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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現狀及建議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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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產品是指帶有鮮明地域特色,其質量和特性來源於特定地域的自然、人文環境的產品。地理標誌則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有關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人文因素或自然因素所決定的標誌。河南省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歷史悠久,文化底蘊豐厚,有許多地方特色產品,這些特色產品對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農業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現狀及建議的論文

地理標誌的註冊商標保護是通過將地理標誌註冊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對地理標誌進行的商標法上的保護.河南省認識到商標註冊在特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申報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取得了一定成果,2002~2014年12 年間,已經註冊的地理標誌商標共計 46 件。

為了總結經驗,更好地開展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工作,現對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註冊商標的地域分佈、類別分佈、年度遞增以及與其他省份對比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得出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特點及不足,為進一步促進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發展提供有益參考.

一、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情況統計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佈的資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共獲得地理標誌註冊商標46 件,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年度分佈情況.2002~2014年,河南省共獲得地理標誌註冊商標46件。

每年註冊情況如下:第二,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區域分佈情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 18 地市中有 14 個地市獲得了地理標誌註冊商標。

具體情況如下:第三,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類別分佈情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十大地理標誌產品類別中均取得註冊商標,具體情況如下:第四,河南省特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主體情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共計有6類主體作為申請人申請了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具體情況如下:第五,河南省和主要省份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情況比較.截至2015年6月底,我國累計註冊和初步審定地理標誌商標2790件,註冊和初步審定地理標誌商標數量排名前6的省份及註冊數量.

二、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情況分析

從上述各表資料分析,就河南省地理標誌產品商標註冊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年度分佈情況分析,從2002年就開始註冊並獲得河南省第一件地理標誌註冊商標,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工作開展較早,開始註冊的時間並不晚於其他省份。但是,隨後的註冊工作開展得並不是很順利,其間中斷註冊年份較多,2004 年、2006 年、2007 年三年沒有一件地理標誌獲得商標註冊。在有註冊地理標誌商標的`其他年份,每年的註冊量也不多,除2009 年、2014 年外,其他年份的註冊數量均未超過 5 件。

第二,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區域分佈情況分析,河南省 18 個地市中有 14 個地市獲得過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獲得地理標誌註冊商標的地市比例不低,但仍有 4 個地市處於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空白狀態。已經獲得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地市,在註冊數量上分佈不均衡,最多的南陽市有 8 件,最少的新鄉、周口、駐馬店、平頂山、開封,均只有 1 件。比較而言,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註冊數量較多,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註冊數量較少。這反映出,河南省各地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以及商標保護意識具有一定的正相關性。

第三,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類別分佈情況分析,河南省註冊的地理標誌商標主要分佈在糧油、果蔬、禽畜和中藥材方面,工藝品以及其他類產品的地理標誌註冊商標較少.

第四,從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主體情況分析,絕大多數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是以行業協會為申請人,也有部分商標是以政府機構,比如辦公室,作為申請人進行註冊,還有一些是以學會、研究所等研究機構名義申請,只有個別是以經營實體,比如服務中心名義申請.

第五,經濟比較發達的農業大省的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數量遙遙領先於河南省,河南省作為擁有數量眾多地方特色產品的農業大省,在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上已經落後於其他省份,尤其是和有相似地理、人文條件的山東省、湖北省相比,河南省地理標誌註冊商標的數量太少.

三、關於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對策與建議

基於對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情況的統計與分析,針對河南省地理標誌註冊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第一,進一步加強註冊工作,迎頭趕上,補上歷史欠賬.由於對註冊商標對地理標誌保護的意義認識不夠,商標保護意識不足,導致河南省在註冊時間本已領先的情況下,喪失了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大好時機,使得隨後的年度內註冊數量較少,處於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保護的被動局面.因此,應從省級層面制定政策和措施,細化具體註冊管理工作,加強宣傳和推廣,普及地理標誌註冊商標知識,提高商標保護意識,鼓勵和促進各地積極申請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將符合條件的地理標誌申請註冊為商標,使地理標誌產品享受商標法的保護。

第二,河南省地理條件十分優越,各地具有很多符合條件的特色農產品能夠成為地理標誌產品,並可以被申請為地理標誌註冊商標。各個地方政府應切實擔起職責,加強引導社會組織和相關企業積極申報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尤其是目前沒有獲得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地市,應尋找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工作滯後的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實現地理標誌註冊商標零的突破。已經取得註冊商標的地市,應進一步深化註冊工作,強化工作思路,尋找突破點,爭取大幅增加地理標誌註冊商標數量。

第三,河南省地理標誌註冊商標在產品類別分佈上存在的問題是,地理標誌註冊商標還主要集中在糧油、果蔬、禽畜等傳統的產品上,事實上,特色產品並不限於傳統農產品,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藝品也是符合地理標誌註冊條件的產品,因此,應在特色工藝品上多做文章。河南省具有許多特色工藝品,諸如朱仙鎮木版年畫、洛陽手工牡丹瓷、南陽玉器、浚縣泥咕咕、駐馬店麥稈瓶等,這些都是寶貴的資源,應將之申請註冊為地理標誌商標.

第四,引導、鼓勵合作社、公司等經營實體作為申請人進行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河南省在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主體上主要是由行業協會、研究所、學會等機構申請商標註冊,這些機構儘管是法定的申請主體,具備申請資格,但由於這些機構的鬆散性,以及利益獲得的有限性,使得這些組織申請地理標誌商標註冊的能力和積極性大大受限.比較來說,地理標誌註冊商標能夠為公司、合作社等經營實體帶來直接的利益,而且公司、合作社等經營實體的運作能力較強、手段和方法較多樣化,由公司等經營實體作為申請人申請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更容易獲得成功.

第五,河南省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應積極進取,進一步加強河南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工作,借鑑其他先進省份的經驗,提高註冊質量,增加註冊數量.實施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農產品地理標誌、地理標誌註冊商標聯動管理,引導和鼓勵各地對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將已經獲得註冊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農產品地理標誌轉化為地理標誌註冊商標,使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農產品地理標誌不但得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等專門立法的保護,而且也得到《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