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鍋爐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鍋爐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生活用鍋爐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鍋爐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公司一把手總經理為救援指揮部總指揮。
三、安全措施
1、採購使用具備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鍋爐,請具備安裝資質的安裝公司安裝鍋爐,確保鍋爐安裝質量。
2、保持鍋爐穩定負荷執行,防止負荷嚴重波動導致超壓。
3、按檢定週期檢驗壓力錶,如執行中發現壓力錶不準確或不正常,必須及時送檢。
4、每年檢驗一次安全閥,防止安全閥失靈而造成的超壓,定期每週作一次手動試驗,每月作一次自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5、經常沖洗水位表,每班至少衝洗水位表一次,並嚴密監視水位。
6、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具備一定的執行知識和操作技能,熟悉裝置的效能、原理,並能夠正確進行日常維護和操作。
7、鍋爐房應配備足夠的消防物品,並定期檢查、維護、更新。
四、應急預案
1、首先撥打“119”請求增援,第一時間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並立即切斷電源和供水管閥。
2、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調集人員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有人員傷亡時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4、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5、在救助行動中,求助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