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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和地理標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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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對地理標誌進行法律保護,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地理標誌具有極為重要的經濟意義或商業價值,那麼,商標和地理標誌的區別是怎麼樣的呢?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商標和地理標誌的區別,一起來看看吧!

商標和地理標誌的區別

它賦予其所有人排除他人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而地理標誌則是告訴消費者一件產品是在某地生產並具備了某些與該生產地有關的特性.

在地理標誌指明的地方生產其產品的所有生產者均可使用這一地理標誌,並且其產品亦都具有與產地相關的特殊品質.

地理標誌與商標一樣,都是消費者在市場中選擇商品或服務的識別性標誌。但兩者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第一,功能不同。商標提供給消費者的資訊是誰生產的產品或誰提供的服務,地理標誌則是告訴消費者這一產品是從哪裡來的。

第二,獨佔性不同。商標權是由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權人獨佔使用的`,商標權人可以是自然人(個體)、法人或其他組織。地理標誌權則不允許由個人申請註冊,也不會由哪一主體獨佔,這一地區的生產相同地理標誌產品的所有企業都有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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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時間性不同。商標權是有時間限制的權利,保護期屆滿而沒有續展,商標權人將失去商標權。地理標誌權則是沒有保護期限制的永續性的權利,它與這類地理標誌產品的命運密切相聯,只要這類產品存在,附著在這一產品上的地理標誌就會一直存在。

第四,利用權利的表現不同。商標權人可以通過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給他人所有來實現自己的權利。地理標誌權則不能通過許可或轉讓來實現。因為,在這一地區的生產同類地理標誌產品的企業都有權使用這一標誌,無須得到別人的許可。不在這一地區的企業即使得到許可使用這一標誌也是違法的,這會造成這一產品來源的混淆,喪失地理標誌的功能與意義,也擾亂了社會的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