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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紹興市越城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48W)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採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組織實施,且不限戶籍範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紹興市越城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越城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有關要求等詳見《2017年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二、報名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情況為準);

(四)年齡18到35週歲(1981年4月29至1999年4月28日期間出生。特別說明的除外);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本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程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註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專業測試、下載並列印准考證、筆試、資格複審複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式。

(一)註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4月29日9:00—5月11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註冊個人真實資訊後,自願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註冊不確定應聘崗位的,視作報名無效。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4月29日9:00—5月12日12:00。

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陸浙江省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7年4月29日9:00—5月13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報名系統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繳費後,將根據報名情況,對部分崗位提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繳費人數或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實際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

(四)專業測試

越城區文化館的音響師崗位需進行專業測試。

應聘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內容進行專業技能(知識)和專業水平展示,主要測試應聘者對專業音響和燈光裝置的操作能力。專業測試不合格的,不進入筆試。

該職位以專業測試代替面試,專業測試成績佔總成績的70%。

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准考證列印

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10日。

已繳費人員需從浙江省人事考試報名系統下載並列印准考證。已列印准考證的,取得筆試資格。逾期未列印准考證的,視作放棄筆試。

(六)筆試

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管理類(A類),滿分均為100分,兩科考試成績各按50%計入筆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且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通過越城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佈,考生也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七)資格複審複核

資格複審複核物件根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招聘計劃數3人以上的,按招聘計劃數的2倍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複審複核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複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複核由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先複審後複核,複審與複核當場進行。經複核合格的人員具有參加面試資格,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因應聘人員放棄資格複審複核或資格複審複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可遞補的人員確認遞補的截止時間是6月28日17:00,逾期視作放棄遞補,由此產生的缺員不再遞補。遞補人員須在6月29日17:00前到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8辦公室進行資格複審複核,經複核合格的遞補人員可領取面試通知書。因遞補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複核或經複審複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不再遞補。

參加資格複審複核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八)面試

時間為2017年7月1日。應聘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減員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後,當天現場公佈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面試成績/2。總成績相等時,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越城區文化館的音響師崗位不面試,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70%+筆試總成績*30%,總成績相等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物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相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因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物件,在越城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或在擬聘用物件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不低於3年的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材料或資訊不實,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或通過偽造、塗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擾亂報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串通他人隱瞞事實,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或影響考察結論的;

4、故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體檢過程中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通過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方式進行作弊,影響體檢結論的;

5、攻擊公開招聘公告發佈網站或網上報名系統,擾亂公開招聘秩序的;

6、招聘結果公佈後,為達到個人目的,造謠誹謗,惡意舉報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7、有其它嚴重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

(二)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計算到2017年4月28日止。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等經歷不作工作經歷計算;

(三)成人教育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4月28日;

(四)在專業對口的情況下,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可作為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七)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八)招聘等相關資訊可在越城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九)政策諮詢電話:0575-88376465,88317036。

附件下載>>>2017年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