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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大餘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教師資格 閱讀(1.27W)

2016江西大餘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52名,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9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江西大餘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為滿足城區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促進教師的正常流動,根據《大餘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暫行規定》(餘辦字〔2012〕3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物件

本縣農村鄉鎮學校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二、選調原則

1.自願原則。

2.競爭擇優原則。

3.公開公正原則。

  三、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

(3)擇優選調後,若錄用學校相應職稱崗位已滿員,願意高職低聘。

(4)達到規定的農村鄉鎮任教年限,其中因組織需要分配在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年限視同為農村鄉鎮任教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達到規定的農村鄉鎮任教年限(定向師範生除外):

在樟鬥鎮、左拔鎮、吉村鎮、河洞鄉和內良鄉學校中心校(注:指中心國小本部和中學)任教4學年(含)以上,且現仍在上述學校任教的;

‚在樟鬥鎮、左拔鎮、吉村鎮、河洞鄉、內良鄉村完小和教學點,以及浮江鄉樟東坑教學點任教3學年(含)以上,且現仍在上述鄉鎮村完小或教學點任教的;

ƒ在除情形‚之外的農村鄉鎮學校任教5學年(含)以上的。

2.崗位條件

(1)學歷條件。具有大專(含)以上學歷。其中,國小教師報國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

(2)資格條件。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含已申報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申報條件,在2016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所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科或所學專業相同。

  四、選調崗位。詳見附件。

  五、選調程式與辦法

選調採取考試的方式進行,程式如下:

1.制訂崗位計劃(7月22日前)。縣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教職工編制和教學需求情況,統籌制訂選調崗位計劃。

2.釋出選調公告(7月26日)。縣教育局在大餘教育網釋出選調公告,同時以檔案的形式將選調方案下發到全縣學校。

3.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9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應攜帶的證件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②畢業證原件和影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影印件;

④相應職稱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⑤學校出具的個人工作簡歷、年度考核證明(鄉鎮國小以中心國小為單位,其他以本校為單位出具,證明必須由學校負責人親筆簽名,學校加蓋公章);

⑥大餘縣2016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隨通告下發)。

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張。

以上覆印件、簡歷證明、報考申請和報名登記表均統一使用A4紙張打(復)印。報考者限報一所學校和一個學科崗位。

(4)資格審查(8月1日):報名截止後,對選調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選調全過程。

4.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各公開招考選調崗位開考比例為1:2。對報考人數或因資格審查未通過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1)筆試時間:8月3日

(2)筆試地點:水城國小

(3)筆試內容: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本人所申報學科應具備的專業知識,題型為填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和案例分析等。

5.公示和選調。根據開考學科崗位數,按照各崗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由縣教育局在大餘縣教育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佈所有報考人員成績)。有異議者經查屬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人員空缺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順延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辦理選調手續。

  六、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分管人事的領導為成員的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各項工作。

2.強化認識。城區學校選調教師是教師正常流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校要顧全大局,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及時為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辦理有關手續。

3.嚴肅紀律。嚴格遵守選招原則,切實做好命題、筆試、評卷等環節的保密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報考者,處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考試、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