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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措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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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公司的消防工作,確保員工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消防安全措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組織結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組員:XXX、XXX、XXX

24小時安全監控人員:XXX、XXX、XXX、XXX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應急救援領導工作組來執行完成的,工作組在現場級別最高成員為現場臨時指揮員。 二、 報警和接處警程式

1、報警監控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全公司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動靜態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報警監控值班人員發現火災及隱患後,應立即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並將資訊及時報告領導,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安全部門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生產車間、辦公室、食堂、員工宿舍)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7、火災撲救完畢,安全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開啟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訊聯絡組長的調遣。

2、安全部門通知值班保全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3、行政部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絡救治工作。

4、行政部應調集車輛,並確保交通暢通。

5、行政部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編制: 稽核: 批准:

消防安全措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2]

為切實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專案部施工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對緊急事件應急預案。

1、組 織

為加強對預案和處置火災、爆炸事故等突發事故的領導,專案部成立處置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組員由專案部管理人員擔任。

成立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由專案部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應急處置可能發生的內容型別

2.1對專案的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實行統一領導,貫徹“預防為主、防效結合、處置得當”的原則,防範工作立足現場、落實措施,處置突發性事故要把握時機、果斷決策、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

2.2實施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專案部防火工作動態,發現火災事故隱患,採取果斷措施,及時予以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3掌握現場防火工作動態,熟悉、瞭解防爆業務知識及處置已發事故的業務知識,負責及傳遞、反饋資訊;發生事故後應迅速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

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對突發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應當採取果斷的防範、補救措施,防止損失和影響的擴充套件。

3、突發事故的型別

3.1因施工生產、生活設施而引發的火災、爆炸等突發性事故。

3.2因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

3.3因火災、爆炸事故導致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產生。

3.4因危險品倉庫、易燃建築材料堆場的設定、儲存、管理不當而引發的火災爆炸事故。

4、加強情報、資訊工作

快速、準確地傳遞、掌握各類事故資訊,是處置突發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的關鍵,專案部建立全資訊網路,以保證資訊正常運轉和渠道暢通。

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 119 救護電話 120

5、值班和報告制度

5.1專案部認真落實逐級值班制度,做到領導幹部能在突發性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參與處置。

5.2嚴格執行 “關於發生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程式的通知”規定,凡發生突發性火災、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除立即報119火警電話和120搶救電話外,在最短

時間內首先報告專案負責人,不得遲報,誤報和瞞報。凡因報告不及時可壓制不報而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突發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採取的措施,發展的趨勢以及要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突發性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小時報告一次,如遇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5.3事故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作出事故綜合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

6、處置的方法和要求

為控制事故的發展,把損失和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專案部要做到以下幾點:

6.1備齊搶救物資:1臺潛水泵、3根皮管、1把洋鎬、4把鐵鍬、1把大榔頭、1捆紗繩、1套電工工具、1只照明電箱、3根20米鋼絲繩、4只滅火機(存放在工地小倉庫)、鉛絲、油布、應急燈,落實專案部輪流值班制度。專案部需配備日常醫療所需的裝置和藥箱。

6.2對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的資訊,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重大事故資訊,應及時啟動預案程式,妥善處置。

6.3對突發性事故和處置,凡屬重大事故,各有關部門和人

員須及時趕到現場,要堅持統一領導,嚴格依法辦事,講究策略方法、快速處置,切忌隨意表態,以防事態擴大。

6.4對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處置突發性事故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的型別,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向有關部門報告。

6.5凡是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的嚴重後果,並已影響、涉及到社會時,要聽從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協調、指揮,直至事態平息,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6因火災、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檢測和處置,不得擅自清運、焚燒,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