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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的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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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企業安全管理中,事後處理已逐步被事前預防所代替。然而這並不能避免所有事故的發生,應急預案正是對事前預防的有效補充。因此,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提高員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既是企業法定的職責和義務,也是現代企業自身的需要,更是有效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重要措施。

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的應急救援預案

吉林石化“11?13”事故像一面鏡子,既折射出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也反映出企業在直面危機時的應對素質。《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為應急預案的制訂提供了法律依據。要充分發揮應急預案的作用,首先要制訂符合企業實際的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只有制訂的應急預案與實際相符,才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也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應急救援預案是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行動、採取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據,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得好,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減少損失和降低人員傷亡。特別是在社會發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應急救援行動參戰力量更加多樣化,現場情況瞬息萬變,制訂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後迅速、正確展開救援,提高救援成功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筆者就應急救援預案的構想、制訂、應用、管理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應採取的改進措施分別加以闡述,以期引起關注。

一、應急救援預案制訂中的問題

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重點區域、重點裝置或部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災害,根據應急救援的指導原則和戰術原則,以及現有裝備而擬定的。因此,在制訂預案時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實事求是這個原則,才能達到在安全事故或災害現場發揮作用這一基本目的。然而,目前在制訂預案時由於沒有把握好這個原則,反而凸現出幾個誤區,制約了預案應用的實際操作性。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制訂不細。主要表現在對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內容表達模糊、混亂不清。如在救援力量進退路線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線,無退防路線,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務分工,卻忽視了相互間的救援協同; 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隻選定了救援方式,卻沒有對救援現場進行評估; 注意事項上沒有做到根據單位具體性質提出事項,而是千篇一律。

2.事故應急救援步驟制訂格式化。在制訂各級預案時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在制訂救援對策時,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現場的救援行動交代得過細,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麼時候到達現場,現場救人採取什麼樣的方法,救援時哪些人利用哪個救援工具等。問題佈置得太具體,看起來就像是在演戲,而忽略事故現場的瞬息萬變和計劃指揮與臨場指揮的關係,預案反而失去了實際意義。

3.事故現場設定過於簡單。事故設定是預案制訂的關鍵環節之一,對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對策等起著決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設定過於簡單,如只確定一個事故點或是不設定事故發展變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災害( 如危險化學品的洩漏燃燒、壓力容器的爆炸、建築物的倒塌、人員連續傷亡、被困情況變化等) ,整個預案就顯得過於簡單,沒有起到打大仗、硬仗、惡仗的準備作用,對平時的應急救援訓練工作的指導意義也就不強。

4.公司層面與各單位、裝置制訂的預案脫節。對於一些可能發生的較大規模、較大影響的事故,公司和二級單位、裝置都會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但是如果公司與二級單位、裝置在制訂過程中沒有做好統一、銜接工作,往往就會造成力量部署( 如停車位置、事故現場設定、救援和退防路線) 的設定甚至任務分工不協調。一旦出現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調動多種力量作戰時,就很可能造成作戰任務重疊或者制訂的預案失去作用。

5.各級預案制訂時側重點不突出。制訂同一個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公司和二級單位、裝置如果把握不好出發點,沒有側重,出現雷同,公司與二級單位預案基本一個樣,那預案就失去了具體的指導意義。

6.應急預案中的分級有些不切實際。死亡人數、財產損失的統計,應是事後至少是在事中做的事情,不應該作為事前預案啟動條件。應急預案中按死亡人數、財產損失進行分級,有些不切實際。

二、應急救援預案應用中的問題

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的最終目的就是使預案在實戰中得到充分的應用。預案的應用可分為平時應用和實戰應用兩方面,但是在應用過程如出現下列幾個常見問題往往導致預案不能發揮最大作用。

1.編制者對應急救援預案較熟悉,而其他人員不夠熟悉。現在各單位制訂預案往往是編制人員的事情,制訂出來的預案往往是編制人員熟悉,導和其他人員熟悉程度有限,而且往往是應付考核時才把預案拿出來作全員熟悉。如果對應急救援預案學習和演練少,就很容易造成救援職工只熟悉預案中事故或部位的基本情況,而對滅火救援行動的部署知之甚少,導致在實戰中對指揮部作戰意圖理解不透,執行不到位。

2.單位情況如人員、裝備改變後,預案沒有及時更新,這是很多單位的“通病”。當人員、裝備發生變化時,沒有及時對預案進行更新修訂,造成預案在客觀因素的變化過程中慢慢“貶值”。

3. 後勤保障沒有得到落實。預案裡涉及到的通訊、裝備、醫療、生活等後勤保障工作是一項跨崗位、部門甚至跨單位的工作。某些單位的預案在制訂時就沒有與後勤保障部門( 單位) 進行溝通,瞭解這些部門到底能保障到什麼程度,制訂後又沒有及時把預案轉發給這些部門,結果導致現場的後勤保障達不到預案的要求。

4.沒有對應急救援效果進行評估。對預案沒有進行定期評審或評估,特別是在進行演練和實戰後沒有對預案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價,從而也沒有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

5.指揮上盲目冒進或撤退。在救援現場,指揮者往往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條件下下達救援命令,這種情況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人身傷亡,影響救援效果,甚至使救援行動陷於癱瘓。因此,指揮命令應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切忌盲目冒進。如果預測現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事故將進一步擴大時,總指揮應果斷下達撤退命令,給救援人員足夠的撤退時間,減少無謂的人員傷亡。及時準確上報事故救援進展狀態,可以便於總指揮部指揮。現場救援指揮,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總指揮彙報,總指揮應根據彙報情況,會同相關專家,認真研究現場情況,預測事故發展趨勢,及時作出戰術安排。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改進措施

1.預案制訂要準確細緻,保證質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嚴格按照預案的六個基本內容( 對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及其後果的預測、辨識、評價; 應急各方的職責分配;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 在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發生時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 現場恢復) 進行制訂,同時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有針對性、有預見性設定事故大小。

2.預案制訂要簡要明確,便於使用。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公司、二級單位、裝置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把各參戰救援力量的任務分工與協同作戰要求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二級單位級預案應在公司預案的基礎上,把側重點放在各自具體的救援行動上,做到有的放矢,這樣才能對實戰和平時的應急救援訓練更有指導意義。

3.建立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的最大價值在於有效地進行實戰,很多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實際上是對預案的管理問題。在對預案進管理時,一定要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做到資訊情況有人收集,後勤保障有人協調,基層預案有人指導,預案效果有人評估。

4.協調一致,互為互動。公司與二級單位、裝置預案保持協調、統一,及時做好修訂工作,組織學習培訓,互相交流,這都是很有必要的。

5.成立領導班子,科學管理。各單位可以建立相應的組織或小組,專門負責預案制訂、管理、應用工作。

6.科學運用現代技術,及時做好技術更新。隨著應急救援日益計算機化,可以多從預案管理電子化、網路化方面加以探索。

7.指揮人員應積極參加演習,提高指揮能力。在日常的事故救援演練中,應有專門針對指揮人員的演習和訓練,以提高指揮人員的指揮能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

8. 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制訂預案時,不僅要考慮指揮、協調,還應考慮事故處置的技術、專業支撐,專家的意見對指揮者的決策是非常重要的。要根據現場災害情況,綜合考慮人員傷亡、周邊環境、裝置狀況、物料狀況等因素,分析現場事故危害程度。

9.預測事故發展趨勢,確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和意外狀況救援方案,制訂各階段的應急對策。總指揮應組織相關人員研究預測事故可能的發展趨勢、危害範圍、危害程度,結合現場救援力量,確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並預測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制訂意外狀況的應急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