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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大方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22W)

貴州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1日9:00—5月 4日16:00。為方便大家瞭解貴州大方縣事業單位今年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貴州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貴州大方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貴州大方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縣編辦核編、縣人社局核崗、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畢人社復〔2017〕192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大方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釋出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大方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公佈的《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設定。

  三、招聘物件及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週歲及以上(1999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及以下(1981年5月2日及以後出生);定向招聘現任村(農村社群)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村(農村社群)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年齡放寬到40週歲及以下(1976年5月2日及以後出生);

4、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須於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5、作“大方縣戶籍”限制是指截止到2017年4月18日戶籍在大方縣(委託歸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區管理的鄉鎮;即原竹園鄉、雙山鎮、文閣鄉、響水鄉、普底鄉、大水鄉、沙廠鄉、百納鄉、黃泥鄉和鳳山鄉白雞村、聯興村)的人員。“大方縣生源”是指原為大方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省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6、大方縣所管理鄉鎮(不含紅旗街道辦事處、慕俄格街道辦事處、順德街道辦事處)的村(農村社群)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截止2017年4月由大方縣管理,工資由大方縣財政承擔)一屆及以上且現仍在任的人員,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表》。(注:(1)大方縣紅旗街道辦事處、慕俄格街道辦事處、順德街道辦事處為縣城所在地鄉鎮拆分,其村<社群>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社群>委會主任、副主任不在定向招聘範圍;(2)委託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及金海湖新區管理的鄉鎮(竹園鄉、雙山鎮、文閣鄉、響水鄉、普底鄉、大水鄉、沙廠鄉、百納鄉、黃泥鄉和鳳山鄉白雞村、聯興村)農村社群>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農村社群>委會主任、副主任不得報考此類職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職的大方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5、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6、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8、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具體單位的畢業生;

9、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的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10、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11、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13、曾因洩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14、不符合招聘物件、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5、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程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入“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或)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於2017年5月1日9:00—5月 4日16:00以前登入“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提交報名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仔細閱讀和填寫《大方縣事業單位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資訊和材料,並及時登入檢視詳細資訊欄目中的稽核狀態。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資訊併成功上傳照片或稽核未過修改報名資訊後,都需進行報名確認操作。點選“報名確認”按鈕後,稽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資訊進行稽核;若不進行報名確認,稽核單位將無法稽核報名資訊。在報名結束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名確認後,報考資訊將不可再修改。

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附件1)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後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資訊不實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並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並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通過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減少或取消的情況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工作人員稽核同意後,給予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7年5月9日9:00至16:00。

4、通過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資訊有誤的,須本人向縣人社局書面申請,經縣人社局同意後由畢節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修改。

5、2017年5月4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表資訊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於2017年5月5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在2017年5月6日16:00前完成稽核。稽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資訊,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絡電話,並保持電話通暢。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資訊,資訊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資訊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考單位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表》後48小時內稽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資訊(資訊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向本人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 5月1日9:00—2017年5月6日16:00。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7年5月1日9:00—2017年5月7日16: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請於2017年5月29日9:00—2017年6月1日17:00期間登入“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畢節市人事考試中心(0857-8222949)。

政策諮詢電話: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5251738)

  五、加分

(一)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少數民族鄉鎮職位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是否屬於少數民族鄉鎮職位詳見《職位表》。

(二)加分稽核: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考生須填寫統一格式的《大方縣2017年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一式兩份),稽核後符合加分條件的,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前進行。

(四)經稽核後符合加分條件的,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前進行。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辦理加分手續。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相關責任(須出具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加分依據必須在2017年5月1日(9:00—16:00)—2017年5月6日(9:00—16:00)。將相關資料原件及影印件交到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進行現場稽核,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佈前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考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上午0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准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佈,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複審

在筆試結束後,採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複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審查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方縣西大街中段)。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分值後,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人員。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列印的《報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複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複審的人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經複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複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絡到複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須關注複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絡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絡未參加複審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複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2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國小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資訊,查實後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資格複審物件為限大方縣戶籍或大方縣生源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大方縣教育局招生辦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其中:報考面向大方縣管理鄉鎮村(農村社群)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農村社群)委會主任、副主任公開招聘職位的還須提供任職檔案或當選證書、任職情況證明[所在鄉鎮黨委出具、黨委書記簽字,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經大方縣委組織部稽核,主任、副主任經大方縣民政局稽核] )。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1、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複審合格人員。

進入面試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筆試准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見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面試採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釋出,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及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分值)÷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複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物件。

  八、體檢

面試結束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物件;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物件。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1、公示

經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辦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報縣人社局審批後,再報市人社局備案。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並報同級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鑑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一經聘用,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三年,三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有參加其他單位招聘、工作調動、辭職等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諮詢電話:0857-5251738(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7-5221501(大方縣監察局)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大方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招聘過程中,由招聘辦釋出的各項招聘資訊(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筆試、面試、體檢等內容)都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佈,請考生密切注意,公佈的招考資訊,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附件:

大方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