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教師資格>

2016貴州興仁縣城區空編學校考調教師通告

教師資格 閱讀(3.15W)

2016貴州興仁縣城區空編學校考調教師116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檢視。

2016貴州興仁縣城區空編學校考調教師通告

根據需要,經興仁縣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城區部分學校面向全縣公開考調部分學科空編教師116名,簡章如下:

  一、考調學校及科目(116名)(見附件)

  二、考調範圍及原則

1、範圍:截止2016年7月底在冊的全縣具有3年(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以上教齡在職公辦教師,屬本次考調範圍的城區學校教師不能報考。

2、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考調程式

本次考調按照確定的考調計劃釋出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確定考調人員、公佈考調結果、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式進行(注:考調人員按考調學校職稱崗位空額及職稱聘用辦法正式行文調動和聘用。按《貴州省中國小事業單位教師崗位設定聘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對已獲得高、中級教師職稱,在調入單位無對應空崗的前提下,降低崗位等級進行交流的教師,即使三年內單位出現空崗,也須維持降低後的崗位等級三年不變;三年後,可參加本單位當年的‘按崗競聘推薦’,競聘成功的,聘任到相應崗位,兌現相應待遇”。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奉獻精神。

(二)幼兒園、國小教師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國中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職校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學科一致。

  五、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一)被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偵察的。

(二)受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三)年終考核不合格或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水平測試近3年內累計2次掛末的。

4、無符合相應學段任教教師資格證的。

  六、考試內容及評分辦法

本次考調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備課和說課兩個部分,總分100分,備課30分,說課70分。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評分以百分制計分(四捨五入後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每個考官對每位考生進行評分並填入相應的表格,最後簽名認可。計分員根據每位考官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計算出剩餘五位考官評分的平均分作為考生最後得分並登記上表;計分員、監督員簽名認可,經考生簽字確認後,將每位考生的計分表用訂書機裝訂,最後計分員、監督員一同上交考務辦公室。監督員負責對計分員的計分進行過程監督和複查、核實。

  七、加分

(一)受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國家級加5分、省級加4分、州級加2分、縣級加1、鄉科級的加0.5分。

(二)學生學習水平統一測試:省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5分,三等獎加3分;州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5分,三等獎加2分;縣級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視為相應級別)。

(三)報名時所提供的榮譽證書或獲獎檔案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各類獎項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八、報名及考試安排

(一)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獲獎證書或表彰檔案原件及影印件(無表彰可不提供)。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

4.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政治表現、年終考核、近三年內學生學習水平測試累計無2次掛未等情況證明材料。

6.近期標準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

以上提供的各類證件或證明,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本次考調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

興仁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

分學校、分科目定向定點報名。

(五)報名費

200.00元每人

(六)加分公示時間

2016年8月20 日

(七)准考證發放時間

2016年8月22日下午14:30—17:00

(八)准考證發放地點

興仁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九)面試時間

2016年8月23日上午8點開始。

7:00:面試的工作人員進入考務辦公室;

8:00:考官和工作員進入考場,候考組指導考生入候考室。

8:10:面試正式開始。

12:00-12:30:中餐時間。

12:40:下午面試開始。

18:30-19:00:晚餐(下午未完成面試工作的面試組考官及考生)。

19:10:繼續面試直到結束。

(十)面試地點

興仁縣第七國小

(十一)面試流程

候考室→寫說課稿→抽籤確定順序→等待面試→面試→候分室→離開考場

(十二)成績公佈

2016年8月24日,8月26日前辦理調動手續。

  九、人員確定

按照公佈的職位和崗位,分學校、學科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員(若未位分數並列,同時錄用)。

  十、工作紀律

考調期間,工作人員必須公正廉潔,遵守紀律。如有違反紀律者,一經查實,從嚴處理。考調過程中,設立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859—6212150

諮詢電話:0859—621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