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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資料:收入確認一般原則

註冊稅務師 閱讀(3.29W)

現行註冊稅務師考試共考五個科目:《稅法(一)》 、《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下面是由小編為你精心編輯的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資料:收入確認一般原則,歡迎閱讀!

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資料:收入確認一般原則

 收入確認一般原則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完工進度法)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3)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說明:

1.企業銷售收入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2.與會計的確認原則比少一條: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完工進度法(完工百分比法):

當期勞務收入=合同或協議價款×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累計已確認勞務收入

當期勞務成本=勞務估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累計已確認4.勞務成本完工進度的確定:已完工作的測量、以提供勞務佔勞務總量的比例、發生成本佔總成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