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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7W)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中 共三明市委組織部關於2017年縣(市)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批覆》(明委組綜〔2017〕14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核准尤溪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7〕269號)和《中 共尤溪縣委組織部 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尤溪縣2017年人才引進和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的意見》(尤人社〔2017〕15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2017年尤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有53個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19名(其中醫療崗67名),各單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yx)向社會統一公佈,詳見附件《2017年尤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資訊表》。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其中外省生源畢業生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5.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1年8月5日至1999年8月5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具體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後未滿5年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本通告所述“應屆畢業生”是指2017年度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稽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稽核表》。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專業條件設定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方可報考;將專業條件設定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即專業、學歷、學位三者一致)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

3.報考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歷的考生,在資格複審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簽章認證的勞動合同或考生社保繳費憑證等),考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5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17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護理、助產崗位,已通過2017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考生,須在資格複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考試合格的結論,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5.招考崗位中註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參加省、市統一組織實施的在我縣服務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和大學生村官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並於2017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招考。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5日至8月11日。

(二)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個別崗位招聘人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研究生、緊缺急需專業崗位和專門崗位不受1:3比例要求限制。不開考和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對外公佈。

(三)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查詢。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資訊詳見《2017年尤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資訊表》。報考者可登陸尤溪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yx)查詢。

2.網上提交個人資訊及報名。報考者應於2017年8月5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登入尤溪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yx)的“報名導航”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資訊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列印本人的准考證。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

3.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後,醫療衛生部門招聘崗位由尤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其他招聘崗位由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8月5日8:00起至8月12日18:00止。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尤溪縣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於8月13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4.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於8月6日上午8:00至8月14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對於報考崗位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的報考者,銀行將於筆試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5.網上列印准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並完成繳費的報考者,應於2017年8月28日—9月1日登入上述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列印並保管好准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列印准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並對報名時網上提交的資訊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因填報虛假資訊獲得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考生所填寫的聯絡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絡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照片應為*.jpg格式,解析度350dpi左右,規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佔照片的`大部份。上傳照片後,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後需點選“確認使用本照片並提交”。對模糊不清、網路截圖、生活照、著制式服裝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稽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資訊,對因資訊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稽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有 “其他條件”要求崗位的考生(如工作經歷、生源地、職稱、執業資格證書等),應在報名系統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稽核。

5.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於筆試後的一週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股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影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 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1.本次考試,採取公共科目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麵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2.免筆試崗位採取專業知識面試的形式擇優聘用,面試成績暨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免筆試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超過1:3的,則需參加統一筆試,按1:3比例進入面試。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設定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報考醫學類崗位的考生考《醫學基礎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資訊表》的“筆試科目”欄中均有標註。考試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2017年9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考《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筆試考場設在尤溪縣城區,具體地點見准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4.加分辦法。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筆試結束後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9月4日至9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公佈。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專案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具體專案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群”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人員報考縣屬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其中,在最後一學年(正式畢業前)入伍並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退役士兵,視為符合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務基層專案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釋出,具體釋出時間另行通知。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後的成績為準。

6.筆試成績合格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和公佈。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1. 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的,取所有並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

面試考生名單確定後,如因考生棄權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人數的,可從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個別崗位進入面試考生出現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麵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上公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根據考生預留電話在面試前3天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有關事項考生可登入尤溪縣人事考試網查詢,在規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人選資格複核。醫療衛生部門招聘崗位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核,其他招聘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核,資格複核合格的由複核單位發給《面試通知書》。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複核為準。除考生提供虛假報考資訊、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弊舞私或失職瀆職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後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複核的嚴肅性。

面試人選資格複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複核期限內完成。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的總成績按公共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計算。緊缺急需專業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後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物件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

2.體檢物件屬於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在資格複核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於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調動的證明、同意辭職的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3.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專案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精神,取消體檢中的乙肝檢測專案,各用人單位在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乙肝專案檢測。

4、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體檢的組織。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佈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可採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學歷學位證、身份證、體檢表、協審表(應屆畢業生免協審)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影印件(需加蓋招聘單位公章,一式一份)報我局。

(三)公示和聘用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按照招聘程式、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並在尤溪縣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實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員應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週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 新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必須滿5年,服務期滿的人員方可申請辦理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環節的遞補必須在15天的期限內完成,且各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並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能遞補。

(二)尤溪縣人事考試網()是釋出公開招聘相關資訊和與報考者聯絡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資訊。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電話諮詢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股(聯絡電話:6323322)。

  七、紀律和監督

1.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監管服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檔案要求,精心組織,嚴格程式,規範運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2.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被聘用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係的,應當實行公務迴避。

3.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資訊或通過弄虛作假、惡意報考、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尤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並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尤溪縣監察局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電話:6306636。

本通告僅適用於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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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尤溪事業單位醫療崗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資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