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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陽範縣216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66W)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1名。現公告如下:

河南省濮陽範縣216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面向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學歷或同等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1名。詳見《2016年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表1)。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對口(參照《河南省2016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職位專業類別》),報考範縣一中的需具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

4.具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院校學歷,年齡在30歲(1986年1月1日後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歲(1981年1月1日後出生);

5.在編在職人員需經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6.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範縣組織的所有人事考試;

4.現役軍人、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及程式

(一)釋出公告

《2016年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在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pyrsw.gov.cn)、範縣網(www.fanxianw.com)、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rsj.fanxianw.com)、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fxrsjbgs)等媒體上釋出。

(二)報名

本次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按照公佈的崗位和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整個考試聘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資訊必須一致。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於2016年12月12日8:00至12月14日17:00登入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點選“網上報名”選擇“範縣2016年公開招聘”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1.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2.格式JPG;3.利用圖片軟體製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畫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後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將自動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列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並妥善保管。

報考資格初審。縣人社局及時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並在1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於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期間登入濮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期間,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名結束後,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補充或更換,並及時提交審查。

報考人員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需在2016年12月15日前工作時間內及時與審查單位聯絡,逾期不予受理。

按報名流程填寫報名資訊後,請點選“打印表格”,用A4紙列印《2016年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於2016年12月15日17:00之前在網上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報考者須準備好銀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並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列印准考證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於2016年12月23日8:00至2016年12月25日9:00期間登入原報名網站,點選“網上報名”選擇“範縣2016公開招聘”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A4紙)。

技術諮詢:濮陽市人事考務中心,電話:0393-6665582。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實行報名時招聘單位網上初審和麵試前現場資格複審的形式進行。

各招聘崗位報名、進入面試人數與擬聘用崗位數比例應不低於3:1。如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擬聘用崗位數。核減的崗位應用人單位要求,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以調到本單位報考人數多的崗位,調劑方案在開考前予以公佈。

(四)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為:報考範縣一中崗位的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高中課程內容。報考其它單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是120分鐘(9:00-11:00),報考人員需攜帶筆試准考證、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我縣任職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目前在崗“大學生村幹部”、“三支一扶”大學生和我縣入伍或範縣籍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享受筆試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於筆試結束2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戶口本、在崗證明、合格證書、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等)到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範縣新區板橋路東段人社局人防辦綜合樓十樓西)審驗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筆試成績在範縣網、範縣人社局網、範縣人社局微信公佈。

(五)現場資格複審

筆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確定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同時對這些人員採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人選按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範縣網、範縣人社局網、範縣人社局微信上公佈。

資格複審需報考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2016年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筆試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影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公告發布前,已辦理完畢辭職審批手續且未在其它單位入編的'屬無編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但未在人社或編制部門辦結審批手續的在本次招聘中視為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經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後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合格的考生,直接領取面試通知單。資格複審確認合格的考生,請妥善保管面試通知單。

(六)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複審情況,按所報崗位招聘數量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範縣一中崗位的考生,面試採取講課(微型課堂)的方式進行,採用現行高中一年級相應學科教材,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應變能力、新的教學方法運用能力及邏輯思維能力、專業基本功和舉止儀表等,講課時必須在黑板上進行板書。考生先在備考室抽取所報學科的某一課,備課15分鐘,再到面試室面試,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

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有應試人員面試。報考範縣一中的考生,應試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報崗位的60分以上;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考場的平均分數及以上,方可取得聘用資格。

面試時須帶筆試准考證、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採取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2位小數)。

總成績出現並列且超出擬招聘人數,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人選。

個人總成績在範縣網、範縣人社局網站、面試考點公佈。考試總成績公示後,如出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遞補。

(八)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物件。報考範縣一中的考生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參加體檢的人員、時間、地點在招聘指定網站上公佈。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定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出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物件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已就業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近3年來工作表現。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和相關手續的,視為自願放棄。

(十)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式辦理審批手續,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問題的,查實後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後由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並全面理解關於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並按要求進行報名。若在報名資格上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凡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或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範縣網、範縣人社局網、範縣人社局微信為本次公開招聘的指定網路平臺,有關招聘資訊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平臺進行釋出,不再採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考生要在報名後密切關注上述網站,以免錯過筆試、面試等有關事項。未按時、按要求參加有關事項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個人承擔。

本次招聘有關資訊及相關事項雖然均通過網路平臺進行釋出,不再採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但應聘者報名時所提供的聯絡方式也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也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如遇到個案需通知個人,因本人填報的聯絡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絡到本人,造成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六、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本次考試在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辦公室設在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辦具體事宜。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檔案的規定執行,由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由縣紀檢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諮詢電話:0393-5262678

監督電話:0393-875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