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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鳳陽縣城區學校選調中國小教師公告

教師資格 閱讀(1.93W)

為了促進教師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師資源均衡配置,解決部分學校缺編問題,根據城區有關學校教學需要及編制情況,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中國小教師5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安徽鳳陽縣城區學校選調中國小教師公告

  一、選調原則

選調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範圍及人數

本縣在職在編教師中公開選調國中教師22名、國小教師31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中國小教師,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師年齡為1975年7月17日以後出生;女教師年齡為1977年7月17日以後出生。

4、報考中學教師的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報考國小教師的學歷為專科及以上。

5、具備報考學段學科教師資格或同學段近三年內連續任教的學科(任教學校出具連續任教證明且由任教學校校長簽字認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3)不符合選調條件要求的人員。

6、加分條件

(1)任教以來獲國家、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模範教師、先進工作者、優秀(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等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獲國家、省、市部門表彰的勞動模範、模範教師、先進工作者、優秀(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等分別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項加分只取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

(2)任教以來被評為省級特級教師、教壇新星、市級學科帶頭人加10分;市級名校長、名教師加5分;市級教壇新星、骨幹教師加2分。以上各項加分只取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

(3)國家級課堂大獎賽三等獎及以上、省級課堂大獎賽一等獎及以上加8分;省級課堂大獎賽三等獎及以上、市級課堂大獎賽一等獎加4分;市級課堂大獎賽三等獎及以上加1分。獲獎證書學科須與報考學科一致。以上各項加分只取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

以上(1)、(2)、(3)項累計加分。

  四、選調程式

選調公告和選調分科計劃表等資訊在鳳陽政府網、鳳陽教體局網、鳳陽人社局網等網站上統一發布。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7日-7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鳳陽縣教體局北一樓人師股

3、報名要求:

(1)本次選調實行定向選調,每人限報一個學科。

(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以及學校稽核同意簽章的《鳳陽縣2017年部分學校選調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

(3)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檔案規定,收取筆試費每人45元;面試費每人80元。

(4)加分材料。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需同時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

(5)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2:1;比例不足2:1的,按2:1的比例扣減相應崗位選調指標。

4、報考人員務必於2017年7月28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選調辦法:

公開選調採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由縣人社局、教體局統一組織,在監察局全程監督下進行。

(1)筆試採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試卷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程式。

(2)筆試內容:報考學科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2017年7月29日 上午:8∶30~10∶30

地點:見准考證。

(4)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鳳陽教體局網、鳳陽人社局網網站公佈。

對經稽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加分分值隨筆試成績一起公示。

2、面試

(1)面試工作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2)面試人員的範圍。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分值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學科選調計劃數1.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後一名如有數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形式和程式。面試採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組由7名人員組成。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後有效考官數的平均得分,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宣佈。面試成績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加分分值(佔30%)與面試成績(佔70%)的合成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公佈。

4、考察

按照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報考學科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若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及教齡長短順序確定,仍然相同的,則另行加試。

考察由縣監察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根據選調崗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考察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教學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缺額,在同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後,不再遞補。

經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調:

①近三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②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審查的;

③受過刑事處罰的;

④違反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鳳陽政府網、鳳陽教體局網、鳳陽人社局網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被選調人員調入新單位後,一律按調入學校崗位空缺情況進行聘用,不得超崗位聘用。

  五、紀律監督

1、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範考試程式,嚴明考試紀律。

3、選調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報名參加選調考試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試考核中的各項紀律規定。若違紀違規,一經舉報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並追究違紀責任。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紀將給予嚴肅處理。整個選調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2226681(縣紀委信訪室)

6730862(縣教體局監察室)

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鳳陽縣教育體育

  點選檢視附件

附件1.《鳳陽縣2017年城區部分中國小校選調教師分科計劃表》 [29.0 KB]

附件2.《鳳陽縣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選調人員資格審查表》 [42.5 KB]