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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23W)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3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10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引進物件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事業心、責任感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溫州市戶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留學人員要求其就讀院校在2016年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榜內(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簡稱ARWU),排名榜網址:。部分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

4.博士研究生要求1981年6月28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86年6月28日以後出生,本科生要求1988年6月28日以後出生。

  二、 引進單位及具體崗位要求

引進單位及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1)。

  三、引程序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擇優引進的方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時間:2017年6月28日-7月10日。

報名人員應於規定的時間將報名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壓縮檔案命名為“引進崗位+畢業院校+姓名”)傳送至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所需材料:

(1)《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請下載填寫後提交掃描件及電子版),二寸免冠近期彩照(電子版)。

(2)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掃描件。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3)個人榮譽材料掃描件,如校級以上獎學金、榮譽稱號、學生會幹部經歷證明等。

3.報名人員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資訊和材料獲取考試或引進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綜合評價物件。綜合評價物件人數少於引進計劃數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引進計劃。

(三)綜合評價及面談

對綜合評價物件的學習經歷、專業匹配、綜合素質、社會實踐能力等基本要素進行綜合評價,並根據評價情況確定面談物件。

面談注重對報名人員能力素質、個性特徵和工作適應程度等方面的考察瞭解。面談結束後,根據面談結果確定參加筆試物件。

(四)資格複核及筆試

筆試前進行資格複核,筆試物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成績單及個人榮譽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物件。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物件。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物件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體檢、考察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引進物件,在鹿城公務網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力社保部門按規定程式予以辦理聘用手續,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具體工作崗位由區委、區政府統籌安排,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非鹿城區戶籍的擬引進物件在辦理聘用手續後,須在2個月內將本人戶籍遷移至鹿城區,否則予以解除聘用關係。

  五、其他

本次引進的人才享受鹿城區“白鹿引才計劃”政策待遇。

諮詢電話:0577-88030306、88990920

  附件:點選下載

1.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2.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