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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賓市翠屏區事業單位考調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05W)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精神,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力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三江人才網, 宜賓人事考試網同時釋出)。

2017年宜賓市翠屏區事業單位考調公告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自薦報名、初審、考試、考核以及經人社部門稽核批准的辦法進行。

  二、考調名額及崗位

考調名額19人,具體崗位詳見《宜賓市翠屏區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考調範圍及條件

(一)考調範圍。

全國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事業人員,且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3、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條件執行);

4、翠屏區鄉鎮事業單位(含鄉鎮學校、醫院)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滿足已在翠屏區鄉鎮工作滿2週年以上;翠屏區紀檢監察系統、教育系統、衛計系統工作人員參加考調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符合《宜賓市翠屏區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各崗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

(二)其他要求。

報考者的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報考者不得報考按相關規定有迴避情形的崗位。

  四、考調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者登入網站,認真閱讀公告,瞭解考調崗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報資訊。報考者下載並如實準確填寫《宜賓市翠屏區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所留聯絡電話應準確無誤,並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絡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報名時間:2017年5月24、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3樓會議室(宜賓市翠屏區青皮樹街31號),聯絡人:曹老師,電話:0831—8237648。

4、資格審查。報名為現場報名,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

報名者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影印件(如報考人員在公開考調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並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宜賓市翠屏區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貼上照片)一式二2份;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影印件1份);1寸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持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屬列印或影印的請使用A4紙,列印影印材料均不退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繳費和領取准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請於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憑據於2017年6月2日14:00-17:30在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3樓會議室(宜賓市翠屏區青皮樹街31號)領取本人筆試准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請考生於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影印件、第一代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1、筆試:筆試由區委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由區委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果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相同的情況,並列人員一併進入面試。對參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所有參考人員均進入面試。

總成績由區委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在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公佈。

(三)體檢、考察。

1、面試物件納入體檢、考察範圍,按照各崗位考調人數等額進行(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由考調單位主管部門商區委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是否調減考調名額或取消該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總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則加試確定)。

2、體檢。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覆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複檢申請要求。複檢只進行一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專案。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體檢和複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審查報考者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審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是否選用。

(四)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區委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後等額提出擬選用考調物件,並統一公示,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選用資格。

(五)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用考調物件按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所有擬選用考調物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崗並完善相關調動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完調動手續的,取消選用資格。

(六)遞補。

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考生放棄等原因在各個環節出現的缺額,經區委組織、人社部門同意集中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五、考調紀律

(一)報名者提供的資訊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調工作的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考調資格,責任自負。

(二)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迴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於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幹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區紀委(監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

  六、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組織部、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網站上相關動態資訊。

諮詢電話:0831—8237648,823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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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宜賓市翠屏區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7年宜賓市翠屏區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