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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物業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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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的決議修正。下面是條例全文:

淮南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建設和諧淮南的巨集偉目標,讓全市人民安居樂業,按照“以人為本、為民服務、明確職責、強化管理、科學發展”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區物業管理,是指對以住宅為主的生活小區(含組團)進行綜合全面管理,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

第三條 市、縣(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住宅區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協調物業管理與社群建設之間的關係。

社居委、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互相支援和配合,做好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

第四條 住宅區物業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依法行事與權責分明的原則;業主自律與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服務與收費相一致的原則;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統一管理與公平競爭的原則。

第五條 住宅區管理服務基本要求:配套設施齊全,方便人民生活;管理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設施裝置完好,日常維護及時;道路平整無坑,車輛人行安全;綠化不露黃土,花草木無枯萎;垃圾按時清運,環境整潔美觀;社群文化豐富,業主關係融洽;安全設施完好,公共秩序井然。

  第二章 業主享有的權利

第六條 衛生保潔服務。

小區主、次幹道每日有專人清掃,全天保潔,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綠化帶、花壇無雜草、棄物,定期殺蟲滅鼠;清掃樓梯及擦扶手每週不少於一次。

第七條 綠化美化亮化服務。

(一)新建住宅區的綠化、亮化由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劃建設,交物業管理企業管理

(二)老住宅區,道路兩側和花壇不露黃土,道路平整、硬化、無坑槽。物業費中含有亮化費用或已收取亮化費用的,路燈、樓道燈要保證亮燈時間每天不少於八小時,並保證亮化設施完好。

第八條 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一)實行物業管理且服務標準達到一級以上的住宅區,主出人口要實行24小時值守,小區重點部位每2至3小時巡視一次。

(二)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原產權單位要從人員、資金方面予以保證,做好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無產權單位且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由街道辦事處協調、組織做好看樓護院工作。

(四)公安部門要利用“警燈閃爍”工程,加強對住宅區重點時段的巡邏,做到無一住宅區遺漏,減少各類案件的發生。

(五)物價部門在核定物業費時,要充分考慮公共秩序維護費用,保障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第九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服務。

(一)保修期以內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維修

(二)保修期以外的,根據《淮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實施辦法》,大修、更新和改造時,可使用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稽核,業主大會同意後實施;中、小修由業主和使用人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現場協調。

(三)物業管理企業(單位)要保證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及環衛設施基本完好,窨井、化糞池、管道半年清淤、清塞一次。維護費用,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原產權單位負責;散居戶由全體業主負責。

第十條 室內自用部位維修服務。

業主自用部位的維修,可請物業管理企業或市物業管理便民服務中心及相關單位進行有償維修服務,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十一條 水、電、氣、暖、通訊、有線電視等保障服務。

凡業主按時足額交納上述服務費用的,要保證上述服務專案正常使用,嚴禁隨意中止上述服務,因故確需中止的,要事先告知業主。

第十二條 社群文體活動服務。

所有物業管理企業(單位)每年集中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社群文體活動不少於一次。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要按小區的不同服務等級開展好小區的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