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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現狀及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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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是農產品地理標誌資源大國,並且農產品地理標誌作為一種與農業相關的特殊的智慧財產權,在農業領域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成效顯現,但是當中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此本文從農產品地理標誌的重要性、結合相關的農產品品牌建設的案例分析、闡述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現狀及其組織化程度不高、消費者認知程度比較低等問題。通過詳細的分析,提出了加大對農業產業的引導和扶持、完善制度規範和服務措施、加大執法監督保護力度等解決對策,旨在完善我國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制度。

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現狀及解決對策

關鍵詞:農產品地理標誌

保護模式農業

一、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內涵

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2007年11號令)指出:農產品地理標誌,是標示某種農產品產自特定地域,且該產品的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產地的自然生態環境歷史人文因素,並以產地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誌。農產品地理標誌作為一種與農業相關的特殊的智慧財產權,在農業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地理標誌保護已經成為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的熱點問題之一。農產品地理標誌,既是一個質量標誌,也是一個地域標誌,是二者的有機結合。農產品地理標誌有3個典型特徵:一是有獨到的品質;二是在特定的區域範圍內生產;三是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總量。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不斷髮展,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往往以其作為國內農業產業政策和對外貿易的有效工具,在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國目前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還是一個新課題,如何借鑑國際經驗加強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更好地依託地理標誌農產品促進區域農村經濟發展,需要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

二、發展農產品地理標誌的重要性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強調“加大農產品註冊商標和地理標誌的保護力度”。農產品地理標誌,是農業發展長期以來形成的歷史文化遺產和地域生態優勢品牌,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保護和利用,是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大力推進地域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地理標誌對於農產品的銷售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從理論上講,地理標誌的保護更利於那些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國家,尤其是發展中的農業國家。保護農產品地理標誌,也就是保護農民的利益和促進一國的農業經濟發展。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有利於傳承農耕文化,合理利用與保護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推動特色現代農業發展。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有利於實施品牌戰略,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有利於區域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的形成和發展。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有利於促進農民增收,尤其是對提高相對落後的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具有積極的作用。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經濟是經濟發展的主要也是重要部分。我國地大物博,是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知名度的產品數不勝數,只不過有的知名度非常高,如龍井茶,有的則因為交通、歷史及經營等各方面的原因,現在還僅僅馳名於當地特定的區域。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時代,金融危機的衝擊使得中國農產品市場的開放度逐步加大,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爭得一席之地,就必須加強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保護。

三、基於“華寧柑桔”品牌建設的案例分析

地處滇中湖盆區南緣的華寧縣是我國柑桔成熟最早的產地之一,以特早熟、早熟溫州蜜柑為主的華寧柑桔暢銷國內20多個省(區、市),柑桔產業已成為該縣熱區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2012年“華寧柑桔”成功申報為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產品,“華寧柑桔”品牌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品牌現狀

2012年5月,“華寧柑桔”己取得國家農業部頒發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證書,證書編號:AG100864;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12012-01-00864;保護範圍為華寧縣的盤溪鎮、華溪鎮、青龍鎮和通紅甸鄉等4個鄉鎮,栽培面積10萬畝,年產量30萬t。同年7月,(來自:博文學習網:農產品地理標誌)華寧縣取得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頒發的“華寧柑桔”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目前,“華寧柑桔”綠色食品申報認證己完成抽樣檢測、現場核查、材料上報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正等待專家評審,進行認證、“華寧柑桔”品牌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己基本完成。

(二)建設思路

圍繞華寧柑桔“三品一標”認證、註冊,進一步提升柑桔果品質量,按照生產安全、生態、營養、綠色果品的要求,推動華寧柑桔地域、品種、質量、文化等品牌內涵有機融合,並形成特色,從品牌打造、品牌宣傳、品牌維護、品牌爭優等關鍵環節入手,努力把“華寧柑桔”打造成我國柑桔產業的知名品牌。

依靠科技,提高質量。農產品的目標是市場,市場的核心是品牌,品牌的關鍵是質量。華寧柑桔品牌的打造關鍵是提升果品質量。通過大力推廣華寧柑桔綜合標準及華寧柑桔農產品地理標誌質量控制技術規範,引導果農按標準生產,促進華寧柑橘的品牌建設。這是華寧柑桔品牌建設中做的較好的一面。

此外,要想把“華寧柑桔”品牌打造成全國柑桔產業的知名品牌,除要逐步提升柑桔果品質量外,還要進一步挖掘“華寧柑桔”的品牌文化,並形成特色、宣傳推介,擴大知名度。因為對於華寧柑桔這種地方性的特產,很多省外的消費者還不夠了解,對其的地理標誌還比較生疏,如果不能用一些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讓消費者更多的瞭解華寧柑桔,它的品牌效應和地理標誌將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所以一方面當地相關部門可以通過“柑桔節”,採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宣傳及參加各種博覽會、宣傳會、推介會提高知名度外,還可以充分利用華寧在外讀書求學的大學生和務工人員,攜帶華寧柑桔宣傳手冊,進一步把華寧柑桔品牌宣傳、推廣到他們所在的學校和城市。

最後,對於華寧柑桔這種地方性特產它的'產業規模還比較小。主要是以以分散的家庭經營為主要的經營形式,難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所以,要做大做強“華寧柑桔”品牌,應充分調動桔農、相關部門、當地政府三股力量來共同完成。在桔農和相關部門把好質量關的前提下,當地政府應該加大投資力度引進科學的管理方式,加大華寧柑桔的生產規模,使之形成產業化,滿足大市場的需求。

四、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華寧柑桔品牌建設的案例分析,對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現狀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並且對及其存在的問題也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對於農產品地理標誌,2007年12月農業部特別制定和頒佈了《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並於次年頒佈和實施了與之對應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程式》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除了專門的農產品地理標誌規定之外,我國還結合《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業法》、《產品質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其加以保護,此即為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的制度體系。

(一)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成效顯現

為做大做強傳統地域農業特色品牌,推動特色農業和農業區域經濟快速發展,2007年

國家農業部以第11號農業部令的形式頒佈了《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決定自2008年2月1日起全面啟動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工作。“十一五”期間,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等級保護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法規制度和體系隊伍初步建立,登記工作快速推進,工作體系基本建立,監管追溯開始啟動,國際交流初步開展,產業推進成效顯現。

(二)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存在的問題

首先,管理許可權不明確。目前,我國涉及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政府機關有三個部門,除農業部外,還有工商和質檢兩個部門。農業部根據《農業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農產品地理標誌依法實施登記保護。國家工商局依據《商標法》依法對農產品地理標誌實施商標註冊保護。國家質檢部門依據《產業質量法》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認證。囿於工商、質檢與農業部門對於地理標誌界定的相異性、對特定的地域界定的相異性以及使用範圍的差異性,導致了3個部門地理標誌管轄權的衝突。這不僅造成了國家行政管理資源的浪費,還會使與地理標誌相關的司法審判陷入兩難境地。

其次,組織化程度不高、產業規模小。從整體上看,我國地理標誌產品經營“小規模、大群體,小生產、大市場”矛盾依然突出,普遍存在生產規模小而散,以分散的家庭經營為主要的經營形式,難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最後,消費者認知普遍比較低。我國實施地理標誌保護的時問還比較短,宣傳力度又不夠,消費者一般對地方土特產比較瞭解,對地理標誌還比較生疏,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認知度普遍較低,導致農產品地理標誌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五、完善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保護的對策

(一)加大對農業產業的引導和扶持

農產品地理標誌是農業傳統優勢資源的重要載體和地方特色品牌的集中體現,要從保護我國傳統農業文化遺產和發展區域經濟的高度,挖掘好、培育好和保護好。各級政府和農業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行政推動和政策、技術指導,促進農產品地理標誌產業的規範化、系統化發展。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儘快將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主體職能,在機構、人員和經費等方面予以強化和落實。加大財政金融支援支援力度,重點支援地理標誌農產品產業基礎建設。

(二)加強優勢產品區域佈局和基地建設

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是推進區域性特色農產品發展的必然要求。要進一步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域佈局規劃”、“特色農產品發展規劃”、“一村一品行動計劃”和“地域特色品牌農產品建設規劃”等特色農產品產銷合作經濟組織,將農產品地理標誌的挖掘、培育、開發、保護和利用作為特色農產品發展的有效抓手。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組織化程度。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地理標誌+農戶”、”龍頭企業+地理標誌+農戶”等地理標誌農產品產業化經營模式。

(三)完善制度規範和服務措施

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是一項行政管理性和技術執法性很強的工作,量大面廣,事關農業資源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農產品生產者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工作責任大。要提高地理標誌保護的立法層次,應適時出臺農產品地理標誌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理順工

作關係,明確管理職責,促進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健康發展。同時,進一步強化各環節管理工作,對農產品保護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加以細化和完善,提高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執法監督保護力度

要通過加強對市場的監督管理和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保護,有效阻止和打擊不正當競爭,保護農業智慧財產權,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產品生產範圍、產品品質、生產環境等關鍵因素的監控,維護產品獨特品質和社會信譽。將農產品地理標誌監管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監管規劃,加以推進,為農產品地理標誌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形成“政府監管、同業監督、企業自律”的統一管理模式,規範整個市場秩序,促進我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積極宣傳推廣

消費者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認知對引導消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認識,把農產品地理標誌作為引導健康消費、放心消費、時尚消費、品味生活的重要平臺。要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普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基本知識,通過各種活動展示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獨特品質,通過各種方式挖掘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獨特文化內涵。

(六)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及國際貿易

農產品地理標誌最終要走出國門,成為農產品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啟動之初就樹立全球發展理念,注重對外交流和國際貿易對接。歐盟特別是法國實行地理標誌保護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有相對完善的制度,在地理標誌保護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我國地理標誌保護起步較晚,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還不完善,需要認真學習借鑑國外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不斷加強交流與合作。要在對等條件下,積極推進農產品地理標誌國際雙邊或多邊互認,促進地理標誌農產品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