繳清稅款和滯納金後或所提供的擔保得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3、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對於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的,納稅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C、D為行政複議中止的'情形。
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包括:罰款、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
6、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對於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於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選項C,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屬於複議受案範圍。
2、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稅務行政複議的參加人有:稅務行政複議的申請人,稅務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稅務行政複議的第三人,稅務行政複議的代理人。
3、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對各級地方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其上一級地方稅務局或者該稅務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4、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行政複議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納稅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不包含留置。扣押不是擔保方式。
5、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行政複議期間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2)複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4)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申請人死亡,須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行政複議的,應當中止行政複議。
6、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行政複議的證據。行政複議證據包括以下幾類: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