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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標採購案例分析試題解析

招標師 閱讀(1.89W)

  【背景】

2016年招標採購案例分析試題解析

1、投標人A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投標截止日前一日

2、B某項施工業績與行政管理部門公佈的資訊嚴重不符

3、C專案經理業績不實

4、D某項主要業績中“天津市XX專案”寫成了“天律市XX專案”

5、E的專案負責人社保關係在辦理中,提供了社保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

最終中標候選人依次為FGH,各自報價分別為1億元、1.05億元、1.08億元。G由牽頭人I與J組成的聯合體,公示了3名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G向招標人提出異議,認為F的資質證書為借用,招標人查證屬實,取消了F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招標人確定G為中標人並與牽頭人I簽訂了1.05億元的合同,並依法在當地進行了備案,合同約定,合同自該專案施工許可證辦理完畢之日生效。牽頭人I和成員J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於4月1日進場施工,招標人於5月9日取得施工許可證,此後招標人又與牽頭人I達成了讓利300萬元的協商意見,並重新簽訂了一份1.02億元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鋼材價格大幅上漲,I和J提出了不同主張,I以構成情勢變更要求招標人調整合同價格,J以未簽署為由表示不受合同約束。

  【問題】

1、ABCDE的資格?理由?

2、招標人取消F中標候選人資格是否妥當?

3、指出備案生效的.具體日期,理由?

4、招標人備案的合同與讓利後簽訂的合同發生價格爭議時,以哪個為準?

5、I、J的觀點是否成立?理由?

6、招標人在招標程式中的不妥之處?

  【解析】

1、投標人A的資格不合格,理由:A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過期,由於其投標法人主體不合格,導致其投標資格不合格。

投標人B資格不合格,理由:B某項施工業績與行政管理部門公佈的資訊嚴重不符屬於弄虛作假投標行為,據此應判定,由於其經驗能力不能滿足專案要求,B投標資格不合格。

投標人C資格不合格,理由:在施工專案中專案經理的資格條件關係到專案的成敗,

C專案經理業績不實,由於專案經理資格不合格,導致C投標資格不合格。

投標人D資格合格,理由:D業績“天津市XX專案”寫成了“天律市XX專案”,應認定為筆誤細微偏差。

投標人E資格合格,理由:資格條件中要求稽核專案負責人社保關係是為了減少專案經理個人身份弄虛做假的漏洞,E在資格審查中正在在辦理,但提供了社保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表示該專案負責人和投標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應視為有效證明。E專案投標資格應認定合格。

2、招標人取消F中標候選人資格妥當,因為查證其借用資質證書屬實,屬於弄虛作假行為,中標無效。

3、備案生效的日期為5月9日。理由:合同約定,合同自該專案施工許可證辦理完畢之日生效,招標人於5月9日取得施工許可證。

4、招標人備案的合同與讓利後簽訂的合同發生價格爭議時,以備案的合同為準。

5、I的觀點成立,理由:由於鋼材價格大幅上漲構成情勢,變更要求招標人調整合同價格的要求合理;

J的觀點不成立。對於聯合體,合同對每個聯合體成員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6、招標人在招標程式中有如下不妥之處。

(1) 牽頭人I和成員J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於4月1日進場施工不妥,理由:此時合同還未生效,施工企業進入現場存在合同風險;

(2)招標人確定G為中標人後,在沒有聯合體其他成員授權的情況下與牽頭人I簽訂合同不妥,如無授權書應與牽頭人I及聯合體每個成員共同簽訂合同;

(3)合同簽訂後招標人又與牽頭人I達成了讓利300萬元的協商意見,並重新簽訂合同不妥。因為法規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