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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電政工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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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華電政工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黨群系統工作的整體溝通和協調,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總結經驗得失,提升黨建整體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 定義

本制度所指的黨群政工例會,主要指公司黨委(部門黨支部)、工會(部門工會)伍,專門為了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協調黨群系統的`工作,及時總結、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經驗的會議。

3. 管理職責

3.1. 黨群工作部是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3.2. 黨群工作部負責按本制度規定進行會議的準備、組織和協調,包括擬發會議通知、印發《任務書》、做好會議記錄及會後的任務督辦、考核。

4. 管理規範

4.1. 會議時間

4.1.1. 會議每月安排一次,一般在每月5日前召開。遇公眾假日順延。

4.2. 會議組織

4.2.1 會議主持:由黨委副書記主持,副書記不在時由黨群工作部主任主持。

4.2.2. 會議參加人員:黨委副書記,黨群工作部主任,黨群工作部成員,各部門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團支部書記和各勞務承包隊兼職指導員。

4.3. 會議議題

4.3.1. 各部門黨支部工作彙報:分別由部室聯合、工程技術部、營運操作部彙報上月《任務書》完成情況、特色工作及需要改進或協調的事項;當月工作打算。

4.3.2. 工會主席補充彙報。

4.3.3. 兼職指導員彙報勞務隊員工思想動態及工作開展情況。

4.3.4. 黨群工作部成員就分管條線工作進行具體說明。

4.3.5. 黨群工作部主任通報上月工作總體完成情況,分析經驗得失,部署下月工作任務。

4.3.6. 黨委副書記作工作指示。

4.4. 會議落實

4.4.1. 黨群工作部負責對會後各項任務進行督辦,根據執行情況對主管及以上支委成員進行考核,納入年度績效。

4.4.2. 各部門黨支部要做好《任務書》各項任務地執行及資訊反饋。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作小結

4.4.3. 會議參加人員不得隨意調換,如遇特殊情況請假,必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指定主辦人員代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