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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控制程式

專案管理 閱讀(2.38W)

引導語:為規範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對專案的實施進行過程控制,使對過程有影響的各因素如質量、成本、進度、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均處於受控狀態,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控制程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控制程式

1 目的

促進專案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以確保工程專案的建設管理符合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式。

2 範圍

建設專案管理單位承接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專案,其中包括:

2.1 專案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簡稱PMC)

對工程專案建設提供全過程服務。即在工程專案決策階段,為業主進行規劃諮詢、專案策劃、編制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在工程專案準備階段,為業主編制招標檔案、編制和審查標底、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預審、起草合同文字、協助業主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等;在工程專案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工程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概預算審查等服務;在工程專案竣工階段,為業主提供財務決算稽核、質量鑑定、試執行、竣工驗收和後評價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專案的質量、安全、進度、成本、合同、資訊、環境等進行管理和控制。專案管理承包企業一般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2.2 專案管理服務(Project Management,簡稱PM)

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專案管理某個階段或PMC若干內容組合的諮詢服務。專案管理服務企業只承擔合同約定的管理責任。

3 職責

3.1 專案經理部職責:

a) 專案經理部是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全過程控制歸口管理部門。 b) 專案經理部各部門和參建供方的專案經理是本部門/單位環境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單位環境管理工作負責。

c) 專案經理部各部門和參建供方的專案經理是本部門/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第一責任者,對本部門/單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責。

3.2 企業經理職責

a) 根據合同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專案的範圍進行確認 ;

b) 根據建設工程專案的範圍要求,成立專案管理機構(XXX專案經理部)並任命專案經理;

c) 組織編制工程專案管理大綱;

d) 為專案經理部提供順利完成專案所必需的人力、物質資源。

e) 應建立良好的內部與外部溝通渠道,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機構等單位及其他組織。 3.3 專案經理職責:

a) 工程專案管理全過程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實施,並負責向專案管理企業管理層及業主報告工作。

b)組織編制工程專案管理實施規劃/細則。

c) 專案經理是工程專案現場環境管理責任人,對專案現場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d) 專案經理是工程專案現場職業健康安全責任人,對專案管理現場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責。

3.4 專業專案管理工程師職責:

a) 負責編制本專業的專案管理實施細則; b) 負責本專業專案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c) 定期向專案經理提交本專業專案管理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和請示;

d) 記錄本專業專案管理實施情況;

e) 負責本專業專案管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並進行工作總結。

4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控制程式 總控制流程如下:

專案準備階段→與業主簽訂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委託合同→確定工程專案管理範圍→任命專案經理、組建專案經理部→編制工程專案管理規劃大綱→確定設施、裝置的配置→編制專案實施規劃→專案管理的實施及監控→專案竣工驗收→專案資料管理與交付→專案管理工作總結→專案管理工作後評價。 4.1 專案管理實施程式

建設工程管理專案管理流程圖,見附圖CX-7-3.4.1。 4.1.1 專案準備階段

專案管理單位接到建設專案投標、邀標通知或直接委託的專案管理任務書時,執行《建設工程專案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規定》,對專案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識別、確定和評審。

附圖CX-7-3.4.1

4.1.2 確定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範圍

根據建設專案投標、邀標通知或直接委託《專案管理任務書》的要求,專案管理單位應確定該專案的管理範圍,並按《建設工程專案範圍管理規定》要求,形成工程專案範圍說明檔案和工程專案分解結構檔案(WBS)。

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如專案管理範圍發生變更,應按《建設工程專案範圍管理規定》的要求,對修改後的工程專案範圍說明檔案和工程專案分解結構檔案(WBS),進行再確認和批准。 4.1.3 任命專案經理

專案經理的任命:由專案經理部提出具備擔任專案經理資格的人選,報單位總經理審批並由人事部門發出正式任命通知後,及時通知業主。執行《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崗位職責和許可權規定》和《建設專案管理崗位任職條件規定》

當需要調整專案經理時,專案管理企業應徵得業主同意並書面通知業主和其他參建單位。

4.1.4 編制工程專案管理規劃

按業主委託專案管理範圍的要求,根據委託工程專案提供、蒐集的所有相關資料,針對專案的實際情況編制工程專案管理規劃,包括專案管理規劃大綱和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規劃編制規定》的要求,由專案經理主持編制,報送業主批准後實施。

在專案管理實施過程中,如果實際情況或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需要調整專案管理規劃時,應由專案經理組織專案管理專業人員研究修改,報經業主批准後實施,由此引起的風險分析,執行《建設專案管理風險管理規定》 4.1.5 組織專案部/資源配置管理 組建專案經理部

專案管理公司在履行專案管理合同時,需要根據所委託專案的範圍、特點、規模及業主的要求等,建立專案管理機構即專案經理部,其職責和管理責任執行《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組織及經理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專案經理部應配備專案經理、專業專案管理工程師。專案經理部的管理人員應按專業配套,數量應滿足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專案管理人員應由專案經理提名,企業經理審批、人事管理部門任命,見《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崗位任職條件規定》,同時應滿足國家和當地政府關於註冊人員的執業規定。

專案管理企業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專案經理部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對

專案經理的任命書面通知業主。當需要調整專業專案管理人員時,專案經理應書面通知業主和其他參建單位。 設施、裝置的配置

根據專案類別、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工程專案所在地的環境條件,按委託專案管理合同的約定,由專案經理提出專案經理部所需工作、生活設施和常規檢測裝置申請,報企業及業主、審批見《建設工程專案資源管理規定》。專案管理企業應根據審批結果及時為專案經理部配備所需設施和裝置,並由專案經理部保持裝置的正常使用狀態。業主及其它參建方提供的裝置、設施,專案經理部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按《顧客財產管理規定》執行,並應在完成專案管理工作後移交原單位。

4.1.6 編制工程專案管理實施細則

對於專案規模較大或專業性較強的建築工程專案,為了有效地實施專案管理,還需結合工程專案的專業特點,在專案管理規劃的基礎上,由專案管理專業人員編制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的專案管理實施細則。專案管理實施細則須經專案經理批准後執行。專案管理實施細則應符合《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規劃編制規定》的規定。

在專案管理實施過程中,專案管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修改後的實施細則報專案經理籤批後實施。 4.1.7 專案管理的實施及監控

專案經理部應按照業主批准的《專案管理規劃》及編制的《專案管理實施細則》,為業主提供規範化的專案管理服務。在專案管理實施過程中,專案經理部應及時向業主提供專案管理實施報告,以供業主瞭解工程進展情況和檢查專案經理部的工作。如業主提出要求,還應就某些事項提交專項報告,如工程進度報告、工程質量報告、合同管理及變更報告等。

4.2 工程建設專案的策劃與決策階段管理

建設工程專案策劃和決策階段工作主要包括確定專案的可行性,對專案涉及的領域、總投資、投資的效益、技術可行性、環境情況、建設資金來源、帶來的社會效益等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從而明確專案在技術上、經濟上、社會效益上的可行性和專案的投資價值。 4.2.1 專案建議書的編制與審批

對於政府投資專案,專案建議書是專案籌建單位向國家提出的要求建設某

一專案的建議檔案,是對工程專案的輪廓設想。專案建議書的主要作用是推薦一個擬建專案,論述其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條件的可行性和獲利的可能性,供國家選擇並確定是否進行下一步工作。 專案建議書編制

專案建議書一般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a) 建設專案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b) 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c) 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和裝置技術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d) 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及還貸方案設想; e) 專案進度安排;

f) 經濟、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包括初步的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 g) 環境影響的初步評價,包括治理“三廢”措施、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交通影響評價、日照影響評價、地震影響分析等多項專業評價;

h) 結論; j) 附件。

專案建議書的報批

專案建議書按要求編制完成後,經業主批准確認後根據專案類別、建設規模分別報送有關部門審批。

4.2.2 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與報批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

投資可行性;技術可行性;財務可行性;組織可行性;經濟可行性;環境可行性;社會可行性;風險因素及對策。 可行性研究組織管理流程

根據專案管理合同確定的工作範圍,需要委託工程諮詢單位進行專案可行性研究時,專案經理部應協助業主完成下列工作。 協助業主選擇工程諮詢單位並簽訂委託諮詢合同

如需招標選擇工程諮詢單位,執行《招投標管理控制程式》的有關要求。 協助業主與工程諮詢單位進行合同談判,並與其簽訂委託建設專案諮詢合同。見《建設工程專案合同管理規定》。

協助業主編制專案前期諮詢委託書,內容可包括:

a) 介紹專案情況和其他背景資料; b) 提出專案可行性研究所要達到的目標;

c) 明確專案可行性研究的工作範圍,說明工程諮詢單位應完成的可行性研究任務和具體要求;

d) 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提出諮詢工作進度計劃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 e) 明確業主應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包括資料、人員配合等在內的支援; 估算工程諮詢費用

以專案前期諮詢委託書擬訂的工作量和預期成果目標為依據,估算工程諮詢費用,以便業主能真實瞭解完成可行性研究所支出的費用和所對應的工作內容,並攤入專案預算。同時,也可作為評定工程諮詢單位報價合理性的依據。 稽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

稽核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是否符合委託書的要求,並報業主批准確認。 稽核可行性研究報告成果

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按照進度,分期提供可行性研究的初步成果和中間成果,進行稽核,並與業主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對初步成果和中間成果進行調整。工程諮詢單位按照進度要求提交的專案最終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稽核後應報送業主。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得到業主的最終確認後,進行裝訂、簽章。 協助業主辦理相關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

工程建設專案投資決策工作流程

批准或未通過

政府投資專案

4.2.3 專案報批、立項後的工作

a) 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程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b) 辦理專案立項手續;

c) 報批規劃方案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d) 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2.4 專案投資估算審查

為了保證專案投資估算的準確性和估算質量,以確保其應有的作用,專案管理人員在參與投資估算活動時,必須加強對專案投資估算的審查工作。 審查投資估算編制依據的可信性

a) 審查選用的投資估算方法的科學性、適用性; b) 審查投資估算採用資料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 審查投資估算的編制內容與規定、規劃要求的一致性

a) 審查專案投資估算包括的工程內容與規定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漏掉了某些輔助工程、室外工程等的建設費用;

b) 審查專案投資估算的專案產品生產裝置的先進水平和自動化程度等是否符合規劃要求的先程序度;

c) 審查是否對擬建專案與已執行專案在工程成本、工藝水平、規模大小、自然條件、環境因素等方面的差異做了適當的調整。 審查投資估算的費用專案、費用數額的符合性

a) 審查費用專案與規定要求、實際情況是否相符,是否有漏項或多項現象,估算的費用專案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針對具體情況做了適當的增減;

b) 審查“三廢”處理所需投資是否進行了估算,其估算數額是否符合實際; c) 審查是否考慮了物價上漲和匯率變動對投資額的影響,考慮的波動變化幅度是否合適;

d) 審查是否考慮了採用新技術、新材料以及現行標準和規範比已執行專案的要求提高者所需增加的投資額,考慮的額度是否合適。 4.2.5 專案融資方案分析

專案管理單位在協助業主制定融資方案時,應在投資估算的基礎上,研究擬建專案的資金渠道、融資形式、融資結構、融資成本、融資風險、比選推薦專案的融資方案。

由於專案融資債務償還與該專案金融環境和市場環境密切相關,因此,幫助專案投資者加強對專案風險的控制和管理,是專案管理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

專案融資的基本要求

a) 合理確定資金需要量,力求提高融資效果; b) 認真選擇資金來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 c) 適時取得資金,保證資金投放需要; d) 適當維持自有資金比例,正確安排舉債經營。 融資方案分析

融資方案分析是指在初步確定專案的資金籌措方式和資金來源後,通過比較分析推薦資金來源可靠、資金結構合理、融資成本低,融資風險小的方案的過程。

a) 資金來源可靠性分析: b) 融資結構分析: c) 融資成本分析:

d) 融資風險分析。

融資方案的實施經常受到各種風險的影響。為了使融資方案穩妥可靠,需要對下列可能發生的風險因素進行識別、預測,資金供應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

4.3 建設專案勘察管理

根據專案管理合同確定的工作範圍,勘察階段專案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有:協助業主編制勘察任務要求、選擇勘察單位,簽訂勘察合同,審查勘察方案並監督實施和進行相應的控制,參與驗收勘察成果。 4.3.1 勘察任務的委託方式及其程式

建設工程勘察任務的委託方式包括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工程建設專案勘察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勘察招標

勘察招標執行《招投標管理控制程式》的要求。 勘察合同的簽訂

與確定的工程勘察單位進行合同談判,並與其簽訂委託工程勘察合同(或協助業主)。見《建設工程專案合同管理規定》。 4.3.2 建設工程專案勘察過程管理 專案經理部需履行的職責:

a) 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單位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b) 在勘察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c) 開工前,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及時為勘察單位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

d) 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單位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e)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還應得到業主批准; f) 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勘察單位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 專案經理部應向勘察單位提供的檔案資料

在勘察單位進行勘察任務時,專案經理部應協助業主按勘察委託合同規定向勘察單位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a) 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建築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 (影印件)。

b)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c)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d)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勘察報告、成果、檔案的檢查驗收

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管理合同約定,派遣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對勘察單位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的程式為:

a) 專案經理部收到勘察單位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後規定天數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

b) 工程完工,勘察單位向專案經理部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檔案,專案經理部應在規定天數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勘察單位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4.4 專案設計管理

根據專案管理合同確定的工作範圍,協助業主編制《設計任務書》、選擇設計單位;組織設計招標與設計方案評選,協助業主簽訂設計委託合同、對各設計階段進行協調管理;監督合同履行;審查設計進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核查設計檔案深度、使用規範的合理性;提出設計評估報告(包括各階段設計的評審意見和優化建議);協助稽核初步設計概算。 4.4.1 設計任務的委託方式及其程式

設計任務可通過招標或直接委託的方式委託,對於規模較小、功能簡單的專案,或者是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專案,可以採取直接委託的方式進行設計任務的委託。設計任務的招標見《招投標管理控制程式》。 設計合同的簽訂

合同談判的主要內容:

設計內容、規模、設計階段;設計進度;設計深度;設計費及支付方式;雙方責任;違約責任;其他。設計合同管理見《建設工程專案合同管理規定》 4.4.2 規劃、方案設計階段管理

規劃、方案設計階段管理,辦理各項報批手續及對設計檔案的`要求和設計管理控制要點見以下流程:見附圖。

附圖

設計要求的提出

專案管理單位以“設計任務書”的形式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要求。設計任務書的主要內容:

a) 專案背景:業主單位名稱、性質、專案投資、專案名稱、建設用地、專案位置及周邊環境,專案定位;

b) 專案概況:使用功能、性質、建設規模;

c) 設計條件:規劃意見書、地形圖、有關立項批覆或已批准的總平面圖、其他所需的基礎資料;

d) 設計要求:設計範圍、設計深度、設計原則、設計目標、使用功能、建築風格、各部分面積、設計限價、技術指標。

e) 控制節點:設計任務書所提出的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應符合有關主管部門的批覆檔案要求(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設計任務書所提出的建設標準應與投資標準相適應,並體現技術的先進性、合理性;設計任務書內容應充分全面的表達了業主對專案建設的要求;

f) 設計週期要求; g) 圖紙及檔案要求:

h) 規劃設計(僅含一般修建性詳細規劃)。 i) 居住區規劃或園區規劃。

規劃、方案設計檔案的控制要求

a) 對業主要求的滿足程度:功能、規模、標準等方面能否滿足業主要求(設計任務書);

b) 對法規的滿足程度:規劃條件的滿足(規劃意見書)、有關法規的滿足(日照、消防、交通、園林、人防、環保、文物、教育等);

c) 對申報要求的滿足程度(規劃、交通、園林、人防等); d) 對設計深度的滿足程度;

e) 方案設計的合理性,專案管理方應組織有關專家對設計檔案的安全性、技術合理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評審,應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比選和優化的要求;

f) 方案設計的可實施性。技術條件專案所具備的各種技術條件能否保證設計得以實現;

g) 裝置水平、施工裝置水平能否保證設計得以實現;設計進度是否滿足建設工期要求;資金控制能否控制在限定的投資額度內。 規劃、方案設計報批手續的辦理 各項報批手續按當地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辦理。 4.4.3 初步設計階段管理

初步設計管理的主要內容及程式見附件

設計方案經政府相關部門確認(如:人防、消防、交通、綠化、環境、規劃、計劃)後,可以進行初步設計階段工作。專案經理部要求設計單位成立專案設計組,並對人員的資質、設計進度、設計質量及經濟技術指標提出明確要求。 初步設計任務書的主要內容

專案概況;設計依據;總體設計要求;建築設計;外裝修工程;內裝修工程;結構設計;給排水系統;採暖通風及空氣調節設計;電氣設計;設計概算;圖紙及檔案要求。

專案經理部應提供給設計單位的資料

a) 初步設計階段要有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方案設計或實施方案,初設計階段設計任務書;

b) 設計專案合同確定的設計檔案質量特性,包括考慮合同評審結果,以及業主提出了特殊技術要求;

c) 有關的國家法令、地方法規、必須執行的標準、規範; d) 地質勘察報告(初勘);

e) 土地條件:用地範圍、土地使用性質等內容;

f) 市政條件:給水、排水、汙水、中水、煤氣、電力、電信、電視、消防等內容;

g) 規劃條件:用地紅線及座標、建築退紅線要求、建築高度限制、容積率等內容;

h) 交通條件:道路允許開口的位置等內容; i) 地質條件:地形圖(含電子版)、勘察報告; j) 其他條件(包括專案優化設計的要求)。

附圖

對初步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控制要求

a) 設計檔案 應滿足設計輸入的要求;

c) 設計檔案進行評審驗證,圖紙及簽字齊全,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加蓋報審章及個人註冊章。

d) 設計概算應控制在設計限價範圍內;

e) 主要裝置、材料選型應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並應要求設計單位進行比選(效能、價格)。

初設計檔案的報批

專案經理部負責初步設計檔案的報審報批工作: a)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報批要求;

b) 設計檔案及概算應符合建設部《建設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要求;

b) 人防初步設計報批要求; c) 消防初步設計報批要求

d) 其他報批要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報批。 4.4.4 施工圖設計階段管理 施工圖設計要求的提出:

專案經理部應向設計單位提出施工圖階段的設計任務書,其內容可在初步設計任務書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和增加,設計任務書中應對主要裝置選型和各部位材料作法提出詳細要求。 施工圖設計條件的確定:

a) 地質勘探報告:指詳細勘察報告;

b) 明確市政條件:包括給水、排水、雨水、汙水、中水、燃氣、熱力、供電、電信等介面的介面方向、位置、標高、管徑等相關技術指標;

c) 其他條件(包括專案優化設計的要求)。 施工圖設計的報批管理

a) 人防施工圖設計報批要求; b) 消防施工圖設計報批要求; c) 施工圖審查;

施工圖設計檔案的控制要點

施工圖設計管理主要內容和程式見附圖。

a) 稽核設計檔案是否滿足施工圖審查意見要求,是否有未確定的內容或結論;

b) 稽核設計檔案是否符合設計合同中確定的質量要求(包括考慮合同評審結果以及業主提出的特殊技術要求);

c) 稽核設計檔案的簽章是否齊全(施工圖審查備案圖); d) 協助業主進行正式設計檔案的存檔工作;

e) 應儘可能考慮使用成熟的技術,控制施工成本,降低施工過程風險。 4.6 專案採購管理

工程專案的採購包括過程(諮詢、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採購和物資採購,具體執行《建設工程專案採購管理規定》和《與相關方有關過程控制 規定》。 4.7 專案監理

專案管理公司具備相應監理資質時,可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和程

附圖

序,承接建築工程專案的監理任務。

業主將工程監理工作委託其他監理單位,專案經理部應按委託專案管理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專案監理機構進行管理。協助和監督工程監理單位履行委託監理合同,並定期向業主報告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情況。

無論業主以何種方式委託工程監理,但都應由業主同工程監理單位簽訂建

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委託監理的階段(勘察監理、設計監理、施工監理、裝置監造)、工作範圍和主要內容(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監理、合同管理等)。 4.7.1 專案監理管理

代表業主行使委託監理合同中規定的業主權利

a) 對工程變更的審批權;

b) 要求專案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c) 對監理行為的監督權。

d) 代表業主同工程監理單位保持工作聯絡,參加監理例會及專案監理機構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並發表意見。 4.7.2 監理管理的具體事項

a) 稽核監理規劃(監理大綱); b) 稽核監理實施細則;

c) 稽核監理機構旁站計劃,並檢查旁站計劃的執行情況;

d) 監督監理機構是否徵得業主同意,釋出開工齡、停工齡、復工齡; e) 監督監理機構對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是否按設計要求和規範規定進行檢驗和驗收,未經監理機構驗收簽字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是否在工程中使用;

g) 監督監理機構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是否合理;

h) 複核專案監理機構稽核承包單位索賠的結果。

4.8 專案施工過程管理

4.8.1 施工準備管理

a) 協助業主辦理質量監督註冊手續 b) 協助業主辦理專案施工許可證 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查

a) 工程專案開工前,專案經理應組織專業工程師審查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

b) 工程專案開工前,專案經理應審查施工承包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圖紙會審的組織

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承包單位完成自審的基礎上組織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對於複雜的大型工程專案,專案經理部應先組織內部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圖紙預審,彙總所發現的問題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圖紙會審重點應解決以下問題:

a) 理解設計主導思想、建築藝術要求與構思、業主對工程建設的要求; b) 審查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指導施工的要求,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的情況,工程結構是否滿足規定的抗震烈度和等級要求;

c) 審查設計方案及技術措施中,貫徹國家及行業規範、標準的情況; d) 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組織施工的條件是否具備,施工現場的地形地貌條件、工程條件與水文地質條件等能否滿足施工需要;

e) 審查圖紙上的工程部位、高程、尺寸及材料標準等資料是否準確一致,各類圖紙在結構、管線、裝置標註上有無矛盾,各種管線走向是否合理,與地上建築、地下構築物的交叉有無衝突等;

f) 審查圖紙上標明的工作範圍與合同中明確的有無差異,如差異較大將影響工期及造價時,應及時向業主提出。

圖紙會審應形成 圖紙會審紀要,註明會審的時間、地點、主持單位及參加單位、參會人員等。對於會審中提出的問題,要著重說明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以及相應的責任單位。圖紙會審紀要經參加會審的單位簽字確認後,分別送交各相關單位執行及存檔,同時將作為施工過程中相關問題的處理依據和竣工驗收依據檔案的組成部分。 技術交底的組織

技術交底可與圖紙會審一併組織進行。專案經理部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於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技術與質量要求等向施工承包單位做出明確的技術交底。 第一次工地會議

工程專案開工前,專案管理公司有關人員應參加由業主組織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

對分包單位和開工報審檔案的審查

分包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部應審查監理單位報送的對分包單位稽核認可資料並予以備案。

專案經理應審查承分包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相關資料並報送業主。

施工單位現場準備工作的檢查

專案經理部應安排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

a) 施工現場地盤交接;

b) 施工現場的補充勘探及測量放線;

c) 施工道路及管線;

d) 施工臨時設施的建設;

e) 施工安全與環保措施;

f) 施工現場材料裝置的準備;

g) 施工現場相關許可證的辦理;

h) 施工擾民問題的解決方案;

i)應急預案的制定;

4.8.2 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a) 組織專家對重點、難點施工技術進行研討、論證,重點監控施工單位

制定相應的質量保證方案措施,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b) 審查監理單位提交的《監理月報》,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月報》、《工

程變更報告》、《工程索賠報告》及其他有關各方提交的報告,及時進行處理,

並反饋相關稽核意見與建議;

c) 參與難點、重點施工工序和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工作,及材料、裝置進

場驗證工作,嚴把工程施工質量、材料質量關;

d) 及時收集施工過程質量資訊,定期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施

工質量的綜合檢查工作,分析、評估施工質量管理情況,提出質量改進、控制

措施,使施工過程質量管理處於受控狀態,保證專案質量目標的實現。

施工質量控制工作程式和方式

專案經理部具體執行《建設工程專案質量管理規定》,對專案質量進行策劃

並形成質量計劃,確定專案質量目標, 對專案質量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過

程的監控,通過對人員、機具、裝置、材料、方法、安全和環境等要素的過程

管理,實現專案管理服務的質量目標。

施工作業準備狀態的控制

稽核施工單位的專案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在施工過程中,當施工承包

單位對已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進行調整、補充或變動時,應經專業工

程師審查,並應由專案經理籤認;

當施工承包單位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時,專業工程師應

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必要時組織專題論證;

專業工程師應參與監理單位組織的對承包單位的實驗室考核;

專業工程師應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的報審表

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稽核,並應對抽樣檢驗報告進行檢查,未經監理工程師

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作業執行過程的控制

專案經理部應定期檢查承包單位的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計量裝置的技術狀

況;

專業工程師應按施工承包單位報送且經批准的專案質量計劃、專案質量控

制點、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需確認的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控制,其中需確

認的過程執行《建設工程專案過程確認控制規定》;

專業工程師應對施工過程進行巡視和檢查。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

工序施工完成後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進行監控,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

格的工序,嚴禁施工承包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作業執行結果的控制

專業工程師應對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項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稽核,符

合要求後予以籤認;專案經理應組織專業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部工

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稽核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後予以籤認。

施工過程工程變更控制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無論是業主還是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均可提出工

程變更。

工程施工過程中,由於地形、地質條件變化,裝置、材料代用,施工或生

產單位的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等引起的施工圖修改,由設計或施工單位書面

提出,專案經理部組織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分析研究設計變更對工

程質量、進度、造價、施工安全等帶來的影響,並最終經監理單位審查,專案

管理單位稽核後確定,未經專案經理部、業主和設計單位代表同意,設計變更

無效。個別施工過程中的變更需要和業主協商並簽字。

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

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專業工程師應及時通知監理機構,要求施

工承包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

專業工程師發現施工過程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

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應告知專案經理,由專案經理通知專案總監

工程變更處理程式

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停工整改。整改完畢並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複查,符合規定要求後,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署工程復工指令。

專案經理應通知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和簽署工程復工指令,且宜事先向業主報告;

對需要返工處理或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專案經理部應會同監理機構責令施工承包單位報送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和經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認可的處理方案,專案經理部應對質量問題的處理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專案經理部應及時向業主及本公司提交有關質量問題的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問題記錄整理歸檔;

工程質量事故、事件的處理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務院令第279號號令和《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號令的規定。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應按《事故、事件調查處理規定》執行。

4.8.3 工程施工進度管理

專案經理部應執行《建設專案進度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施工進度進行有效管理。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查

專案經理部應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年度計劃。

工期延期的控制

工程延期的審批程式

專案監理機構在做出臨時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終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應與專案經理部、業主和承包單位進行協商。

專案經理部應對施工承包單位的《延期事件詳情報告》和對監理機構的審批意見進行稽核。

工程延期的審批原則:

a) 符合合同條件。確實不屬於施工承包單位自身原因而導致工期拖延時,

才能批准為工程延期。這是專案監理機構審批工程延期的一條根本原則。

b) 影響合同工期。以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經稽核後的進度計劃為依據進行分析,發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確實影響到合同工期時,才能批准為工程延期。

c) 符合實際情況。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延期事件詳情報告必須與現場工序、部位等發生的實際情況相一致。為此,施工承包單位應對延期事件發生後的各類有關細節進行詳細記載,並及時向專案監理機構提交詳細報告。與此同時,專案經理部也應對施工現場進行詳細考察和分析,並做好有關記錄,以便為合理確定工程延期時間提供可靠依據。

在施工過程中,專案經理部應經常提醒業主履行自己的職責,提前做好施工場地及設計圖紙的提供工作,並能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以減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工期延誤的處理:

如果由於施工承包單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施工承包單位又未按照專案監理機構的指令改變延誤狀態時,通常可以採用下列手段進行處理:

a) 停止簽署付款憑證;

b) 要求賠償誤期損失;

c) 取消承包資格。

4.8.4 工程施工造價管理

專案經理部應執行《建設專案成本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施工造價進行有效管理。

資金使用計劃的編制

專案經理部應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定成本控制目標;

專案經理部應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對工程專案造價目標進行風險分析,並應制定防範性對策。

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

a) 專案經理部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支付條款進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核定;

b) 專業工程師進行現場計量控制,按施工合同的約定稽核施工承包單位申報的工程量計算和工程款支付申請,由專案經理審定後報業主批准;

c) 未經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專案經理應拒絕計量和該部分的工程款的支付申請。

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

專案經理部應從造價、專案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的方案,並宜在工程變更實施前與業主、施工承包單位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價款。

工程投資偏差分析

專業工程師應及時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統計表,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並應在月報中向業主報告;

專業工程師應收集實際成本資料,將實際成本資料與成本計劃目標進行比較、分析、制定糾正措施,編製成本報告定期上報業主。

費用索賠的控制

專業工程師應及時收集、整理有關的施工和專案管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

工程結算

專業工程師應稽核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結算報表;

專案經理部應及時進行竣工結算,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審定竣工結算報表,將竣工結算檔案報業主,業主報送審計部門審計確認後,專案經理簽發竣工結算檔案和最終的工程款支付證書。

4.8.5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體系的審查

專案經理部對總承包或施工承包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a) 安全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b) 安全管理 制度;

安全管理的控制

對總承包或施工承包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控制要點: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按類別進行危害辨別。這些類別主要可分為:

a) 管理類。包括裝置、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危險化學品、施工組織設計、事故調查、培訓等;

b) 建築施工類。主要包括基礎施工、腳手架作業、井字架與龍門架搭設、臨邊與洞口防護、木工作業、油漆工程、塔吊及電梯拆裝}防水作業、高處作業;

c) 職業健康、消防、交通安全類;

d) 其他類。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對風險進行評價。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重大風險,列出風險清單。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對風險採取措施控制。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對職業健康安全執行狀況進行實時監測,包括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電裝置安全防護、噪聲防護、衛生防護、文明施工、火災預防等,以及對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項的監測。應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的監測記錄。

施工安全生產監督

專案經理部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監督責任和義務

a) 不得批准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施工要求的材料、裝置及用品;

b) 在工程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報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c) 如果有拆除工程,應將其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並在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d) 應與各施工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e) 如果合同中有明文規定辦理保險,應為相關人員辦理保險。

f) 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督責任;

g) 應當審查施工承包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h) 對在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承包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承包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應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i) 應審查承包單位編制的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二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監管

專案經理部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施工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投人和物資投人;

b) 施工承包單位的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配備和穿戴與施工現場條件和環境的要求相符合的勞動防護用品;

c) 施工承包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並保證持證上崗;

d)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執行了嚴禁使用未成年人蔘加勞動的規定;

e)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執行了相關的女工勞動保護政策。

工程施工現場應急預案與響應管理

a) 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審查

專案經理部應審查施工承包單位應急預案與響應的管理體系,其要點包括: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制定應急預案與響應的管理程式或管理辦法。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有明確的應急預案與響應管理的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提供應急預案與響應管理的裝置、設施、器材、救援力量等資源條件保證。

b) 應急措施落實的監督

專案經理部應當監督施工承包單位落實施工現場的應急措施,主要內容有:

1) 施工承包單位施工現場是否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領導責任和執行責任,以及內部緊急聯絡方式;

2)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制定應急實施時的作業指導書,組織應急救援的培訓或演練;

3)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範和管理,消除各類危險患;

4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在施工現場和辦公區域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

5) 施工承包單位是否對從事關鍵作業崗位的人員進行應急防護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c) 應急預案的稽核

專案經理部應稽核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應急頂案,包括可能的事故性質、後果;與外部救援的聯絡(消防、醫院等);內外部報告、聯絡步驟和聯絡方式;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和應急處置措施、救援措施等。

安全事故處理

a) 專案經理部應當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協助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查清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b) 專案經理部應當嚴格審查承包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事故整改技術方案和措施;

c) 專案經理部應當驗證承包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整改結果,並對是否復工提出意見。

4.8.6 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管理

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管理執行《建設工程專案安全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4.8.7 工程施工現場環境管理

專案經理部對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執行《建設工程環境管理規定》的要求。

環境管理體系的審查

專案經理部對施工承包單位環境管理體系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a) 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已建立;

b) 環境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c) 環境管理體系的管理制度;

d) 環境管理體系的內部和外部稽核報告和結論。

環境管理體系實施的監督

對施工承包單位 環境管理體系實施的管理要點:

1)施工承包單位是否進行環境因素識別,施工承包單位在進行環境因素識別時是否對工程專案的施工作業活動、辦公區、生活區的活動綜合考慮以下三方面:

a) 考慮過去(如以往遺留的環境問題)、現在(現場的現有的汙染及環境問題)、未來 (工程交付使用後可能會產生的環境問題)三種時態以及正常、異常、緊急(如火災、爆炸等)三種狀態下的重大環境問題;

b) 考慮物資供應方、工程分包方、勞務分包方、廢棄物處理者等相關方的活動產生的環境影響;

c) 考慮專案經理部的管理活動、服務過程中所排放出的水、氣、聲、固體廢物等,以及資源、能源的消耗給本企業、周圍地區和居民造成的影響。

2)施工承包單位 環境因素識別是否充分,評價方法是否適宜,確定的重要、環境影響因素是否與實際情況相一致。

3)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環境管理方案。方案中應包括:

a) 明確應實現的指標目標;

b) 規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c) 確定完成的時間和進度;

e) 規定責任部門和人員;

f) 所需要的資源條件。

4)施工承包單位對重要環境因素實施控制的情況,如

a) 施工現場大氣汙染的防止 ;

b) 施工現場水汙染的防止 ;

c) 施工現場危險化學品汙染的防止 ;

d) 施工現場噪聲汙染及擾民的防止

e) 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的措施。

5) 是否對上述的措施的進行了實時的監測,包括噪聲排放、汙水排放、揚塵排放、固體廢物、建築工程有害氣體的管理等,以及對環境違章、環境事故的監測,並檢查其監測記錄。

4.8.8 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管理

專案經理部對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執行《建設專案收尾管理規定》的要求。

竣工驗收

a) 竣工預驗收: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經專案監理機構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並通過專案經理部向業主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b) 正式驗收:業主收到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後,應由業主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專案管理、監理等單位(專案)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由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專案應按規定的程式檢查評定,總承包單位應派人蔘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承包單位。建築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c) 竣工驗收備案: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專案經理部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竣工決算

由專案經理部協助業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的綜合反映該工程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中各項資金的實際運用情況、建設成果及全部建設費用的總結性經濟檔案。

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階段,專案管理單位應依據與業主簽訂的委託專案管理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期專案管理工作的時間、範圍、內容及有關質量保修規定開展工作。在承擔質量保修期管理工作時,專案管理企業應安排專案管理人員對業主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進行檢查和記錄,對承包單位進行修復的工程質量

進行驗收,合格後予以籤認。專案管理人員應對工程質量缺陷原因進行調查分析,並確定責任歸屬,對非施工承包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專案管理人員應核實修復工程的費用和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並報業主。

4.9 專案後評價

專案經理部對專案後評價執行《建設專案收尾管理規定》的要求。

4.9.1 專案後評價的內容

工程專案後評價是工程專案實施階段管理的延伸。工程專案竣工驗收或通過銷售交付使用,只是工程建設完成的標誌,而不是工程專案管理的終結。因此,工程專案後評價是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在實際工作中,可從以下兩方面對工程專案進行後評價。

a) 專案效益後評價;

b) 專案過程後評價。

4.9.2 建設過程後評價

a) 立項決策評價;

b) 勘察、設計與採購工作評價;

c) 施工評價;

d) 生產運營評價。

4.9.3 建設過程後評價

效益後評價的主要內容

專案效益後評價是在對已投產專案所取得的實際效益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所進行的重新測算分析。

專案建成投產後,對當時的社會、經濟、政治、技術、環境等各個方面必然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凡是有利的影響,都可視為專案產生的一種效益。專案效益後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

a) 專案投資和執行情況的後評價;

b) 專案經營達產和實際效益的後評價;

c) 專案財務效益後評價;

d) 專案國民經濟效益後評價;

e) 專案社會效益後評價;

f) 技術進步和規模效益後評價;

g) 可行性研究深度的後評價。

效益後評價指標體系

在工程專案後評價指標體系中,既要有反映經濟效果的指標,又要有反映社會效果和環境效果的指標;既要有反映時間效果的指標,又要有反映質量效果和使用效果的指標;既要有反映策劃、實施和運營等不同階段的效果指標,又要有反映工程專案全壽命期的效果指標。

a) 反映工程專案前期和實施階段效果的後評價指標;

b) 反映工程專案執行階段效果的後評價指標;

c) 反映工程專案全壽命期效果的後評價指標;

d) 反映工程專案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後評價指標;

e) 在工程專案後評價中,還可以視具體專案和後評價的要求,設定一些其他評估指標。

通過對這些指標的計算和對比,可以尋找並發現專案實際執行情況和與預期目標的偏差及其偏離程度。在對這些偏差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可以對產生偏差的各種因素採取具有針對性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專案正常運營並取得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