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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理州州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57W)

大理州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7日— 6月9日。為方便大家瞭解大理州事業單位今年招聘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大理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大理州州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大理州2017年州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大組通〔2014〕33號)檔案精神,經研究,州級3家事業單位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嚴格考試、考核,擇優選調。

  二、選調名額

選調單位及選調崗位條件詳見《大理州2017年部分州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選調單位原則上每個崗位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不低於1:5,緊缺崗位經研究批准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原則上不能低於1:3。

  三、選調範圍

州內各縣市、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以工代技人員、以工代管人員、事業工勤除外,下同)中選調。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

3.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稱職)及以上;

4. 1977年6月7日及以後出生;

5.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

4.試用期人員。

  五、選調工作程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體檢、研究決定人選、公示、辦理相關調動手續等程式進行。

(一)釋出公告

《大理州2017年州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面向社會公佈。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7日— 6月9日(共3天)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州級各選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

報名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方可報名(縣市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大理州2017州級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附件2),必須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4.本人專業技術職稱等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

(三)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選調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報名時經各選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筆試准考證。資格審查結束,各選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公告要求制定選調工作實施方案報州人社局審批後組織實施筆試、面試、考察等後續工作。

(四)考試

考試由各選調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由各選調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或專業測試、實作)。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考核成績×20%(筆試、面試、考察考核成績分別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數)。

⒈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理論水平和相關專業業務素質能力。

⒉面試。每個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後續的.選調過程。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各選調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根據筆試、面試合成的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術研究成果等。

(六)體檢

考察結束後,根據擬選調人員的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各選調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可遞補一次。

(七)公示

按有關規定由各主管部門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擬調人選,按調配程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其中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進入擬調程式的,調入事業單位後,按照事業幹部管理辦法執行,工齡連續計算。

  六、紀律與監督

(一)整個選調過程邀請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堅持資訊、過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過程中違反幹部人事紀律及規定辦法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參與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實行迴避制度。

(四)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七、其它事項

各單位選調工作於6月30日前結束。各報考人員在參加選調期間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並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各主管部門聯絡。本公告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絡電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316321

大理州農業局:2316443

大理州民政局:2209318

大理州文體局:2123622

監督電話:2428012(人事民政紀工委)

附件:

1.大理州2017年州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大理州2017年州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