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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寧波市住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18W)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寧波市住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房產市場管理中心:是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行政正處級,經費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主要負責市商品房、存量房網籤備案和交易資金監管(託管)工作;承擔全市房地產經紀、評估機構及人員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統計彙總全市房地產市場資料,研究分析房產市場執行情況,編制全市城房指數。

寧波市房屋安全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白蟻防治中心):

是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行政正處級,經費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主要

承辦全市既有建築房屋安全管理、城市房屋裝修、白蟻防治、歷史建築保護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的具體事務,承擔技術研究、宣傳培訓和資訊化管理工作;開展老三區及高新區白蟻防治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物件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範圍及資格條件(附件)

注: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港澳、國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專業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和聯絡方式

寧波市房產市場管理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松下街595號513室,電話:0574-89180967,電子郵件:,聯絡人:袁老師。

寧波市房屋安全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松下街595號733室,電話:0574-89180909,電子郵件:,聯絡人:畢老師。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下載並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影印件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也可先將上述材料的掃描件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報名,並電話確認郵件接收情況。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資訊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現場或通過回覆郵件方式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於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於3月20日在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佈,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於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到招聘單位領取准考證。屆時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在領取准考證前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招聘單位進行確認,原件與電子版材料不符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辦法,均委託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和有關具體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物件(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通知》於15個工作日在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佈。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物件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成績即為零分),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麵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物件,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佈。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後,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建設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異議,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並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時將稽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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