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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設專案管理流程

專案管理 閱讀(1.32W)

我們國家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市政建設工程的數量也在不斷的增加。市政建設工程中,專案是最基礎的業務單位,做好專案管理工作對於整個市政建設工程非常重要。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市政建設專案管理流程,歡迎大家閱讀。

市政建設專案管理流程

(一)基本建設專案招標制度

1、基本建設專案招標原則

學院基本建設招投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招投標的法律和法規進行。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必須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擇優選擇承建單位。

2、基本建設專案招標方式

(1)由國家和學院投資(工程概算造價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建設專案、專業分包專案,除某些不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應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建設單位。

(2)按照上海政府有關建設專案招標管理條例,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方式。

(3)工程造價(概算)超過200萬人民幣的建設專案、專業分包專案,應向市或區招標辦公室登記,並由學院委託有代理招標資質的中介服務公司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招標檔案,經學院同意並取得市或區招標辦公室稽核批准後,公開發布招標資訊,實施公開招標。

(4)工程造價(概算)小於200萬元人民幣的專案,學院可自行組織招標工作。由基建規劃辦公室根據設計施工圖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招標檔案,負責招標過程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學院土建招標小組負責招標工作,招標過程接受學院紀委和基建修繕領導小組的監督。

(5)工程造價(概算)小於10萬元人民幣的建設專案,由土建招標小組組長及基建、審計、監察等部門討論,按程式擇優選擇承建單位。

(6)由市財政投資“市政府採購中心”歸口管理的建設專案,原則上有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招標工作,學院基建規劃辦公室配合其工作。

(7)有特殊專業要求和具有一定專業配合難度的工程,可視具體工程情況討論決定招標方式。

3、工程投標單位的資質管理

(1)承包建設工程的相關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學院建設專案。嚴禁承建單位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業的名義承攬學院建設工程。

(2)工程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審查(稽核),為證明投標單位符合投標合格條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單位應提供如下資料:A、有關確定法律地位原始檔案的副本(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法人證書)。B、過去三年內完成的與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況。C、提供管理和執行本合同擬在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的情況。

(3)工程造價超過人民幣2000萬的建設專案或某些特殊專業、大宗材料必須對該企業及其在建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考察組由院監察、審計、基建規劃辦、使用部門等人員組成,考察結果應向學院土建招標小組如實彙報。

(4)學院土建招標小組或市、區招標辦公室根據公開報名結果,若合格報名單位過多,可以以資格預審的方法確定入圍單位,對入圍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參加投標。

(5)投標單位的資質要求一般為:工程造價>1000萬人民幣,並具有建築一級、裝飾一級、市政一級資質;工程造價>100萬人民幣:建築、裝飾、市政資質均在二級以上;設計、監理、勘探單位資質應在乙級以上。特殊情況由學院土建招投標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確定。

4、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程式

(1)基本建設專案公開招標程式(工程造價>200萬元專案)

根據市、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的有關條例,由招標代理負責辦理,基建規劃辦公室作相應配合。

(2)基本建設專案公開招標程式(工程造價小於200萬元)

預算金額小於200萬元的基本建設專案,由學院土建招投標小組負責招標,程式如下:

A、專案備案。在建設專案的立項批准檔案或投資計劃下達後,基建規劃辦公室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市或區招標辦公室進行備案。

B、編制招標檔案和釋出招標資訊。基建規劃辦公室按規定要求編制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和評標辦法,經學院土建招標小組審查同意後發出招標資訊。

C、資格預審。由土建招標小組對投標人送交的檔案進行分析,確定合格的投標單位;若報名單位過多,以資格預審的辦法選擇入圍單位。

D、發放招標檔案。將招標檔案、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發放給入圍的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收到招標檔案圖紙和有關資料後,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E、勘察現場。基建規劃辦公室組織入圍投標單位進行施工現場勘察,瞭解施工現場環境情況,以獲取投標單位認為有必要的資訊。

F、對投標單位的考察。由基建、審計、監察及使用部門對需要考察的專案進行專案考察,要求投標單位提供類似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專案的原始施工合同、施工質量評定資料及施工專案管理人員名單作參考。

G、招標預備會。招標預備會的目的在於澄清招標檔案中的疑問,解答投標單位對招標檔案和勘察現場中所提出的疑問和問題。

H、工程標底的編制與送審。當招標檔案的商務條款一定,即可進入標底編制階段。標底編制完成後應將必要的資料報送院審計處審定。

I、投標檔案的接收。投標單位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編制投標檔案,並進行密封加蓋單位公章後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給基建規劃辦公室。基建規劃辦公室接收投標檔案後應將其祕密封存。

J、開標。在投標截止的日期後,按規定時間、地點、在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由院基建、監察、審計共同舉行開標會議,按規定的議程進行開標。

K、評標。在學院紀委和基建修繕領導小組監督下,由學院土建招標小組依據評標原則、評標方法,對投標單位報價、工期、質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以往業績、優惠條件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公正選擇中標單位。

L、定標。中標單位選定後由基建規劃辦公室代表學院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將招標結果報基建修繕領導小組。

M、合同簽訂。基建規劃辦公室、學院審計處代表學院與中標單位進行合同談判,由分管院長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基本建設專案邀請招標程式

邀請招標程式是直接向適合本工程施工的單位發出邀請,其程式與以上(2)相比,增加了發出邀請書的環節,取消了資格預審的環節。

(二)基本建設材料(裝置)採購制度

材料(裝置)的質量關係到工程的百年大計,為進一步規範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率,切實推進基本建設廉潔自律,特制訂如下制度:

1、材料(裝置)採購工作原則

(1)必須以國家、集體利益為重,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基本建設工程必須堅持安全優質,積極採用先進、節約的材料。

(3)材料(裝置)採購要做到優質、優價,採購程式規範、公開透明、貨比三家、集體決策、擇優購置。

(4)所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明確產品的廠家、信譽度、品牌、規格、型號、標準、合格證、質保書、準用證、價格、提貨地點等,嚴防偽劣產品混入工程之中。各工作室應嚴格按照驗證、考察、核價、驗收的要求把好質量、價格及各項技術關,做到人人把關,一絲不苟。

(5)材料(裝置)採購活動中如涉及供應商的任何“折扣”、“讓利”等,均應在實際採購合同中以“讓利”或“捐贈”形式體現。

(6)各工作室均要做好材料(裝置)的資訊收集和採購記錄,提高工作效率,在確保材料質量的同時,努力降低工程造價。

(7)各工作室在確定材料時,要嚴格控制材料(裝置)的價效比,對同一內容的材料不得隨意進行拆分。

2、材料(裝置)採購方式

(1)特種材料(裝置)的採購方式

A、特種材料(裝置)的採購原則上由學院以招投標方式進行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由其他方式辦理。

B、由學院招標方式進行確定的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應提前3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本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管理工作室按本辦公室《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管理制度》的具體辦法負責招標工作。

C、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招投標過程中的裝置推薦、實地考察、合同談判,裝置驗收。

(2)由學院確定、總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

A、在招標檔案上規定由學院確定,總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大宗材料(裝置)

a、在招標檔案上規定由學院確定的大宗材料(裝置),由學院以招投標方式進行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由其他方式辦理。

b、由學院招標方式進行確定大宗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應提前3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本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管理工作室按本辦公室《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管理制度》的具體辦法負責招標工作。

c、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招投標過程中的裝置推薦、實地考察、合同談判,裝置驗收。

B、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未明確價格、品牌暫定價,由承包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

a、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超過10萬元(含),除特殊情況外專案管理負責人需提前2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辦公室主任,確定方式原則上由本辦公室(綜合管理工作室負責、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會同審計、監察等人員組成考察小組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另行決定;

b、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小於10萬元,由專案管理工作室會同負責本專案的'有關管理人員共同確定。

C、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已明確價格、品牌暫定價,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

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已明確價格、品牌,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負責驗收、檢查,嚴格把關。若專案管理工作室認為投標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不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而需要調整的,具體辦法如下:

a、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超過10萬元(含),除特殊情況外專案負責人需提前15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辦公室主任,確定方式原則上由本辦公室(綜合管理工作室負責、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會同審計、監察等人員組成考察小組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另行決定;

b、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小於10萬元,由專案管理工作室會同負責本專案的有關管理人員共同確定。

經過以上方法確定的材料(裝置),由主辦工作室負責填寫材料(裝置)確認單。原件由主辦工作室負責保管,其他工作室儲存影印件。

關於我院奉賢新校區

建設專案材料(裝置)採購制度的補充規定

根據2006年12月12日基建處、審計處就我院奉賢新校區基建專案材料(裝置)採購的具體確定方法進行充分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對基建規劃處二00六年三月制定的《基本建設材料(裝置)採購制度》作如下補充:

一、在招標檔案中由投標單位競爭性報價的材料(裝置)確定方法(乙方採購)

1、投標檔案中對材料(裝置)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及價格表述完整、明確的:由專案負責人負責,會同本專案部的審計、質量監理及有關人員進行稽核,對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予以採用(封樣);對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要求中標施工單位重新申報,原則上投標價格不予突破,如確有必要,允其作相應調整,專案負責人應按如下的調整方法執行:

(1)調整價在原投標價之內的

由專案負責人負責,會同本專案部有關人員予以調整,並填寫《材料(裝置)流轉稽核表》,經質量監理、投資監理、審計處、專案負責人簽字備案;

(2)調整價超出原投標價的:

A、單個子專案超出的總金額,在批准概算總投資之內且在10萬元以下的,由專案負責人負責,會同本專案部有關人員進行調整,並填寫《材料(裝置)流轉稽核表》,經質量監理、投資監理、院審計處、專案負責人簽字備案;

B、單個子專案超出的總金額,在批准概算總投資之內且在10萬元以上的,由專案負責人負責,會同本專案部的審計、質量監理、投資監理及有關人員進行調整,並填寫《材料(裝置)流轉稽核表》報本處,經以上人員及專案負責人、審計處負責人、基建規劃處負責人簽字。經同意後方可調整;但上報方案應不少於一個備選方案。

C、單個專案超出的總金額,突破批准概算總投資的,由專案負責人負責,在使用前的45天將已經質量監理、投資監理、審計處、專案負責人簽完字的《材料(裝置)流轉稽核表》報本處,由基建規劃處負責向主管院長提出申請,經同意以後方可調整。

2、投標檔案中對材料(裝置)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及價格表述不完整的:由專案負責人負責,要求投標單位申報完整;如需要調整的,按照本補充條例第一條第1款的方法進行。

二、在招標檔案中明確的暫定工程、暫定價格的材料(裝置)確定方法

對招標檔案中明確的暫定價格的材料(裝置)的確定:由專案負責人負責,要求投標單位推薦三家及以上的廠商或品牌,並明確材料(裝置)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及價格等內容,並在使用前的45天將《材料(裝置)流轉稽核表》報本處,由基建規劃處、審計處、專案部等相關人員共同予以確定。暫定價格的材料(裝置)的確定原則上價格不容許突破(工程確有需要且經院或處領導批准的除外)。

三、在招標檔案中明確的指定工程、指定價格的材料(裝置)採購方法

原則上由學院統一招標,各專案部需在使用前 90天(特殊情況下,最少不低於60天)向本處申報,具體工作由本處招標合約部負責。

(三)基本建設專案設計、施工現場等變更籤證制度

簽證是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動態調整和管理,具有很強的嚴肅性和科學性。因此,為進一步規範基本建設的專案設計,施工現場變更,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責任,合理控制建設資金,切實執行基本建設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特制訂以下籤證制度。

1、基本原則

(1)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原則。建設專案力爭做到以人為本、功能優先、合理定位、節約成本。堅持勤儉節約的建設方針,建設資金要精打細算,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強化投資過程控制原則。各專案管理工作室要做到了解使用者需求、把握市場動態、控制設計深度、掌握施工節奏、強化投資過程控制。

(3)堅持同步核算原則。各專案管理工作室要嚴格做到變更、簽證與價格核算同步進行,對同一內容的施工現場工程變更不得隨意進行拆分。

2、實施辦法

(1)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專案的現場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專案負責人負責制度,所有對施工現場的任何指令都須經過專案負責人予以落實,所有的書面資料必須由專案負責人、總監工程師簽字方為有效。

(2)專案管理工作室為做好控制設計,要積極主動的提出合理化建議,儘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凡需設計變更的,除特殊情況外需提前15個日曆天由專案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處長或主管院長同意後,方可執行。

(3)施工現場工程變更籤證由專案負責人負責,工程變更必須做到與價格核算同步。為確保由於變更引起的費用在預算所控制之內,每次變更金額為5萬元以下,由專案負責人負責做好籤證所需的書面資料,報處長備案;每次變更金額為5萬元(含)以上,除特殊情況外需提前5個日曆天,由專案負責人向處長提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附費用估算),變更引起的費用在預算所控制之內的,由處長負責徵詢相關人員意見後,作出同意與否意見,變更引起的費用超出預算所控制的,須經主管院長同意後才能執行。

3、工作流程

(1) 提出變更要求(設計變更、施工現場變更、校方或配套部門的要求):由專案負責人向處長提出書面變更要求報告(報告須明確:①變更理由;②變更費用的估算;③變更後費用是否在概算範圍內);

(2)處長審批:變更後費用在概算範圍內的,由處長負責徵詢有關人員意見後予以批覆;變更後費用超出概算範圍的,需經主管院長批准後予以批覆 ;

(3)同意變更:根據同意變更批覆單,由專案部通知設計院出具設計修改圖或施工單位出具技術核定單,並提出變更費用申請;

(4)填寫工程簽證單:由施工單位填寫工程簽證單,工程監理根據變更理由和依據,確認變更內容和計算變更數量、專案負責人核對內容和數量後報投資監理;

(5)稽核變更費用:投資監理根據變更理由和依據、內容和數量(同意變更批覆單、設計修改圖或技術核定單、工程簽證單),稽核變更費用(必要時可要求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內容和數量進行核對),稽核結果經基建處和審計處同意後簽發專案部。

4、說明

(1)變更要求可以用工作聯絡單的形式,費用估算及專案負責人、處長批覆意見可書寫於聯絡單下方,以便減少流轉週期;

(2)工程簽證單中工程監理確認內容和計算數量可與施工同步進行,必要時可通知投資監理同步參與。變更費用可以在審價時一併結算,但投資監理必須做到同步跟蹤,對超出預算的費用及時通報。

(四)基本建設專案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建設專案施工現場管理包括:施工設計、施工程式、施工安全和環境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專案管理工作室要嚴格做好以下各個環節:

1、主動協調建設工地上各施工企業與配套單位之間的關係,使他們都能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行使各自的工作職責。

2、督促、檢查各施工企業及專業配套單位安全生產機構的落實,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技術的措施,文明施工等,防止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3、建設專案的施工現場與學院的教學、生活區嚴格隔離,設立施工車輛專用通道,或制定出有明顯交通標誌的施工車輛行車路線,確保師生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

4、對施工現場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地下管線要採取防護措施,防止因建設專案的施工引起的破壞。

5、要控制和治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氣物以及噪音、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危害。

(五)基本建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

為加強基本建設專案資金管理,制定本制度:

1、基本建設專案資金管理原則

(1)國家和學院撥款的基本建設專案必須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2002]394號)檔案的要求執行。

(2)學院自籌資金用於基本建設專案的經費,必須以學院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的批文或主管院長的書面批覆為依據進行相應建設。

(3)注重功能優先、節約經濟、合理使用等原則進行投資控制。

(4)基本建設專案經費應納入學院的專用帳戶,專款專用。其費用應嚴格按工程進度、質量和合同約定預付或支付,財務部門按審計報告進行財務結算。

2、基本建設專案資金管理

(1)做好決策階段的經濟參謀。在前期決策階段和方案設計階段做好工程專案的經濟論證,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加強工程投資控制;不得擅自超預算、超面積、超標準進行建設。若由於特殊原因必須超出原預算標準的,應提請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並落實資金後方可執行。

(2)專案管理工作室必須在專案開工前,會同設計單位一起做好建設經費的切塊預算,並嚴格按照預算進行實施,做到先算後做。

(3)專案開工之前,專案管理工作室應按工程程序及施工合同內的資金使用要求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報主管院長和財務部門備案。

(4)專案建設過程中,專案管理工作室要隨時掌握本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並及時、準確地瞭解國家和市場材料價格資訊,在選材使用、施工工藝等方面儘可能做到挖掘潛力,提供合適、經濟的建材價格資訊。

(4)施工階段出現影響造價的重大設計變更,要“先算帳後審批”,並按照《基本建設專案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制度》程式進行運作。

(5)嚴格專案稽核和審計制度,在專案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社會審計單位的作用進行投資過程控制,在專案竣工後要積極配合審計處和社會審計單位進行專案審計。

(6)專案審計結束後,專案管理組將審計結果報辦公室,並根據最終審計報告由財務處進行工程結算。

3、基本建設專案付款流程

(1) 由專案管理負責人根據施工單位的申請、投資監理的核算以及專案進展的具體情況,負責填寫付款流轉單和付款支票(外單位管理的專案除外);

(2) 辦公室主任根據專案程序、合同付款方式稽核;

(3) 主管院長審批;

(4) 辦公室專人負責向承建單位付款。

(六)基建處廉政建設制度

為了保證學院奉賢新校區建設正常、有序地推進,確保工程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同步發展,特制訂如下廉政建設:

1、基建處所有成員在各項工程建設活動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地方、學院有關廉政建設制度辦事,自覺接受學院領導和學院紀委、監察等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以個人的自覺行動來維護基建規劃辦公室團隊良好的對外形象。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注重科學、規範的管理方法,通過民主、透明的辦事模式,實現有序、高效的工作機制。

3、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嚴格管理隊伍,認真監督檢查,發現建設過程中的任何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溝通、及時彙報,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4、對前來參與建設的任何單位,要進行嚴格考察和管理,不允許發生任何有親疏之分、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為。

5、不打聽和透露有關招標、投標等過程中的任何資訊,決不允許發現有類似暗箱操作、洩露標底等行為。

6、對於參與建設的單位要保證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允許參加參與建設單位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宴請、旅遊等活動;不允許在施工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允許接受施工單位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如無法拒絕,應在一個月內上繳學院紀委。

7、工作人員不允許要求參與建設的單位為其本人或其家屬住房裝修和婚喪嫁娶等提供方便。

8、不向參與建設的單位介紹家屬或親朋好友參與有關裝置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9、不得與參與建設的單位就施工承包、工程費用、材料驗收和工程質量及處理方法等進行私下商談或達成默契。

10、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及學院制定的《新校區建設廉政規定》、《關於加強新校區工程建設和監督的若干意見》等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