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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廳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56W)

為加強廳直屬事業單位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宣教中心”)和海南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以下簡稱“銅鼓嶺管理處”)人才隊伍建議設,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廳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薪酬待遇

(一)宣教中心:自籌經費事業編制管理人員2名,其中宣傳管理崗1名、教育培訓管理崗1名;

(二)銅鼓嶺管理處: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保護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3名。

被聘用為上述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人員範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熱愛環保事業;

3.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思想品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察和紀檢、監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資格條件

招聘人員除需具備上述基本資格條件外,還需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程式及方法

(一)釋出招聘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入口網站()和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主辦的海南人才招聘網()上釋出招聘資訊,資訊公佈時限為10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將報名資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上傳至指定郵箱)。經稽核通過後參加筆試。在領取准考證時,須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呈身份證、學歷證和學位證等材料原件,以便現場查驗。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8:00至7月28日17:00(5個工作日)。

3.報名需提供材料:(1)報名表一式一份(表格從釋出公告的網站下載);(2)個人簡歷;(3)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4)學歷、學位證書;(5)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不低於1:3,若報名合格人數達不到1:3,則相應遞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人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報名截止後5個工作日內,在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入口網站()上釋出,其它網站不再發布。准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一併在該網站釋出。

(五)考試

包括筆試和麵試兩個階段,每個階段成績均為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均各按50%計入考試綜合分,計算考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1.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分別佔30%和70%。筆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人選為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合格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合格人數未達1:3比例,則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末位同分者,均入圍面試。若有入圍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順位遞補。

參加面試考生須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准考證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

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面試成績當天在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入口網站進行公告。

(六)考察

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該崗位擬招聘職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

考察方式主要是通過查閱檔案、外調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人際關係、學術成果等情況。若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從符合條件考生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七)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擬聘用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申請,可在體檢結果公佈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查,以複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選體檢不合格和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入口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並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組織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式辦理錄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由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負責解釋。

聯絡方式: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人事處 65238330、65236037、65236042。

  點選下載>>>附件

1、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資訊表

2、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2017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