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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分局績效考核方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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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國稅分局都在實行績效考核制度,所以很多的人員都會想要知道績效考核的規定。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國稅分局績效考核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國稅分局績效考核方法技巧
  國稅分局績效考核方法

一、要強化責任,力求適應職能轉型中履職盡責的需要

應健全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制,通過全面、科學、客觀地評價各個部門的工作目標績效,強化激勵效果,最終達到整體提高的目的,從而實現徵管模式的“二個轉變”,即徵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由突擊性、專項性治理向日常規範徵管轉變;徵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將稅源管理的重心從針對具體執法物件的執法活動轉移到針對整個市場、構建長效徵管機制上來。戶籍巡查必將作為稅務部門日常的重要徵管方式,巡查的內容應該更加豐富,巡查的任務將更加繁重。所以稅務機關要充分圍繞履職盡責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履職盡責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贏得民心;要立足本質,落實優惠政策,加強納稅指導和服務,積極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大限度保護民生利益,確保績效考核促進新時期各項工作職能到位。

二、要精心設計,著重體現考核自身本質特性的效果

行政組織管理中的績效考核方法是指讓行政領導和一般成員共同參加工作目標的制定,並在工作中實行自我控制以努力完成工作目標的方法。績效考核主要包括制定計劃、執行計劃、檢查成果、反饋問題等四個步驟和內容。放眼世界,傳統的經驗主義管理方法已被系統的績效考核所替代。基層稅務系統的績效考核工作亦應與時俱進,遵循繼承與改革並舉的原則,建立科學的基層稅務系統績效考核體系。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針對性。工作績效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在新的發展時期,工作績效的標準,必須是各個部門在工作中能夠時刻指導工作、時刻對照檢查的標準。因此,在制定標準時必須做到“三個結合”,即把考核指標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把考核指標與上級局工作目標結合起來;把徵管執法工作與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堅決克服“空”和“虛”的問題。二是可操作性。如果績效考核辦法在實際操作中過於繁瑣、過於籠統,不具備可操作性,那就沒有生命力。所以,在制定績效考核辦法時要求做到符合上級、地方的要求、指向明確,標準清楚,操作簡便,程式合理。三是發揮激勵效果。激勵機制要能達到促進全體員工保持旺盛戰鬥力的持續動力的目標,必須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並重的原則,要通過績效考核獎勵先進,帶動後進,激發、引導全體幹部職工的思想、行動和工作向更高層次發展。

三、要形成體系,傾力培育考核評價公平公正的環境

一是明確考核導向。重點考核稅務登記、巡查監管、管理質量、管理成效等四個方面,以明確的考核導向實現基層稅務系統工作重心的轉移和工作職能的轉型。二是量化評價指標。基層稅務部門在轉型中,如果不量化、細化各項考核指標,就無法推動工作的'切實轉型。因此,應將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分為重點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日常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綜合評價指標等三個方面的指標。力求使評價內容的設計、評價的範圍符合稅務的實際工作。三是明確考核標準。根據績效管理的要求,考核標準應基於考核指標具體要求,並且可以衡量,能夠資料化,同時還應該被每個部門所理解。要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分別徵求各部門對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的意見,要求各個部門制定出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的標準。然後,對照標準進行歸納、彙總和提升,再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把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指標的標準下發到各部門討論、修改,最終形成適合本單位特點、得到大家認同的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辦法。四是建立評價程式。對考核的程式要進行細化,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式,認真組織實施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具體程式是:日常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重點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民主測評每年末進行。各部門季度考核結果的平均分加上重點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民主測評、創先爭優、一票否決結果即為該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五是建立獎懲制度。把考核得分作為各部門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與先進部門的評比,與獎勵聯絡起來。對於在年度工作目標績效考核中得分靠前的,評為當年度先進。

四、要不斷改進,積極探索績效考核制度保障的路子

積極探索監管服務並重的制度保障之路,改進績效考核制度,開發績效考核資訊管理系統,通過電子平臺的支撐,建立績效考核“四大機制”。一是資訊反饋機制。資訊系統自動生成考核結果,及時準確地收集和傳遞績效資訊,考核雙方實時瞭解、掌握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各種考核資訊作出準確分析,及時發現在工作任務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偏差。二是工作排程機制。考核雙方根據資訊系統反饋的考核資訊對後續的工作部署、工作方向及工作重心做出相應調整,推進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同時考核方能根據臨時性、突擊性的工作任務要求,適時調整考核指標內容及權重,確保指標設定更科學、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二是督促指導機制。通過資訊系統的實時預警、公示通告等功能,考核方及時跟蹤工作進展情況,指導被考核方工作的開展,督促工作任務的落實,建立良好的工作導向。三是責任追究機制。

通過資訊系統的申訴、複議等功能,對考核工作進行雙向監督,並對考核工作完成不到位或考核有違公平的責任單位,實行責任追究,以促使考核工作落到實處、考核結果公平公正。同時,要把績效考核與其他隊伍管理手段相結合,相互促進、相互推動,做好“五項結合”:一是與定崗定責相結合。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將崗位目標和工作責任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同時把績效考核成績作為對幹部履崗情況的主要評價依據,促進工作落實到位。二是與津貼發放相結合。以工作實績決定個人工作性津貼的發放額度。三是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將全年的績效考核成績作為被考核個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考核依據。四是與表彰獎勵相結合。將績效考核成績作為單位或個人“評先評優”的主要評選依據。五是與選拔任用相結合。將績效考核成績作為幹部考察的主要依據,“以實績論英雄”,使考察結果更為準確、客觀、公正,使幹部選拔任用平常化。

  國稅分局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

1、監控不力,崗位職責不能真正落實到崗到位。雖然Ctais系統和根據ctais制訂的崗責體系和工作流、涉稅事項辦理的服務承諾已在全市執行和推廣,但由於崗責體系是針對每個崗位的,而服務承諾是針對每一涉稅事項的,兩者沒有進一步的細化,再加上監控手段不足(基本上依靠人工監控),對涉稅事項的辦理過程和具體承辦人的監控就流於制度,監控不能真正到位,相應的,崗責體系就不可能真正落實到位,考核管理到崗到人就不可能真正實現。

2、考核分散,相互間缺乏統一標準和規範性。當前,我們的考核不少,人事、辦公室、徵管、計財、稽查等幾乎每條線都有考核,但多頭考核、多線考核由於考核部門和具體執行標準的不同,必然導致考核缺乏統一標準和不規範性,最終造成考核推動真正的意義,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3、綜合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幾年,我們在稅收管理的現代化、資訊化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內部管理上,相應的缺少系統的規劃和具體的實踐應用,尤其是資訊技術手段在日常管理中的強大功能還沒有得到具體應用,內部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的潛力很大。

  國稅分局績效考核注意事項

1、在CTAIS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工作流。

2、確定具體的監控內容。結合崗責體系內容,把其中的時限要求、質量要求、數量要求等指標融入到監控體系中,從而能對涉稅事項和行政事項辦理的規範性、時效性、辦理質量和具體結果進行準確的監控。

3、確定具體的手段,方式方法。主要依託計算機,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業務處室、行政部門、分局等分層次、分業務流設定具體的監控職能和許可權進行監控。

3.綜合管理決策功能。

幹部人事管理功能。對公務員的錄用、交流、提拔、調配、職務升降任免、考核等情況,工資福利、紀檢監察等工作,幹部的教育、培訓、考試等情況全部納入到計算機管理中;建立幹部綜合電子檔案庫,及時收集幹部的基本情況、獎懲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