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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92W)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政府關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黔東南州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7年決定吸收引進州直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33名、急需緊缺人才73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2017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編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願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物件及條件

(一)引進物件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實施方案》及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並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檔案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7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幹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本次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程序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釋出引進資訊、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式進行。通過“黔東南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欄目釋出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釋出唯一網站為“黔東南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採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生也可提前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將相關材料送報考單位審查,並主動電話聯絡確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報名不收取報名考務費。報名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

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絡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採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本《實施方案》規定進入考試環節。

各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及提交的相關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者,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並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考試環節資格。經資格審查後,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於引才計劃數的職位減少引才計劃數;無人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被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可在下一輪引才時繼續使用。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需根據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報考職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畢業證書由資格複審單位審查;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影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第二輪)原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5.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應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如教師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並同時提供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

資格審查貫穿於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資訊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工作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直接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以下均簡稱“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考官由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組織有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主要考察報考者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進職位工作等能力情況。面試具體內容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見附件。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並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成績達70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准考證》到各用人單位領取(具體領取時間、地點詳見附件)。

(三)體檢

面試結束後,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按各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體檢人員出現末位成績並列的,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專案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後開展,由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結論下達後,考生提出的複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確定並另行通知考生。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物件,考察以考生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物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許可權,經用人單位審定,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幹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6.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且無正當理由的;

7.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8.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9.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聘用審批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並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並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式,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式和批准許可權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調動)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後,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並列入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

在本次人才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釋出的各項招聘資訊(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指定網站進行公佈,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佈的相關資訊,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二)未盡事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

  七、紀律監督

(一)引進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引才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履行引進人才工作的命題、考試、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迴避的親屬關係或者可能影響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並經查實考生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次引才考試(測評)均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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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黔東南州事業單位2017年高層次人才需求計劃表(州直屬事業單位)(第二輪)

附件2:黔東南州事業單位2017年急需緊缺人才需求計劃表(州直屬事業單位)(第二輪)

附件3: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第二輪)

附件4: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時間安排表(第二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