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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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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使特種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裝置,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二、範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裝置發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排程、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排程車輛,儘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裝置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裝置執行,並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絡電話等。

2、公司領導到場後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公司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3、演習結束後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篇2]

1、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按《火災(爆炸)應急預案》執行,具體規定附件1。 2、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按《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具體見附件2。 1.0目的

明確單位的重點消防部位,採取火災(爆炸)預防措施,以及一旦發生火宅後應採取的應急計劃,以儘量減少因此可能給單位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及不良環境影響。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南湖衛生院各部門潛在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3.0職責 本預案由院辦歸口管理,各部門配合實施。 4.0工作程式

4.1本單位重點消防防火區域:財務室、檔案室、儀器室、配電間、機房、化驗室、倉庫、錄入室。

4.2火災(爆炸)預防措施

4.2.1重點消防防火區域嚴禁吸菸,並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消防裝置應定期檢修, 各部門兼職安全員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配備情況及擺放位置,以便在火災(爆炸)事故剛發生時能有效地阻止火勢進一步蔓延。

4.2.2在安全檢查時必須對上述重點消防防火區域重點檢查。 4.3火災(爆炸)應急計劃

4.3.1本院每位員工都有報告災情、服從指揮、參加搶險救災的義務。 4.3.2本院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和具體分工及聯絡電話。

4.3.3火災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積極利用消防裝置開展撲救工作,並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或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火災通知後,按分工各行其責,組織人員疏散、裝置轉移、聯絡救護的車輛和消防人員,並組織對火災現場保衛,防止事態惡化及人為破壞。各部門主管除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外,應立即切斷失火地點的電源。組織人員儘量轉移失火區域附近的貴重裝置和重要檔案資料等。

4.3.5火勢有可能危及公司供電系統安全時,應首先組織人員將電梯放人後切斷電源,避免造成重大的影響。

4.3.6當認為火勢無法控制,可能會對周圍人員造成傷亡時,應立即利用廣播或其它有效方式組織人員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在緊急疏散時,必需聽從指揮,按指定的線路有序撤離。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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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員迅速在空地集合,並由各部門負責人清點人數。如發現少人,應立即報告院長進行搜救。

4.3.7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派專人報警。報警人員應撥打“119”火警並 留在門衛處等消防部門到達後指引至失火處。報警時須說明火災發生的地點、燃燒的介質、火勢的大小等情況,便於消防部門採取相應的措施。

4.3.8住院部辦負責準備緊急救護用品,如急救箱、擔架等,以便在有人員受傷時及時進行傷口處理,防止感染。如傷情嚴重,應及時送當地醫院救治或撥打“120”報警並負責指引。如火災(爆炸)是由壓力容器引起,則由總師辦負責與質監、安監部門聯絡,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4.3.9在火災撲滅後,院長負責組織進行善後工作,儘可能將火災損失控制在最小化。由專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交院長稽核後交檔案室存檔。

4.3.10火災應急預案由總辦負責組織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演習,以驗證其有效性,並將演習的有關情況記錄入“應急預案演習與評審記錄表”。

4.3.11在火災發生後,或經過火災應急預案演習後,總辦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火災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將評審結果記錄入“應急預案演習與評審記錄表”。必要時,應根據評審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 5.0本預案使用的表單 應急預案演習與評審記錄表 附件2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0目的

為規範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後的處理和控制,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重複,特制定本預案。 2.0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的應急處理,包括特種裝置出現異常引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3.0職責

本預案由院辦歸口管理,各關部門配合實施。 4.0工作程式

4.1任何員工發現周圍有人員受傷時,都有義務迅速將傷情、所處位置上報主管,並積極進行現場救護。

4.2分院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和具體分工及聯絡電話,見附件。 4.3總辦和各中心辦公室應配備常見急救藥物,以備不時之需。 4.4常見人身傷害的緊急處理措施 4.4.1當身體某部位割傷出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