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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政例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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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院長辦公會由院長主持,不定期舉行。院級領導參加,研究佈置全院性工作。

周行政例會管理制度

第二條 院行政辦公會:兩週一次。由院長主持,職能科室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第三條 院週會原則上每兩週一次,星期一下午召開。由正、副院長主持,科主任、護士長、科室負責人蔘加。傳達上級指示,小結上期工作,佈置本期工作。

第四條 職工大會:每年1~2次,由院領導主持,全院職工代表參加,傳達上級指示,總結、佈置醫院工作或佈置臨時性中心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第五條 科主任會: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長或醫務科長主持,醫務科、臨床、醫技科主任參加。彙報研究及交流醫療、管理、科研、教學等工作。

第六條 護士長例會:每月一次,由護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區護士長參加。總結、佈置護理工作。

第七條 科務會:每月一次,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員參加。傳達醫院各種會議精神,檢查各項制度和工作人員職責執行情況,總結和佈置工作。

第八條 門診例會:每月一次,由門診部主任主持,所有門診科室負責人蔘加,研究解決醫療質量、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急診搶救、病人就診以及急診管理等有關問題協調各科工作。

第九條 行政會議要求:

(一) 做好會前準備。

(二)議題明確,中心突出。

(三)主持人要掌握開會藝術,圍繞主題,把握時間,注重實效。

(四)參會者要準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開會時集中精力,不討論與議題無關的內容,將手機調為靜音。

(五)建立會議制度,由院辦公室考核並做好記載,每季度公開一次,考核情況與獎懲掛鉤。

醫院領導定期直接聽取意見制度

第一條 為密切聯絡全院幹部職工,增進醫患溝通,加強民主監督,及時解決幹部職工及患者的實際問題,特制定院領導定期直接聽取意見制度。

第二條 參加聽取意見日領導排序:院長→行政副院長→業務副院長→院長助理(依次輪流值班)

第三條 聽取意見日時間安排

每月的十日、二十日的下午設為院領導聽取日,工作時間半天(遇法定假日延至假日後

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四條 接待地點

在負責聽取的院領導辦公室。

第五條 聽取日前期準備工作

聽取日前期準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聽取日前一天完成。

(一)安排好院領導聽取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辦每季度排定一次。

(二)及時聯絡,確保領導到位。院辦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經排定,不再隨意變動。院領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接待,須由本人與其他領導商調或委託院辦調整。

(三)準備好聽取群眾來訪登記表。

第六條 聽取程式

(一)全院職工、患者及家屬均可利用這一時間,採取電話、書面或到領導辦公室座談的方式彙報工作,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院領導聽取、瞭解來訪職工、患者及家屬反映問題,必要時,通知有關責任科室到場接待處理。

(三)由院領導提出處理意見,或與責任科室負責人當場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

(四)由接待的院領導向來訪群眾答覆與溝通。涉及醫療糾紛等醫患矛盾的,要積極引導來訪人員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程式處理。

第七條 交辦、督辦、反饋、建檔

(一)交辦。在來訪接待中不能當時處理的,由接待的院領導在登記表中批示,提出意見,再由院辦向有關承辦科室交辦,限期辦結。登記表原件留存,影印交辦。

(二)督辦。來訪接待日交辦的`信訪案件,由院辦負責跟蹤督辦。

(三)反饋。承辦科室應根據院領導的批示要求及時查辦,不得推諉、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週內辦結,並將辦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參加聽取日的院領導彙報。

(四)建檔。院領導聽取日來訪登記表等有關材料由院辦保管、歸檔。

第八條 院領導職責

(一)院領導按時間安排表依次輪流值班接待來訪者;

(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待,可由本人與其他領導商調,或告知院辦臨時調整;

(三)文明接待,做好記錄並作出批示。

周行政例會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行政工作會議是學校行政領導人員的經常性工作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行政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學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務。

(二)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參加人員主要是學校中層以上幹部。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也可由校長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學校行政工作會議一般每週舉行一次校長辦公會,每月舉行一次行政擴大會,具體時間應排入學校工作日程表,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或變動原定日程。

(五)參加會議的同志應本著對工作極端負責的態度,充分發表意見,並服從會議決定。

(六)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有關領導應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不能隨意推翻或改變決定的事項。在貫徹執行中因實際問題,必須更改決議的,應在下次會議中提出討論修正。

(七)校長佈置工作任務應具體明確,要符合部門的實際,部門應積極主動接受任務,不推委,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八)做好會議記錄,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要做好麼傳達或轉達工作。

周行政例會管理制度 [篇3]

為建立廉潔高效、實幹有序的行政工作機制,確保街道各項行政工作任務的完成,特建立本制度。

一、行政主任例會

1、圍繞貫徹區政府工作部署及落實街道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研究確定各分管主任一個時期(月、季)的重點工作,確定工作完成的時限、推進的措施、達到的階段性目標或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2、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工作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困難以及工作目標調整的情況,制定解決問題的補助措施。

3、彙報或提出貫徹市、區政府重要工作佈署的意見、辦法、方案,協調解決各分管主任工作配合問題;研究處理各分管主任工作執行中遇到的熱、難點問題、突發事件及完成區街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情況。

4、彙報各分管科室工作執行情況,包括科長、科員履行職責、工作效能、廉潔自律、遵紀守法、聯絡群眾、工作績效等情況。

5、行政例會原則上半月例會一次,遇有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時間為每月1日、15日(逢雙休日、節假日特殊情況順延,由黨政辦提前通知);各行政主任參加例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所需研究的問題至少提出2套辦法以供領導決策參考。

行政主任例會確定的工作事項如無極特殊情況,必須強力推進,按期完成。

6、行政主任例會參加人員為各行政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關領導、行政辦主任,以及由街道主任臨時指定的機關工作人員。黨委書記列席會議。

7、會前行政主要領導與黨委主要領導溝通會議主要議題。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集思廣益,充分發表意見,形成會議決議後,任何個人無權改變決議的原則和立場。

二、行政科長例會

1、彙報上月份落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狀的進展情況,包括各項指標完成的程度,各項重點工作推進的速度,為做好採取了哪些措施,還有哪些困難和問題需要領導協助解決,完成工作目標還有哪些好的想法和措施。

2、彙報上月份行政例會確定的各項工作完成情況以及日常工作執行情況,有哪些工作取得了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市、區有關部門的肯定和表揚,有哪些先進典型和好的經驗做法;有哪項工作因主、客觀原因影響而被市、區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有哪項工作需要街道領導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必要的支援。

3、彙報在開展各項工作中發現和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及社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

4、彙報本科室自身建設的情況,包括遵守和執行考勤、衛生、財務、學習、會議等辦事處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科室內部工作關係、團結合作、爭創一流業績情況。協調和處理各社群和基層群眾關係的情況,以及工作資訊蒐集、交流、反饋的情況。

5、行政例會時間為每月28日,遇休息日或特殊情況順延,由行政辦事前通知。參加人員為具有行政職能的科室及部門的科長、負責人,各科室主管主任或領導以及由行政主任指定的參加會議的工作人員。

所有參加會議人員要安排好工作,按時到會,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得請假,行政科長例會的通知及會務由行政辦負責。各科室彙報材料以書面形式報行政辦彙總。

6、行政科長例會確定的工作事項,主管主任、各科科長、負責人必須協力完成,務期必達。

各科室對未按時完成的工作和未能完成的目標要作出書面說明並提出補救措施。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